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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加尔文主义与亚米念主义之我见

2018-01-13 23:25阅读:

加尔文主义与亚米念主义之我见

加尔文与亚米念都是宗教改革时期著名的神学家,都有许多重要的神学著作,但将二人的神学思想放在一起比较时,其区别主要是在各自的五大要点上。
当时加尔文神学在改革派是占绝对主导地位,亚米念在被拒绝的情况下发表了《抗辩信约》,内容有五大点;加尔文主义五点要义则是针对《抗辩信约》而产生的。其区别如下:
亚米念主义五要点
加尔文主义五要点
⑴ 神的有条件的拣选
神的无条件拣选
⑵无限的赎罪
⑵有限的救赎
⑶人性
部份败坏
⑶人性完全败坏
神恩典可能被抗拒
神的恩典无可抗拒
⑸圣徒可能从恩典中失落
⑸圣徒被确保不在恩典中堕落
亚米念主义认为亚当犯罪后,人性只是部份败坏,人有自由意志来选择是否接受 神的拯救;而基督的死是为拯救每一个人,只要人肯接纳他的救赎便能得救。同样,神的救赎恩典也可能被人拒绝,因人有自由意志。既然如此,人在被救赎以后,有可能再次失去救恩,也是因为人有此自由意志。而所谓拣选是因为 神预见了某些人有信心与善行。
加尔文主义则认为亚当犯罪后,人性完全败坏,人已经没有能力来选择 神的救恩。所以从实际的果效上看,基督是为那些父神所预定属他的人而死,对这部份人来说,基督的救赎是白白的恩典;而且 神的恩典是人无法抗拒的,神也会用他的权能来保守此恩典不会失去。
这两种神学观点都是各自有逻辑的,不管是加尔文主义还是亚米念主义,只要其观点中的某一点被否定,就等于其余四点同时也被否定。其实加尔文主义与亚米念主义分岐的根源在于对圣经中“拣选”和“预定”的不同看法。而“拣选”和“预定”是圣经中非常明显的教导。
   加尔文主义者认为 神既然预定了个人的得救,那他的拣选一定是无条件的,基督的救赎恩典也只是为这部份父神所预定赐给他的人准备的,而且被拣选者无法抗拒此恩典,神也会保守此恩典永不失落。这都是因为人已经全然败坏,无力自救;而 神已经定意要特别爱其中的一部份人。关于这几点,加尔文主义有非常严密的逻辑性。
亚米念主义者对“拣选”与“预定”则有不同的看法。他们认为 神预定蒙救赎的不是个人,而是一个整体,即基督的身体(教会)。只有选择相信神并加入教会的人才可以被称为是“蒙拣选”的;而且它是有条件的,信徒要持守这信心,若不然,恩典还会失去。有人用比喻来描述:神拣选了一艘驶向天国的大船。基督是船长和舵手。凡想成为这拣选之船中的一员并与船长同行的人都可以藉着对基督的信心登上这船。只要他们还在船上,与船长同行,他们就在蒙拣选之列。如果他们选择离弃船和船长,他们就不在被拣选之列了。
对于各自的一些“问题经文”,他们各自都会有自己的解释原则,以使经文的意思来附合自己的观点。在解经上有一条原则是,当一段经文有两种意思时,当以最附合圣经明显真理的意思为正确。而对加尔文主义和亚米念主义来说,“问题经文”所要附合的所谓“圣经真理”就是其各自的立场,即各自的“五大要点”。
笔者是同意加尔文主义的,下面我就从加尔文主义的立场来对照分析这两种观点。
一、人是否是全然败坏的?
