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懒 叁和三的问题
2012-10-18 17:47阅读:
有的我也是根据自己知道的进行猜想
希望前辈指点
參,三也。——《广雅》。后作“叁”。
叁和三这两个起源就不一样
“三”如果根据裘锡圭先生的三分法应当属于表意字里面的抽象字
“叁”和参为一字
叁
《說文》商星也。本作曑,从晶㐱聲。
《徐曰》其上晶與星同義也。今文作參。
甲骨文作:
金文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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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为会意字或者象形字
说文对字义的解释大概是对的。那么叁应当指的是三颗星,表示数量三是它引申出来的意思。
周小婕在《左传数词研究》中将叁和三的用法进行对比:
从意义上看,“三”和“参”都可以表示数量为三的意思。但是“三”既可
以用作实指,表示数量为三或动作行为的次数为三,也可以用作虚指,表示事物
数量多或动作行为的次数多。如:
三代之令主皆数百年保天之禄。(成公 8)
齐人三鼓。(庄公 10)
“三代”指夏、商、周;“三鼓”指击鼓三次,皆为实指。
虚指的例子也常见,例如:
公聚朽蠹,而三老冻馁,国之诸市,屦贱踊贵。(昭公 3)
三折肱知为良医。(定公 13)
“三老”杜预注谓:“上寿、中寿、下寿,皆八十以上,不见养遇”,即年老的人;
“三折肱知为良医”杨注:犹今言久病知医。
“参”只能用作实指,可以用来上文所提的三件事。如:
志以发言,言以出信,信以立志。参以定之。(襄公 27 )
中美能黄,上美为元,下美则裳,参成可筮。犹有阙也,筮虽吉,未也。
(昭公 12
10)
恤民为德,正直为正,正曲为直,参和为仁。如是则神听之,介福降之。
(襄公 7
)
也可以用作动词表示“分成三”的意思。
民参其力,二入于公,而衣食其一。(昭公 3
)
从充当的句法成分上看,“三”主要做定语或状语,而“参”一般做主语指
代上文所说的事或用作谓语动词。
除了以上不同之处外,有时“参”和“三”也可以相通。如:
都,城过百雉,国之害也。先王之制:大都,不过参国之一;中,五之一;
小,九之一。今京不度,非制也,君将不堪。(庄公 1)
自参以上,则往称地,来称会,成事也。(桓公 2
)
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三辟之
兴,皆叔世也。今吾子相郑国,作封洫,立谤政,制参辟,铸刑书,将以靖民,
不亦难乎?(昭公 6
)
杨伯峻注:参同三。
根据语言的经济性,叁和三作为表示数的意义担任不同的语法功能的,但是到了后来三也可以活用作动词了,也能够表示“三分”的意思
比如:
參天两地而倚数。——《易·说卦》。虞注:“參,三也。”
參天地而独立兮。——《汉书·杨雄传上》。师古曰:“參之言三也。”
至于这句:
大都不过參国之一。——《左传·隐公元年》。注:“三分国城之一。”
此处注作“三分”解
但是根据下文:“中,五之一;小,九之一”应该是省略了“国” 叁
这里的五和九可以看做是数词活用作动词了。如果五和九都能够活用那么同样作为数词的三也是可以活用作动词的。
枣栗千石者三之。——《史记货殖列传》
士也罔极,二三其德——《诗经》
叁与三的用法呈现互补关系
同样的二与贰也有这样的关系。
例如有颜回者,不迁怒,不贰过。——《论语雍也》
继而命西鄙北鄙贰于己。——《左传》
但是二也可以活用作使动用法例如:
士也罔极,二三其德——《诗经》
壹与一 应该也是这样
另外找例子(我手头参考资料 王力古汉语不在 )
我猜想 :表示谓语动词和表示数词的 壹和一 贰和二 叁和三
一开始功能上是有分工的,但是由于活用的用法一二三的意义扩大了,相应的壹贰叁的意义就缩小了,但是贰没有完全被替代因为它还承担还有别的意义,比如贰表示从属二主的时候就不能用二代替。
但是从上文来看,叁的功能可以被三替代了,所以到了后来没什么分别,叁就很少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