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理赔|因为30年前的乙肝而拒赔,互联网保险还值得相信么?
2019-05-19 22:24阅读:

昨天刚聊完孤儿保单的事,今天就看见个互联网保险拒赔的新闻。
咱们一起来看看。
2018年,施先生通过“众安保险”App购买了“尊享E生旗舰版(家庭版)”保险产品,电子保单显示,施先生只要支付1526元保费,即可享受一年的医疗保障,保险金的支付设定为恶性肿瘤300万元,一般医疗300万元。2018年双方未发生理赔事宜,2019年1月23日,施先生进行了续保。此后因“冠心病”住院,发生医疗费用3.39万元。然而等到理赔的时候,保险公司却告诉他,在病理材料上发现其30年前曾患乙肝,后痊愈。属于“对既往疾病未作如实告知”,并以此为由要求终止合同。
从理赔通知书上可以看出,众安给出的赔付结论为拒付,理由为不符合健康告知,并且众安会退还2019年保单所交的保费,2018年的投保已经终止故不退还保费。
施先生表示,把30年前换过却痊愈的乙肝和30年后的冠心病扯在一起,难以接受。而之后,众安并未对施先生的一系列质疑进行答复,仅给出一份空白理赔协议要求施先生签署,虽然答应支付本次医疗费用3.4万,但前提是必须就此终止合同。

此次时间的叙述就到这里,接下来聊聊小泽关注的几点。
一、30年前的乙肝记录是否作为拒赔理由?
小泽调出了尊享E生旗舰版(2018年版本)的投保告知,可以看见,健康告知中有针对肝炎进行询问,而且并没有限定时间。那既然这样,可以理解为从出生至今都包含。

而尊享E生合同条款中也有针对未如实告知的情况进行规定。

所以一开始,众安是提出拒赔,并且退还保险费。
由于此次出险人是因为动脉硬化性心脏病出险产生的医疗费,而施先生之前的未告知项目为乙肝。未告知项目跟此次出险疾病,并无法构成直接关联。
所以最后,众安提出针对此次医疗费用进行赔付,同时解除保险合同。
个人认为,众安最后的决定,并没什么问题。
理由如下:
1.未告知项目并非投保人故意为之,并且和此次出险并非为相同疾病,所以应该赔付;
2.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且该项内容足以影响保险人是否同意承保,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二、乙肝是否可以痊愈?
因为尊享E生的健康告知里面询问的是过往是否患有肝炎(包含肝炎病毒携带者)。
肝炎,包含有甲型、乙型、并行等肝炎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肝炎,
而病例资料显示施先生在30年前曾患乙肝,具体是大三阳、小三阳还是乙肝病毒携带,并无相关复查报告。在投保的时候仅仅一句已痊愈,并无法证明当时的身体状况是否真的已经乙肝痊愈。
小泽查询了一下现有的资料,并没有太多目前乙肝治愈的案例。

所以小泽对施先生30年前曾患乙肝后痊愈这句话,持保留意见。
而在尊享E生投保的智能核保里,针对乙肝方面的疾病,可以告知项有乙肝病毒携带、乙肝小三阳、乙肝大三阳、慢性乙肝。

如果是乙肝病毒携带者的话,是会对肝部位进行除责。
而如果是乙肝小三阳、乙肝大三阳、慢性乙肝的话,是无法投保的。

所以,施先生当年在投保的时候,应该弄清楚自己当年的乙肝,究竟是乙肝病毒携带者,还是大小三阳之类。
如果是乙肝病毒携带者的话,投保时如实告知,肝部免责,其他正常承保,如果是大小三阳之类,就选择其他乙肝友善一点的保险产品。
毕竟,这里询问的是,目前或者曾经有患过,而不是单单询问目前是否有患。
只相差几个字,可意思确实差别很大。
所以,小泽想说,保险不是你想买就能买的。
三、互联网保险不靠谱?
相信有很多小伙伴,一看到这个拒赔案件,马上就开始吐槽互联网保险不靠谱。
那么,小泽想问,如果不靠谱,为什么这次还会赔付3.4万?
昨天的文章里我有写到,不论是购买线上保险产品,还是线下保险产品,最怕的是孤儿保单。
因为保险产品的复杂程度,会远远超出各位的想象。
而客户自行购买线上产品的话,一开始就已经是孤儿保单。
先不说保全、保单整理、理赔这些,
至少第一个面对的难题就是投保告知。
即使你喜欢互联网保险产品,也请先找个靠谱的人来替你服务。
不要让自己的保单,成为孤儿保单。
好了,今天的分享就到这里。
希望今天的文章对你有用,也欢迎分享给有需要的亲朋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