  在《罗马书》三章10~12节保罗说:“没有一个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 神的;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圣经明确告诉我们,人是全然败坏的,既没有能力去选择行善,更不用说选择基督了。耶稣也曾说:“不是你们拣选了我,是我拣选了你们。(约15:16)”所以即使有那么一艘驶向天国的船,全然败坏的人也无力自己上去;另外已经在船上的人要凭“自由意志”离弃船长时,满有慈爱、怜悯的主耶稣怎能眼看着他们重新堕落却不管不顾呢?主耶稣本有足够的能力去拦阻他们的。这与圣经所教导主耶稣“牧人”的身份及“好牧人”的心肠是相违背的。圣经上告诉我们,世人在灵里都是死了的,只有圣灵来,才能使其苏醒和更新。神的恩典能够也已经使信的人成为愿意。亚米念主义认为人在善恶上是有绝对的选择自由;而加尔文主义则认为人堕落以后即是罪的奴仆,只有犯罪的自由和能力,而没有行善的自由和能力,更没有寻求 神的自由和能力。耶稣说只有他给人的自由才是“真自由”,此“真自由”是发生在耶稣“给”信徒自由以后。亚米念主义者会认为自己的得救还有可以自夸的地方,然后就在一种不确定中惶恐度日;而加尔文主义者则是对 神完全地降服与感恩,然后充满喜乐和确信地为主作见证。严谨的亚米念主义者绝不可能像保罗那样认为自己是“罪人中的罪魁”;而成熟的加尔文主义者会对自我的罪性有深刻的认识而完全地降服于 神并依靠 神来过成圣的生活。
二、 神的拣选有条件吗?
  圣经中大量的实例证明,不管是个人(以撒、雅各等)还是整体(以色列民),神拣选他们并不是因为他们比别人好,仅仅因为 神爱他们。“双子还没有生下来,善恶还没有作出来,只因为显明 神拣选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为,乃在乎召人的主。(罗9:11)”亚米念主义认为 神在创世以前的拣选是因为 神预先知道某些人将趋向为善,这与圣经的原则是不符的。神的拣选完全是“白白的恩典”——“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 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 免得有人自夸(弗2:8~9)。 ”基督为我们死,拯救了我们,因为“我们原是 神的工作……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 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弗2:10)由此可见,神并非预见我们的善行才拣选我们,而是他拣选我们,为要叫我们行善。而且,神赐下圣灵为保惠师永远与我们同在(约14:16),所以在我们心里的(圣灵)比那在世界上的(魔鬼)更大(约一4:4)。信仰与善行是拣选的结果,不是拣选的原因。所以加尔文主义认为 神对人的拣选是没有条件的。
三、 基督的赎罪是为世上每一个人呢?还是只为 神所拣选的人呢?
  如果承认 神从亘古以先,就已经计划要“拯救全体人类中一部份的人,而不拯救其余的人”一一此事实当然是 神计划的一部份,因为没有什么事是在 神预料之外的一一那么就必然会得出基督来到世上,就是为了救赎神所拣选的那部份人。“救赎”和“代赎”是有区别的,基督代赎的价值是无限的,没有哪个罪是基督受死还没有办法赎的;但 神的救赎计划却只为那蒙他拣选的人而设,这是指范围上的限定。加尔文主义限定代赎的范围;而亚米念主义者同样对代赎有明确的限制,是在能力上的限制。亚米念说代赎本身不能救任何人,人必须与神合作,拯救才能算为有效。如果亚米念主义的理论正确,就会产生三个结论:⑴有千百万人虽然有耶稣为他们受死,但是他们最后还是失丧了;⑵有许多人虽然有耶稣为他们获取救恩,但是这个救恩却从来没有施行在他们身上。⑶ 神所造的人一再阻挠、挫败 神的计划。亚米念主义无法解释“为什么有那么多的人从未听过福音?”如果基督为每一个人死,他就没有理由使许多人根本就听不到福音。在这一点上,亚米念主义很容易走上异端,认为最终 神会拯救每一个人。圣经告诉我们这世上有许多人是“魔鬼之子”,卖主的犹大甚至被称为“魔鬼” ,——而耶稣是和他们“彼此为仇”的(创3:15),试想,耶稣怎么可能为这些人而毫无意义地死呢?这与 神的全知性也相违背。加尔文主义则更加透出 神对他子民特别长阔高深的爱与怜悯。难道因此就说 神有什么不公平吗?断乎没有!因为 神曾说:“我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恩待谁,就恩待谁。”(罗9:14~15) 。这是绝对的主权,只有 神有绝对的自由和能力去做他想做的。任何想把 神局限起来的做法都是很可笑的。受造之物不能只用自己的情感和标准来判断 神的情感和作为。
四、 神的恩典,人可以抗拒吗?
