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莫里森的《宠儿》
2012-06-24 22:50阅读:
托妮·莫里森,美国著名的黑人女作家,也是迄今为止唯一一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美国黑人女作家,她被公认为当今世界最杰出的小说家之一。“在小说中以丰富的想象力和富有诗意的表达方式,使美国现实的一个极其重要方面充满活力”,这是瑞典文学院1993年给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托妮·莫里森的授奖词。当然,莫里森当之无愧,她的《宠儿》被许多人认为是“填补了美国历史的部分空白”。
故事发生在辛辛那提城郊的蓝石路124号凶宅,现在时是1873年,蓄奴制已废除10年。1855年,美丽而高傲的女黑奴塞丝只身从肯塔基州的“甜蜜之家”农庄逃亡至此,投奔婆母贝比•
萨格斯;28天之后,奴隶主“学校老师”带人追来,塞丝锯断了年仅一岁左右的女儿的喉咙,下葬时为她取名“宠儿”。尽管逃亡和杀女已是18年前的往事,但往事的梦魇一刻也不曾停止过对塞丝的纠缠,小说起首即开宗明义写道,124号“充斥着一个婴儿的怨毒”,但到了1873年,“塞丝和女儿丹芙成了它仅存的受害者”。“宠儿”的冤魂多年来一直在家中肆虐,导致她的两个儿子离家出走,加速婆婆贝比•萨格斯的精神崩溃和死亡,使小女儿丹芙养成了孤僻、幽闭的性格。这一天,前“甜蜜之家”农庄最后一个男性黑奴保罗•D的来访,打破了塞丝与世隔绝的生活表面上的平静:他在房子里乱砸一气,赶走了小鬼魂,取代了它的位置,并向塞丝许诺“一种生活”;随后“宠儿”以20岁少女的肉身还魂,进入这个家庭讨还爱债;为占有塞丝全部的爱,宠儿甚至不惜引诱保罗•D,以将他赶出家门。然而一个鬼魂对爱的追索是永难餍足的,塞丝终于走到了精神崩溃的边缘……最后,是成长起来的丹芙和黑人民众一起帮助她摆脱了宠儿,开始面对新生活。
其实在读这本书的时候,震撼我、打动的地方很多,比如塞丝在觉醒时的决绝和勇敢;她对女儿那浓的化不开的爱;还有白人女孩爱弥对塞丝的帮助所体现出来的作者对超越种族界限的普遍人性的歌颂……但这些中,最打动我的还是作者在讲述整个故事时的那种超越了“愤怒”的笔调,以及在整本书中所散发出来的人文关怀,作者始终保持一种冷静的第三者的姿态来讲述整个故事,但在这种冷静旁观里却能让人感觉到最强烈的愤怒和控诉。深入读来‘整本书的基调是怨毒、悲伤、孤独、冤屈和愤怒,但作者却将这种怨毒、悲伤、孤独、冤屈和愤怒表现的不着痕迹,她用富有诗意的语言将最强烈的愤怒诉诸笔端,这种叙述方式远比以激亢的语言来宣泄内心的愤怒更具动人心魄的力量。
她的笔触超越了愤怒,也不再是“控诉”,而是以一种斩钉截铁的痛切陈述一个黑奴(或解放了的黑奴)在世界上的根本处境:“任何一个白人,都能因为他脑子里突然闪过的一个什么念头,而夺走你的整个自我。不止是奴役、杀戮或者残害你,还要玷污你。玷污得如此彻底,让你都不可能再喜欢你自己。玷污得如此彻底,能让你忘了自己是谁,而且再也不能回想起来。”整本小说里,处处都是诗一般的语言,但最让人觉得无法接受的是,这诗一般的语言所描述的恰恰是最让人不忍目睹的残酷现实。优美的语言与残忍的故事之间的落差,让流露在字里行间的情感有了更充分的施展空间。贯穿整本书的情感恰似“宠儿”的幽灵一般无孔不入,沉淀在每一个字语里。
在《宠儿》这本书的序言中,莫里森写到“为了让奴隶生活经验更为亲近,我希望能有一种一切尽在掌握而又频频失控的感觉贯穿始终;日常生活的秩序和平静将遭到粗暴破坏,让位于饥渴的死者制造的混乱;遗忘的巨大努力将受到绝地求生的记忆的威胁。将奴隶制还原成一种个人体验,语言决不能成为障碍。”事实是,她做到了,虽然她极力用最轻柔的言语去讲述整个故事,但整个故事所发散出来的力量足以扰乱读者心灵的平静。就如我读这本书时的感觉一样,内心的震撼和情感的涌动就如海底的暗流一样,表面平静,最深处却翻江倒海。我相信这可能是每一个认真读过这本书的人的共同感触。虽然故事讲述的是遥远的国度在遥远的年代里处于社会最底层的黑奴的生活,但它所表达的情感却是普世的,能够穿越时间和空间与读者对话,引起读者的共鸣。其实不单是这种情感,也是作者独特的叙事方式和笔调,让《宠儿》散发出动人心魄的力量,“将奴隶制还原成一种个人体验”,带领人们的灵魂穿越时空去体验黑人奴隶生活的苦痛和无奈。
