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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朴玉洙异端“救赎派”

2011-11-05 11:38阅读:
关于朴玉洙异端“救赎派”(第二部分)
询问关于好消息宣教会([url]www.goodnews.or.kr/cn[/url])的事情,以下是一个弟兄给我们关于刘玉洙 这个异端的资料,昨天我已经给你寄出另外四篇小资料,请远离这个异端!
大韩耶稣教长老会总会教育部编
'传统与异端'
李亨基 著 1992.4.10初版/1993.3.10增补版 (P87-93)
关于权申昌,李约翰,刘玉洙(救赎派)的研究报告书
(第77次总会: 1992.9.24-30)
一 (救赎派)现况
 救赎派大体可分为权申昌系统,李约翰系统,刘玉洙系统三个支派,他们的基本教理和思想都很相似.
1)权申昌(基督教福音浸礼会)
 1961年11月,受宣教士Case Glass影响的权申昌和受美国独立宣教士Dick York影响的俞秉言创立了所谓的'基督教福音浸礼会'.(权氏与俞氏为翁婿关系) 1963年,权申昌与外国宣教士断绝关系,开始独立活动.1969年起到1981年末,以'韩国平信徒福音宣教会'的名义; 1981年11月21日起以所谓'基督教福音浸礼会'的名义活动.他的活动本部设于汉城龙山区汉江路1街231-23的汉城教会,一般称为'三角地教会'
2)李约翰系统(大韩耶稣教浸礼会)
 李约翰本名李富七,救赎派创设初期起在木浦跟从权申昌,自称1962年'经历了重生',接受了权申昌的按手.他反对俞秉言把教会的奉献挪用于企业经营,批判'企业即教会'论的'俞秉言派',签名要求企业与教会分离,创立了所谓的'福音守护派'(救赎派分派).现在以'大韩耶稣教浸礼会'的名义活动,本部位于汉城瑞草区方背洞239-1三元大厦4层的汉城教会.
3)朴玉洙系统(大韩耶稣教浸礼会)
 朴玉洙中学3年级自动退学,没有接受过正规的神学教育.他主要受到权申昌和美国独立宣教士Dick York的影响, 至于他是如何成为牧师的,就不得而知了.
 朴玉洙自称1962年10月7日'经历了重生得救'的体验,他以'赦罪与重生的秘密'为主题,在全国举行巡回聚会,有一段时间主要在大丘活动.1980年以后,先后以'基督教福音浸礼会','大韩耶稣教浸礼会'的名义,以汉城冠岳区奉天洞的汉城第一教会为中心活动.现在朴玉洙主要以大
邱的hanvia教会为活动本部.
2. 共同性问题
 他们曾有过一个所谓的'十阶段问题'.
 这个文件充分反应了'救赎派'对于救赎问题的立场,也是迷惑传统教会信徒的核心手段:
 1. 您的确知道并相信您的名字被记在生命册上吗? 
 2. 您重生了吗?
 3. 您相信圣灵在您心里吗?
 4. 您确信您已经从死亡的权柄下得释放,获得了永生的生命吗?
 5. 您是义人,还是罪人?
 6. 您所有的罪都已蒙赦免了吗?
 7. 您过着畏惧神的生活吗?
 8. 您确信您已得救了吗?
 9. 您预备好迎接救主再临了吗?
 10.您得救的根据在哪里?
 关于这些问题:
1) 得救从“确信” 来。
 权氏的“得救的确信”,俞氏的“福音的确信”,李氏的“经验重生”,刘氏的“重生的体验” 等概念所指的是一个意思: “只有拥有得救的确信, 才能得救”。他们主张正如我们知道肉体的生日一样,我们也必须明确知道得救的具体时刻(属灵的生日),这是得蒙救恩的证据。
 他们错误地认为如同肉体的生日只能通过父母或他人得知一样,属灵的生日也必须通过他人才能知道。 事实上救赎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虽然得救的确信是从信心而来的,但“得救的确信”本身并不是信心的全部,(本质上信心本身也是神所赐的----译者按),把人对救恩的回应:“得救的确信”当着救恩本身,是诺斯底主义(Gnosticism 古希腊二元论异端)式的错误结论。
2) 持续悔改即未得救的标志.
 他们认为得蒙救恩者不需要再悔改认罪, 悔改意味着“转回”,得救的人已经一次从世界转回神,过去、现在、将来所有的罪都已蒙赦免,再也不需要“转回”了。而继续悔改只能意味着没有“得救的确信”,即未得救赎的“地狱之子”。因此他们不背颂主祷文,也不祷告。他们混淆了对于救恩而言的一次的悔改(Repentance;希6:1)与对于圣化而言的多次的认罪(悔改)(Confession; 诗51,撒下24:10,太6:12,约一1:8-9)的概念。岂不知对于罪的真正的痛悔与悔改乃是从真正的信而来!
3) 自承“罪人”即意味着下地狱。
 与“得救者不需要再悔改认罪”相应,对于“您是义人,还是罪人?”这个问题的回答若是“罪人”,他们便认为即意味着下地狱。因为在他们看来天国只有义人能去,罪人只能下地狱;只有自称义人才能得到救赎。
 但圣经告诉我们的是信的人因着耶稣基督蒙恩被称为义,在圣灵的引导下更新变化,真正的信心是在神面前承认自己是个罪人。
 保罗在提前1:13节里用过去时态承认自己的罪,在1:15节里用现在时态承认自己是个“罪人中的魁首”,这与“救赎派”的主张也完全相反。
4) 无视或否定正统教会的教会制度,礼拜形式,如:十一奉献、早祷、牧师祝祷等
 比如权申昌区分了“宗教”与“福音”的概念,认为宗教是死的,福音是活的,正统教会是宗教,只有自己才是真正的福音...(权申昌,'宗教的解放' P1-3)
三.
1)权申昌系统
(1) 神不是有位格的存在,神只是个属灵的存在。 (略)
(2) 提倡“时限附”的末世论。(略)
2)李约翰系统 (略)
3)朴玉洙系统
 
