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地址:書法考(1043)方建勋:谈如锥画沙
書法考(1043)
方建勋:谈如锥画沙
笔法不是独立存在的,而是为表现书法中的美感而存在的。这种美感有着历史的延续性与一致性,其核心是“神、气、骨、肉、血”。骨力是共性的存在,先有骨力而后可言风神、气韵。古人临帖的共性法则便是先求主干的骨力,而后形势可得;而不是先求点画的细节,再求整体神骨。要体现骨力与神采,最终的落脚点在于用笔。相传为晋时卫夫人所撰的《笔阵图》记载:“善笔力者多骨,不善笔力者多肉;多骨微肉者谓之‘筋书’,多肉微骨者谓之‘墨猪’;多力丰筋者圣,无力无筋者病。”精于笔法的宋代米芾也说:“得笔,则虽细为髭发,亦圆。不得,虽粗如椽,亦偏。” 书法里最基本的形质是点、画。点、画的审美要求是圆浑有力,亦即有“骨力”。要做到点、画圆浑有力,其核心要点便是“如锥画沙”。
书法的笔头呈锥形,笔毫很柔软。是故,前人谈书法有“唯笔软,则奇怪生焉”之论。用柔软的笔毫写出有骨、有力的笔画,绝非易事。一般人拿起笔书写几下,笔毫就不能竖直地立于纸上,只能“趴”在纸上了,即所谓的“偃笔”。行笔速度越快,越容易偃笔。即便如宋代苏轼一样的高手,也会偶有偃笔。明代董其昌就曾批评苏轼的书法:“坡公书多偃笔,亦是一病。”要想减少偃笔,就要尽可能用“正锋”。“正锋”不是笔笔中锋,而是无论是中锋还是侧锋,或者像米芾所说的“八面用锋”,均是笔锋不倒,立于纸上。这种用笔的感觉即“如锥画沙”。书法的篆、隶、楷、行、草五体,行笔速度不一,而同一种书体在不同时代的不同书法家笔下也神气有别。但在千差万别的背后,“如锥画沙”的用笔感觉则是彼此一致的。也就是说,古往今来,不论是哪种风格的书法家,“如锥画沙”都是其共同的用笔方法与经验。
用笔若能“如锥画沙”,即意味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