红星美凯龙通汇卡,是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统一发行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是仅限在本集团或红星美凯龙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兑付货物或服务的预付凭证,包括以磁条卡、芯片卡、纸券等为载体的实体卡和以密码、串码、图形、生物特征信息等为载体的虚拟卡。
通汇卡分为记名卡和不记名卡。单张记名卡限额不超过5000元,不设有效期;单张不记名卡限额不超过1000元,有效期不少于3年。
个人或单位购买(含充值,下同)通汇卡记名卡的,或一次性购买1万元(含)以上不记名卡的,购卡人及其代理人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留存单位名称、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和联系方式。
单位一次性购买通汇卡金额达5000元(含)以上或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万元(含)以上的,以及单位或个人采用非现金方式购卡的,须通过银行转账,不得使用现金。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国办发〔2011〕25号《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商务部〔2012〕第9号令《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的管理框架以及商务部秩序司商秩司函〔2013〕第122号、上海市商务委沪商秩序〔2013〕第268号《关于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商务信用建设综合试点的函》,经特许以“特殊行业企业”进行发卡、备案,2013年6月获得《单用途预付卡企业备案回执单》,备案编号:310000EEJ0021。
红星美凯龙集团统一发卡、统一备案、统一信息系统管理、统一卡片管理、统一资金归集及清结算、统一发票管理、统一购买保证保险、商务部预付卡业务信息系统统一数据录入是红星美凯龙通汇卡合规发行的前提。红星美凯龙通汇卡以整合家居行业上下游资源,推进预付式消费,开展商业信用建设、提升顾客服务为主要诉求,藉此打造红星美凯龙品牌经营体系内集“新型支付 营销 信用 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运营管理工具。
以下为通汇卡卡样:
通汇卡分为记名卡和不记名卡。单张记名卡限额不超过5000元,不设有效期;单张不记名卡限额不超过1000元,有效期不少于3年。
个人或单位购买(含充值,下同)通汇卡记名卡的,或一次性购买1万元(含)以上不记名卡的,购卡人及其代理人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留存单位名称、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和联系方式。
单位一次性购买通汇卡金额达5000元(含)以上或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万元(含)以上的,以及单位或个人采用非现金方式购卡的,须通过银行转账,不得使用现金。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国办发〔2011〕25号《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商务部〔2012〕第9号令《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的管理框架以及商务部秩序司商秩司函〔2013〕第122号、上海市商务委沪商秩序〔2013〕第268号《关于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商务信用建设综合试点的函》,经特许以“特殊行业企业”进行发卡、备案,2013年6月获得《单用途预付卡企业备案回执单》,备案编号:310000EEJ0021。
红星美凯龙集团统一发卡、统一备案、统一信息系统管理、统一卡片管理、统一资金归集及清结算、统一发票管理、统一购买保证保险、商务部预付卡业务信息系统统一数据录入是红星美凯龙通汇卡合规发行的前提。红星美凯龙通汇卡以整合家居行业上下游资源,推进预付式消费,开展商业信用建设、提升顾客服务为主要诉求,藉此打造红星美凯龙品牌经营体系内集“新型支付 营销 信用 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运营管理工具。
以下为通汇卡卡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