  亚米念主义认为人可以抗拒 神的恩典,加尔文主义认为 神的恩典人无法抗拒。神的恩典是使人重生,圣经宣告重生是新生、是新造——这一切只能是 神的工作,婴孩不能决定自己的出生,被造物也不能决定自己的被造。信徒的信心是基督“创始成终”的(来12:2),并没有人的参与。亚米念主义后面的意思是在说:“ 神为拯救人类所作的每一件事,寻根究底都不是真的去救任何人,只不过是开了一条得救的路,好叫人可以自救 (参大船的比喻) 。”这种以人为本的神学思想也是很容易走上异端的。反对加尔文主义的人或许会说, 神难道会强迫人违背自己的意志去相信吗?这种说法不是实事。人归向 神是自由的,因为 神的恩典会使他们愿意,这是圣灵的能力,是重生的果效。亚米念主义者为了维护其理念,他们于是认定一个人的悔改只能使悔改以前的罪得到赦免;所以人需要不断地悔改——就好像旧约的赎罪一样(即其所谓的“ 神人配合”)。这样就产生一个难以回答的问题:一个本来已经信主的人,因其软弱,又犯了罪,但是当他还没来得及再次悔改马上就死了,这个人还会得救吗?谁也不敢保证这种情况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若细细研究亚米念主义,只会让信徒更加惶恐,所谓的平安和喜乐也只是自我安慰。加尔文主义则认为基督耶稣一次献上,就成了永远的救赎——当一个人相信他的同时,不但这个人以前的罪,而且以后的罪(仅指罪对得救的影响方面而非对生命的影响方面)也都被赦免了。这是 神定意要给信他之人的恩典,是不可抗拒的,真正信 神的人也不会抗拒,只会更加感恩。“因为他一次献祭,便叫那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这些罪过既已赦免,就不用再为罪献祭了(来10:14、18)。”
五、信徒一次得救就永远得救吗?(这是两派最明显的争论点)
  通过以上的论证,加尔文主义一定会得出肯定的回答,而亚米念主义则会得出否定的回答。圣经告诉我们“信子的人有永生”(约3:36,约一5:13),是指信徒活着的时候已经有永生。这是谁都无法否认的实事。“永生”就是“永远的生命、永远的活着” ——如果已经有永生的人又死了(不管是什么原因),只能说他曾经得到的不是“永生”,应叫“暂生”或“短生”才对。如此,那就是 神在骗我们了一一这是一个十分荒唐的结论。亚米念主义常用门徒犹大为例来反对“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观念,然而耶稣曾说过,他从起初就知道犹大不信他、要卖他(参约6:64)。所以正确的结论是:犹大从来就没有得救。然而,赞成“一次得救永远得救”并不是说信徒不会再犯罪,或者说信徒可以随便犯罪。这两种说法都是极端的观点(参罗6:15)。信徒蒙保守不是因为善行,而是靠神的恩典,“既是恩典,就不在乎行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一个人纵然不好,他总是父亲的儿子,父亲总是会依然爱他。我们的天父更是如此,而且天父有能力使跌倒的儿子再站起来。对于那些认为信主后可以随便犯罪的人来说,也许他根本就不是基督徒。在审判的日子,耶稣对一些曾经奉他的名传过道、赶过鬼、行过许多异能的人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太7:23)”一个“从来”,说明了在教会中的假基督徒从来就没有得救过,因为基督从来就不认识他们;也就是说,他们从来就未曾有过能使其得救的信心(所以有些人自认为的所谓信心并不是真的信心)。这里并不存在一个人曾经得救、后又灭亡的可能。