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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股权交易资产评估中对收益法的关注重点

2015-11-17 16:45阅读:
资产评估中的基本方法为市场法、成本法和收益法。其中收益法的理论基础是效用价值论,该观点认为资产的价值时由其效用决定的,而资产的效用则体现在资产为其拥有者带来的收益上。因此,收益法是通过估测被评估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并将其按一定的折现率或资本化率折成现值,来确定该项资产的评估值。
涉及公司股权交易的资产评估,如果采用收益法评估,通常需要关注以下事项:

一、收益法的适用性
应当结合企业的历史经营情况、未来收益可预测情况来判断。对于产品或服务尚未投入市场、无盈利历史记录、持续经营存在不确定性的企业,应当谨慎使用收益法。在以持续经营为前提对股权进行评估时,应当充分分析各种基本评估方法的适用性,在可以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方法进行评估的情况下,不能只采用一种评估方法。对同一股权采用多种评估方法进行评估时,应当认真分析不同方法得到的评估结果存在差异的原因,如果发现评估值小于初始投资额,需要管理层及评估师对此结论作出分析及解释。而当收益法评估结果低于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时,应当关注相关资产是否存在如经济性贬值等情况。如果股权评估对象是股东全部权益或股东部分权益,应当把企业作为一个有机整体来评估股权价值,不能将企业看成是资产与负债的简单组合,同时考虑重要的可识别和评估的账外资产和负债,例如无形资产和或有负债等。

二、盈利预测资料
在评估报告中一般使用被评估企业提供的盈利预测资料。存在盈利预测依据不足,或者对企业管理层提供的盈利预测没有进行合理分析、判断和必要调整等问题。应结合被评估企业的资本结构、经营状况等进行必要的分析、判断,结合企业的审计报告对相关财务数据进行核实。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某种利益动机驱动下,往往有意拔高或降低、甚至提供虚假盈利盈利预测值,从而难以做到完全的客观公正。

三、评估参数与假设
未来收益预测中主营业务收入、毛利率、营运资金、资本性支出等主要参数应与评估假设及各相关参数相匹配。使用与企业所处政治、经济和
法律环境,技术发展,市场前景,资产状况,经营能力,商业化程度等相匹配的假设条件。应当充分了解企业所在行业或地区的特殊产业政策,否则将导致收益预测和风险估算与可预见的企业未来发展情况存在重大偏差。

四、关联交易
对历史上采用关联方销售定价的企业,在预测企业未来收益时应分析定价的公允性及可持续性,恰当选择预测价格。

五、税收优惠
对享有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在预测企业未来收益时应分析优惠政策企业持续享有该政策的可能性。

六、预期收益的测算
测算预期收益时,一种方法是以会计收益为基础,另一种方法是以现金流量为基础。目前评估实务中大多数以会计收益为基础测算预期收益,在以会计收益为基础测算预期收益时,要注意此时会计收益是只税前利润额,而不是税后利润额。对于存在明显周期性波动的企业,在预测企业未来收益时应充分考虑市场需求和价格的变动趋势,特别是对预测期后长期销售价格和数量的预测,应避免采用波峰或波谷价格和销量等不具有代表性的指标来预测收入水平。预测企业未来收益时,应当分析两方面因素的影响:商品市场形势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技术政策对企业未来生产经营收益的影响因素。

七、折现率
应当考虑评估基准日的利率水平、市场投资收益率等资本市场相关信息,合理确定折现率。目前,国内外评估界通常采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模型对企业价值评估的折现率进行估算,其中,对股权资本成本的估算,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因此,应当注意评估报告中采用的折现率是否具有理论依据,是否具有客观性。

八、过往评估及经济行为实施情况
应当关注过往相同股权或可能被比较的股权价值评估结果,发现可能与本次评估价值的重大差异及可能原因。同时应当注意过往评估报告对应行为是否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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