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案例:一次性实现收入6000万元,某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成功实现先按1%开票,后转增值税一般纳税
2021-03-28 12:39阅读:
中国财税浪子---王骏
本案例来源于中国税务报,是北京鑫税广通税务师事务所董事长王进老师提供的一个真实案例。
一、中国税务报刊登的案例过程和中国财税浪子王骏添加的部分解释
某国企下属子公司 D 公司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0 年 3 月,D 公司发生第一笔业务,实现收入 6000 万
元,并于 3 月至 4 月向客户开具票面金额为 700 万元的增值税FP。中国财税浪子王骏提示,此时纳税义务
发生时间是总体可以确定的,可以结合应税销售行为的类型,付款日期、付款条件等综合判断,在本案例我
们假设就是 2020 年 3 月。通常情况下,开具FP应当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次性开具。但是,企业实际开票
会有最高开票额、开票数量的限制,很难一次性将FP全部开出,因此可能会出现分月、分好几次来开具发FP的情形。就本案例而言,D 公司还应该根据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进行正确地增值税纳税申报。根据现行税收政策的规定,D 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无法开具百万元版增值税FP,且增版难度较大,增量和FP开具量
较大。D 公司希望能够增版、增量同时进行,以满足其向客户开具增值FP的需求。由于 D 公司在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开票金额已经超过 500 万元,主管税务机关要求其在 5 月征期结束,转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然后才能办理相关FP的增版、增量手续。中国财税浪子王骏提示,为什么税务机关要求其在 5 月征期结束
转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呢?我们推测可能是基于这样的规律。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
务总局令第 43 号)第八条规定,纳税人在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月份(或季度)的所属申报期结束后
15 日内按照本办法第六条或者第七条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
时限结束后 5 日内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应当在 5 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仍
不办理的,次月起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直至纳税人办理相关手续为
止。如果 D 公司按月申报缴纳增值税,3 月份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3 月份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在 4 月份申报
期结束后 15 天内办理相关手续。企业未办理
本案例来源于中国税务报,是北京鑫税广通税务师事务所董事长王进老师提供的一个真实案例。
一、中国税务报刊登的案例过程和中国财税浪子王骏添加的部分解释
某国企下属子公司 D 公司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0 年 3 月,D 公司发生第一笔业务,实现收入 6000 万
元,并于 3 月至 4 月向客户开具票面金额为 700 万元的增值税FP。中国财税浪子王骏提示,此时纳税义务
发生时间是总体可以确定的,可以结合应税销售行为的类型,付款日期、付款条件等综合判断,在本案例我
们假设就是 2020 年 3 月。通常情况下,开具FP应当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次性开具。但是,企业实际开票
会有最高开票额、开票数量的限制,很难一次性将FP全部开出,因此可能会出现分月、分好几次来开具发FP的情形。就本案例而言,D 公司还应该根据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进行正确地增值税纳税申报。根据现行税收政策的规定,D 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无法开具百万元版增值税FP,且增版难度较大,增量和FP开具量
较大。D 公司希望能够增版、增量同时进行,以满足其向客户开具增值FP的需求。由于 D 公司在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开票金额已经超过 500 万元,主管税务机关要求其在 5 月征期结束,转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然后才能办理相关FP的增版、增量手续。中国财税浪子王骏提示,为什么税务机关要求其在 5 月征期结束
转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呢?我们推测可能是基于这样的规律。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
务总局令第 43 号)第八条规定,纳税人在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月份(或季度)的所属申报期结束后
15 日内按照本办法第六条或者第七条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
时限结束后 5 日内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应当在 5 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仍
不办理的,次月起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直至纳税人办理相关手续为
止。如果 D 公司按月申报缴纳增值税,3 月份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3 月份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在 4 月份申报
期结束后 15 天内办理相关手续。企业未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