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个转企”后也会在融资等方面享受更多政策红利,但企业普遍需要有更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来准确核算利润、成本费用等。个体工商户应当充分结合自身业务规模、盈利能力、商业合作、信誉、融资便利性、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认真评估是否适合转为企业。
个体工商户与企业在税收政策适用、税收征管等方面都有不同,“个转企”后应重点关注、及时适应税收政策、税收征管等方面的新要求,实现平稳健康经营。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税务总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高效办成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一件事”加大培育帮扶力度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注发〔2025〕58号),进一步促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加大培育帮扶力度。《意见》对加强涉税信息共享、落实税费减免政策等提出要求。
个体工商户与企业在税收政策适用、税收征管等方面都有不同,“个转企”后应重点关注“变与不变”的内容,以及时适应转型后的新要求,实现平稳健康经营。
变化之处
适用所得税类型与计税方式。个体工商户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生产经营所得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如果属于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15%的优惠税率;如果属于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从业人数≤300人、资产总额≤500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当然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如果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个人独资企业,则应继续适用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
增值税税率和征收方式。个体工商户往往为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低于10万元或者季度销售额低于30万元,可免征增值税;企业则根据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为标准判断是否为一般纳税人,如果超过该标准,则适用0%、6%、9%、13%的增值税税率,并应按规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以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税收优惠类型。个体工商户不能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转型为企业后,如果符合政策规定的条件,可申请成为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享受相
个体工商户与企业在税收政策适用、税收征管等方面都有不同,“个转企”后应重点关注、及时适应税收政策、税收征管等方面的新要求,实现平稳健康经营。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税务总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高效办成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一件事”加大培育帮扶力度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注发〔2025〕58号),进一步促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加大培育帮扶力度。《意见》对加强涉税信息共享、落实税费减免政策等提出要求。
个体工商户与企业在税收政策适用、税收征管等方面都有不同,“个转企”后应重点关注“变与不变”的内容,以及时适应转型后的新要求,实现平稳健康经营。
变化之处
适用所得税类型与计税方式。个体工商户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生产经营所得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如果属于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15%的优惠税率;如果属于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从业人数≤300人、资产总额≤500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当然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如果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个人独资企业,则应继续适用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
增值税税率和征收方式。个体工商户往往为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低于10万元或者季度销售额低于30万元,可免征增值税;企业则根据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为标准判断是否为一般纳税人,如果超过该标准,则适用0%、6%、9%、13%的增值税税率,并应按规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以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税收优惠类型。个体工商户不能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转型为企业后,如果符合政策规定的条件,可申请成为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享受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