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工业自动化生产中,包装机械设备是应用极为广泛的一类通用装备,包装机械包含多种典型设备类型,例如成型 — 充填 —
封口机、灌装机、封口机、贴标机、裹包机、装箱机、码垛机、捆扎机、清洗和干燥设备等。这类设备在正常运行过程中,打开安全门时,机器的安全控制系统应切断机器内所有危险运动部件的能量源,也有一些作业需求,如生产调试、参数设置、故障排除、清洁维护等,操作人员经常需要打开安全防护门进行近距离干预,却无法切断机器的危险能量源。在这种场景下,设备必须执行规范的安全停止控制,以避免机械意外启动带来挤压、剪切、卷入等风险。
EN 415-10《包装机械的安全性-第10部分:一般要求》针对开门干预工况下的停止功能提出了明确且严格的规定,其中 5.14.4 操作停止和 5.14.6 可调速电力驱动系统的安全相关停止是实现 “安全开门、安全干预” 的核心技术条款。

操作停止
打开安全门时,设备应采取能够防止意外启动的安全措施,其运动机构的停止类别应符合 EN 60204-1 中定义的 2 类停止,即在保持动力供应的前提下实现受控停止,该停止方式等效于 EN 61800-5-2 中定义的安全操作停止(SS2)。
操作停止适用于设定、
EN 415-10《包装机械的安全性-第10部分:一般要求》针对开门干预工况下的停止功能提出了明确且严格的规定,其中 5.14.4 操作停止和 5.14.6 可调速电力驱动系统的安全相关停止是实现 “安全开门、安全干预” 的核心技术条款。
操作停止
打开安全门时,设备应采取能够防止意外启动的安全措施,其运动机构的停止类别应符合 EN 60204-1 中定义的 2 类停止,即在保持动力供应的前提下实现受控停止,该停止方式等效于 EN 61800-5-2 中定义的安全操作停止(SS2)。
操作停止适用于设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