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增值税征税四个要素:1、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这里简称税目);2、境内;3、有偿;4、经营活动。
增值税征税四个要素:1、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这里简称税目);2、境内;3、有偿;4、经营活动。
相比营改增征税四要素,1、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2、境内;3、有偿;4、应税服务是为他人提供(自我服务不征税),增值税法因为涉及货物等税目以及不能抵扣非应税等原因将征税要素扩展为经营活动,非经营活动包括了营改增“为他人提供服务”,以及行政收费等。
一、同时符合四要素的应征税
1、符合税目、境内、有偿、经营活动四个要素的,为增值税法第3、4条的应税交易。
二、同时符合四要素但不征税
2、符合税目、境内、有偿、经营活动四个要素,但有些特殊事项排除在征税范围外,属于增值税法第6条规定的情形:(1)依照法律规定被征收、征用而取得补偿;(2)取得存款利息收入;(可以抵扣进项)。
3、符合税目、境内、有偿、经营活动四个要素,但排除在征税范围外,也排除在增值税法第6条规定的情形之外:(1)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2)在资产重组过程中货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属于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22条规定的不得抵扣非应税交易)。
三、不同时符合四要素的不征税
4、符合税目、境内、有偿三个要素,但不属于经营活动的非经营活动,增值税法第6条规定的情形:(1)员工为受雇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薪金的服务;(2)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可以抵扣进项)。
5、符合税目、境内、有偿三个要素,但不属于经营活动的非经营活动,排除在增值税法第6条规定的情形之外:(1)企业为员工提供服务;(2)各党派、共青团、工会、妇联、中科协、青联、台联、侨联收取党费、团费、会费,以及政府间国际组织收取会费;(不属于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22条情形,可以抵扣进项,集体福利不可以抵扣)。
6、符合税目、有偿、经营活动三个要素的,但不属于境内
增值税征税四个要素:1、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这里简称税目);2、境内;3、有偿;4、经营活动。
相比营改增征税四要素,1、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2、境内;3、有偿;4、应税服务是为他人提供(自我服务不征税),增值税法因为涉及货物等税目以及不能抵扣非应税等原因将征税要素扩展为经营活动,非经营活动包括了营改增“为他人提供服务”,以及行政收费等。
一、同时符合四要素的应征税
1、符合税目、境内、有偿、经营活动四个要素的,为增值税法第3、4条的应税交易。
二、同时符合四要素但不征税
2、符合税目、境内、有偿、经营活动四个要素,但有些特殊事项排除在征税范围外,属于增值税法第6条规定的情形:(1)依照法律规定被征收、征用而取得补偿;(2)取得存款利息收入;(可以抵扣进项)。
3、符合税目、境内、有偿、经营活动四个要素,但排除在征税范围外,也排除在增值税法第6条规定的情形之外:(1)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2)在资产重组过程中货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属于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22条规定的不得抵扣非应税交易)。
三、不同时符合四要素的不征税
4、符合税目、境内、有偿三个要素,但不属于经营活动的非经营活动,增值税法第6条规定的情形:(1)员工为受雇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薪金的服务;(2)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可以抵扣进项)。
5、符合税目、境内、有偿三个要素,但不属于经营活动的非经营活动,排除在增值税法第6条规定的情形之外:(1)企业为员工提供服务;(2)各党派、共青团、工会、妇联、中科协、青联、台联、侨联收取党费、团费、会费,以及政府间国际组织收取会费;(不属于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22条情形,可以抵扣进项,集体福利不可以抵扣)。
6、符合税目、有偿、经营活动三个要素的,但不属于境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