 误解,滥解,灵意解经 (朴玉洙 '赦罪与重生的秘密' P59-70)
 
 朴玉洙区别了罪(罪本身)与犯罪(具体的犯罪);悔改(对于罪本身;Repen-tance)与认罪(对于具体的犯罪;Confession)两组不同内涵的概念。他拒绝多次认罪,认为对于生活中的犯罪我们没有必要一一认罪,只需要对于罪本身一次悔改:因为不是人的悔改,而是耶稣基督的宝血才能拯救信他的人。但他强调必须要有“得救的确信”,从那一刻起,罪才能被赦免,罪人才能蒙救恩。因此他认为既然所有的罪都已蒙赦免,没有必要再继续认罪悔改;悔改即未得救赎的标记。('好消息' 1989,2 P7-9; 1989,3 P14-15)
朴玉洙还主张自承“罪人”即意味着下地狱,提前1:15节里保罗自称“罪人里的罪魁”原文(希腊文)是过去时态。但事实上在圣经希腊语原文里1:13节对罪的告白用的是过去时态, 1:15节“罪人里的罪魁”是以现在时态出现的。刘玉洙拒绝“圣化”的概念,片面强调重生得救的体验,按私意歪曲,强解圣经。
四. 研究结果
 救赎派认为必须拥有得救的确信才能得到救恩,显然他们是受到了诺斯底主义(Gnosticism 古希腊二元论异端)的影响。把(人)得救的确信当做(神)救恩的前提条件,等于无视神在他自己事工中的绝对主权(罗9:6)。并且他们不接受对于“救恩”而言的'一次的悔改'(Repentance)与对于“圣化”而言的'多次的认罪'(Confession)两个概念的区别,主张自承'罪人'即下地狱,明明白白地违背了圣经的教导,属于异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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