而且圣经以大量的篇幅要求信徒(已得救的人)当有“好见证”,来荣耀 神。而当一个亚米念主义者得救后,最聪明的办法就是马上死去,要不然他有可能在不久的将来又重新堕落而致灭亡了。他们或许心里在想却不敢说出来的话是:“神没有把我们在还作真基督徒的时候就提到天上去,实在是有点考虑不周。”为了“解决”这个尴尬,他们又宣称,自杀的人不能得救。这一点是没有圣经根据的;相反的,我们来看“参孙之死”,这是一个典型的“自杀性袭击事件”,可是新约明明告诉我们参孙是信心的伟人。圣经告诉我们:人的信心是关于是否得救的惟一标准。神不允许我们加上任何其他的东西,比如守律法、好行为等等。总的来说,无论是什么“都不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罗8:39);保罗也“深信那在你们心里动了善工的必成全这工,直到耶稣基督的日子”(腓1:6)。
我最后用一段经文来结束“五点要义”的论述,即约翰福音10:26~29一一“只是你们不信,因为你们不是我的羊。我的羊听我的声音,我也认识他们,他们也跟着我。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我父把羊赐给我,他比万有都大,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阿们!

尽管如此,但是 神是不被限止的。加尔文主义者与亚米念主义者都不得不承认,对方的观点在现今教会中均有大量支持者;而且看似完全不同的两派教会却都被 神大大使用,这是人的头脑无法理解的。对此,我有一些自己的见解:
一、神是人类有限的头脑无法可以完全了解的。人类和宇宙比较起来,是极其渺小的;宇宙和 神的广大比起来,也是极其渺小的。所以,穷我们所知道关于神的知识,跟 神的本身比起来也只是如这浩瀚宇宙中的一粒微尘。圣经上说:“隐秘的事是属耶和华我们 神的;惟有明显的事是永远属我们和我们子孙的,好叫我们遵行这律法上的一切话(申 29:29))。” 神向我们启示了“预定论”,这在神学上是“ 神的自显”;但若我们一定要深入研究“预定论”,就涉及“ 神的自隐”——这是很危险的。因为人有限的头脑很容易理解错误,这点我们必须承认。我们不要认为“预定论”正确,就一定要弄清楚其所以然;我们也不能因自己的头脑无法接受“预定论”,就断然否定它。
二、现代的科学家普遍认为时间有开始,有结束,但在开始之前和结束之后则无法研究。基督教科学家认为时间的观念是 神赐给人类的,但神本身并不受时间的限制—— 神看一日如千年,千年如一日(彼后3:8);千年如已过的昨日,又如夜间的一更(诗90:4)——而“预定”的观念则是在时间的约束之内的。所以我认为有可能在 神那里无所谓预定不预定;只是人类的头脑和词汇太有限了, 神勉强自己来迁就人类的智慧。如果这是正确的,那现在我们就都不能断言只有自己的领受才是正确的,而对方是错误的。但是在 神将此奥秘向人揭开之前,我仍是赞同加尔文主义的一一毕竟人有限的头脑只能让人相信其中的一个。
三、不管怎样,只要我们坚持“因信称义”的真理,我们都是主内的弟兄姊妹。我们可以在一起讨论此神学问题,但务必要摆正心态,不要有分争、嫉妒、埋怨,甚至敌视、仇视。了解教会历史的人都当牢记历史中因为学术之争而带来教会分裂的沉痛教训。主耶稣在升天前留给我们的命令是传福音、作见证、荣耀 神,这才是我们的当务之急!
愿一切的尊贵、荣耀、权柄都归给我们在天上的父 神,直到永永远远!阿们。



200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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