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尉氏县一位教育工作者。经由调查落实,我县第三高级中学(包括原尉氏一中、尉氏三中、尉氏一中分校)校长李建生等人做出了很多不但违纪、而且违法的事情,已经在县内外造成恶劣的影响,我不得不向党和政府的领导们举报他们的种种违纪违法行为,并向社会大声呼吁,以哀求速查严办。一、违章收费、私设小金库。
(1)招收复读生本来就是违纪,招收复读生的因此绝对没有任何部分的收费许可证,收费更不会有物价部分的批文,对复读生的收费是学校私自定的按高考成绩的高低收100—8260元。
(2)收费不开正式发票,只开一份普通的收据,收据上加盖的是早已失效的公章,如现在的尉氏三中南校区的收据上加盖的是早在2005年就已经撤消名称的“尉氏县第一高级中学”的公章。这类收据无疑就是白条。
(3)所收现金都在北校区另建帐目,在每年的12月或者1月份再转回南校区支出。
(4)在转回南校区前,老是铺排专人开一部门正式收据,但是所开人数大量减少,所开收费款额也大量减少,只是按照校长所指定的数额开票,漏开的大量的款额不是被个别人贪污,就是另入了小金库。
二、财务混乱,欺下瞒上。三年来学校连年赤字,财务秩序混乱。
第一,南校区把所收复读费和一部分超收的高一新生的择校费转入到北校区的帐上,作为小金库,等上级核查后再挑唆过来花费。三个校区从06年7月以来,仅超三限政策部分并用上述办法处理的资金,初步计算不少于1600万元。
第二,学生书籍费结算不明,尤其是高三应届生的书籍费结算更是无法理解。2007年以前每生毕业时可退费少则七、八十元,多则一百多元,而08届一分没退,09届各班多则退每生20元,少则十几元或几元不等,或者一分不退。每一学期高一、高二、高三年级的收费每人收810元,除国家划定的学杂费310元外,即是每生收书籍功课费500元。而学生实际消费每期每生不会超过300元,剩余200多元本应退还学生,却不知哪里去了。
第三,非正常收入去向不明。1、一中印刷厂每年返还老师的印刷活页训练费每人200元,280多人,计56000多元钱一分也没分给老师,更没有入学校的账。2、校内超市承包费每年20多万、学生食堂承包费每年20多万、临街门面房租赁费每年20多万,均不翼而飞。
(1)招收复读生本来就是违纪,招收复读生的因此绝对没有任何部分的收费许可证,收费更不会有物价部分的批文,对复读生的收费是学校私自定的按高考成绩的高低收100—8260元。
(2)收费不开正式发票,只开一份普通的收据,收据上加盖的是早已失效的公章,如现在的尉氏三中南校区的收据上加盖的是早在2005年就已经撤消名称的“尉氏县第一高级中学”的公章。这类收据无疑就是白条。
(3)所收现金都在北校区另建帐目,在每年的12月或者1月份再转回南校区支出。
(4)在转回南校区前,老是铺排专人开一部门正式收据,但是所开人数大量减少,所开收费款额也大量减少,只是按照校长所指定的数额开票,漏开的大量的款额不是被个别人贪污,就是另入了小金库。
二、财务混乱,欺下瞒上。三年来学校连年赤字,财务秩序混乱。
第一,南校区把所收复读费和一部分超收的高一新生的择校费转入到北校区的帐上,作为小金库,等上级核查后再挑唆过来花费。三个校区从06年7月以来,仅超三限政策部分并用上述办法处理的资金,初步计算不少于1600万元。
第二,学生书籍费结算不明,尤其是高三应届生的书籍费结算更是无法理解。2007年以前每生毕业时可退费少则七、八十元,多则一百多元,而08届一分没退,09届各班多则退每生20元,少则十几元或几元不等,或者一分不退。每一学期高一、高二、高三年级的收费每人收810元,除国家划定的学杂费310元外,即是每生收书籍功课费500元。而学生实际消费每期每生不会超过300元,剩余200多元本应退还学生,却不知哪里去了。
第三,非正常收入去向不明。1、一中印刷厂每年返还老师的印刷活页训练费每人200元,280多人,计56000多元钱一分也没分给老师,更没有入学校的账。2、校内超市承包费每年20多万、学生食堂承包费每年20多万、临街门面房租赁费每年20多万,均不翼而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