首先,得益于作者独特的叙述方式和对行文结构的巧妙安排,全书充满着苦涩的诗意和紧张的悬念。我个人非常喜欢《宠儿》里的开头:“124号恶意充斥。充斥着一个婴儿的怨毒。房子里的女人们清楚,孩子们也清楚……”,小说一开始就用这种充满着悬念的文字把读者带进了一种气氛诡异的神秘世界里,于是忍不住想往下读:是什么原因让124号充斥着恶意,充斥着一个婴儿的怨毒?托妮•莫里森就这样用一种类似于悬疑小说的方式讲述着124号所发生的故事。以这种方式营造出全文的背景气氛:闹鬼的“凶宅”。作者在小说里运用了意识流的手法,在人物不断的遐思、走神和溜号之中,过去和现在交错共生,情节也随之扩大而趋于清晰完整,真象慢慢浮出水面。小说开始就交代了小女婴被割断喉咙而死的事实,其后又多次对杀婴真相进行暗示,但到完整再现杀婴现场时行文已经过半了,而杀婴动机还要在以后的篇幅里一而再、再而三地讨论才会水落石出。小说中处处充满了悬念,如:“丹芙颤栗着走近房子(指124号),像往常一样把它当作一个人,而不是一座建筑。一个哭泣、叹息、颤抖,时常发作的人。”“一个穿戴齐整的女人从水中走出来。她好不容易才够到干燥的溪岸……没有人看见她出现,也没有人碰巧从这里经过……第二天,她花了整整一个早晨从地上爬起来,穿过树林,经过一座高大的黄杨木神殿进入田野,向石板色房子的宅院走来。”小说中这种诡异的气息一直弥漫在故事的进展中,将塞丝的生活、心路历程逼真的还原成了“一种个人体验”。
其次,是整本书中诗一般的语言。整本小说的语言都十分优美,就像是一首平静忧郁的表面下有着深不见底的忧伤的散文长诗一般,给人很好的视觉享受。“……尽管那个农庄里没有一草一木不令她失声尖叫,它仍然在她面前展开无耻的美丽。它看上去从来没有实际上那样可怖,这使她怀疑,是否地狱也是个可爱的地方。毒焰和硫磺当然有,却藏在花边状的树丛里。小伙子们吊死在世上最美丽的梧桐树上……”即便是最不忍心去回忆的地方,作者也能巧妙地将回忆时的心境融入回忆里的场景中,充满了苦涩的诗意。还有小说的结尾处,完全堪称为一首风格哀婉的散文诗:“人人都知道怎么称呼她,却没有人知道她的名字。她被人遗忘、来历不明,却永远不会失踪,因为没有人在寻找她;即使有人在寻找,他们不知道她的名字,又怎么唤她呢?虽然她有所要求,但是没有人要求她。青草漫漫的地方,那期待着爱和寻机讨债的姑娘炸裂得七零八落,使那咀嚼着的狂笑轻易将她吞个精光。”故事在诗一般的语言和弥漫着苦涩的诗意中步入了尾声,但带给人的却是一种“余音绕梁”之感,充满诗意的语言让我们在浓浓的伤感的追忆中去品味作家写作这个故事的匠心。它不是“一个可以继续的故事”、“一个可以重复的故事”、“一个可以流传的故事”;这种哀婉的散文诗一般的优美语言,更加深了我对《宠儿》的记忆。
此外,就是作者冷静、干净的笔触。在行文时,作者始终以一个冷静的单纯的叙事者的身份将整个故事娓娓道来。作者在这里扮演的角色看似是事不关己的旁观者,但其实是将自己的情感深深的融入人物命运中,与小说中的人物一起将最不忍的回忆呈现给世人。也正是因为作者的冷静的笔触,增强了整篇小说的真实性。如莫里森在《宠儿》的序言中写的:“我希望读者遭到绑架,被无情地扔进一个陌生的环境,这是与书中人物分享经历的第一步--一如他们,从一个地方被抢到另一个地方,从任何地方被抢到任何另一个地方,没有准备,猝不及防。”
我在读这本书的时候,就常常会有这种猝不及防的感觉,感觉命运太仓促,仓促到连回忆的时间都没有。而且,在叙述时,作者的文字从来不拖泥带水。虽然,所有的现在发生的事情,以及穿插于其中的对过去事情的回忆,都只是一些零碎的片段,但这样的碎片并没有给人一种拖泥带水的繁复凌乱之感,反而让整个故事更加真实。在某一个瞬间让我们深刻的意识到,在这些零碎的片段背后的人在命运面前的无力感,以及一个伟大作家的灵魂的深度。
《宠儿》用富于诗意的语言和沉静的语调讲述了一个残忍的故事,填补了“美国历史的部分空白”,作者以她自己的方式带领我们的灵魂穿越时空,去体验黑人奴隶生活的苦痛和无奈。《宠儿》有着比常人缓慢的脉搏,因为它的角色们的心灵更为沉重;但这脉搏却是历尽磨难的人们从民族悲剧的灰烬中崛起,试图寻找永存希望的意义和理由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