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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重组A股上市公司部分案例整理

2012-08-03 15:18阅读:
1、翔鹭石化重组*ST黑化(600179)(外资控股)
本次重组方案主要有重大资产置换、股份转让和换股吸收合并三部分组成:
(1)重大资产置换。ST黑化以截至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和负债与翔鹭化纤持有的翔鹭石化252,978,673股股份(占翔鹭石化全部股份的7.57%)进行置换,置出资产和翔鹭石化252,978,673股股份的评估值均为54,859.37万元;
(2)股份转让。翔鹭化纤以上述置出资产为对价受让黑化集团所持有ST黑化的12,717万股股份;
(3)换股吸收合并。在重大资产置换的基础上,ST黑化以新增股份对翔鹭石化进行换股吸收合并,翔鹭石化的股东(ST黑化除外)所持有的翔鹭石化股份全部转换为ST黑化的新增股份。翔鹭石化全部股权价值的评估值为724,291.42万元,按资产置换后的持股结构,翔鹭化纤、Xianglu BVI、Kingland BVI和建银国际分别持有的翔鹭石化股权价值依次为271,071.77万元、171,294.92万元、140,150.39万元和86,914.97万元。按本次交易确定的发股价4.74元/股计算,考虑资产置换因素,翔鹭化纤、Xianglu BVI、Kingland BVI和建银国际将分别获得ST黑化的新发行股份数依次为571,881,377股、361,381,689股、295,675,927股和183,364,916股。重大资产置换中ST黑化获得的翔鹭石化252,978,673股股份在换股吸收合并中予以注销。ST黑化的换股价格为审议本次交易预案的本公司第四届第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均价,即4.74元/股。
本次重组完成后,ST黑化的全部资产和负债以及相关的所有权利义务将由黑化集团承接,翔鹭石化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将由ST黑化承继,翔鹭石化注销。本公司将置出原有的炼焦和煤化工业务,并通过换股吸收合并翔鹭石化使主营业务变为PTA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根据中水评估出具的中水评报字[2010]第068号《资产评估报告》,拟置出资产账面值为49,644.88万元(母公司报表口径),资产基础法评估值为54,859.37万元,评估增
值5,214.48万元,增值率10.50%。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0]第898号《评估报告》,翔鹭石化以收益法收益法进行评估,资产评估的基准日为2010年7月31日评估结果为724,291.42万元,增值率100.43%。

2、拉法基重组四川双马(000935)(外资控股)
(1)收购上市公司
2005年11月,上市公司原实际控制人绵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四川双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与拉法基中国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双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89.72%及10.28%的股权转让给拉法基中国。2007年5月11日,中国证监会以证监公司字 [2007]86 号文《关于核准豁免拉法基中国海外控股公司要约收购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义务的批复》同意,豁免拉法基中国因收购双马投资集团间接持有21,240 万股上市公司股票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2007 年7 月1 日,四川双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就其股东变更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08 年1 月3 日,四川双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更名为拉法基瑞安(四川)投资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内,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实际控制人由绵阳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变更为拉法基中国。
(2)注入资产
向拉法基中国发行36,809万股A 股股票,收购其持有的都江堰拉法基50%的股权。

3、亿晶光电借壳海通集团(600537)(外资参股)
海通集团以拥有的除民生村镇银行600万股股份外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作为置出资产),与亿晶光电股东持有的亿晶光电100%股权(作为置入资产)中相应等值部分进行置换,以2009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置出资产评估价值为69,780.52万元,置入资产评估价值为282,381.32万元。就置入资产评估价值超过置出资产评估价值的212,600.80万元,海通集团将以8.31元/股的价格向亿晶光电股东非公开发行255,837,301股股份作为受让该部分资产的对价。
亿晶光电股东同意海通集团将置出资产直接交付给陈龙海及其一致行动人新设的接收实体,并再向陈龙海及其一致行动人支付3,000万元现金。作为换回置出资产及取得3,000万元现金的对价,陈龙海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向亿晶光电股东转让其持有的1,700万股海通集团股份(作为交割股份),且其中800万股股份应转让给建银光电持有,以满足商务部对外国投资者战略投资境内上市公司的相关审批要求,剩余900万股股份由荀建华及其一致行动人按各自在亿晶光电中持股的相对比例分别持有;此外,陈龙海及其一致行动人还应将其持有的3,300万股海通集团股份(作为处置股份)所对应的处置所得收益(包括处置前取得的分红)支付给除建银光电之外的亿晶光电股东(若交割时前述之3,300万股处置股份已符合法律法规所允许的可转让条件,陈龙海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不必支付处置股份所对应的处置所得收益,而应直接将该部分处置股份转让给除建银光电之外的亿晶光电股东持有)。
本次交易后,荀建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持有公司46.08%的股份,其中荀建华将直接持有39.56%的股份,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4、通恒国际重组ST通葡(600365)——被否(外资控股)
上市公司向通恒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拥有的“云南红”系列公司100%股权。
本次交易完成后,通恒国际预计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24.91%的股份,处于相对控股地位。

5、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重组闽闽东(000536)(外资控股)
2009年4月1日,上市公司与信息集团签署了《资产和负债转让协议书》,上市公司拟将全部资产出售给信息集团,并由信息集团承担上市公司全部负债(含或有负债),且由信息集团负责上市公司员工的安置。
2009年4月1日,上市公司、信息集团与华映百慕大、华映纳闽、福日电子共同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书》。公司拟以4.36元/股的价格发行555,832,717股股份,其中:华映百慕大以其合法持有的福建华显75%的股权、深圳华显75%的股权、华冠光电75%的股权以及华映视讯67.19%的股权作价218,136,16 万元认购500,312,295 股;华映纳闽以其合法持有的华映视讯7.81%的股权作价13,097.62万元认购30,040,422 股;福日电子以其拥有的206 基地资产作价11,109.28 万元认购25,480,0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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