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税浪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第二分编《典型合同》第二十章将技术合同分为三大块:第一块是技术开发合同;第二块是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第三块是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其中第二十章第三节《技术开发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将技术开发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分开进行了定义。站在民法典的角度,可以将技术开发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之间的关系看作并列关系,技术开发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都是技术合同,但是具体来说,各自是相对独立的。这一点从法律概念的角度来说,基本没有什么争议。但是如果将这个概念体系强制性用于增值税中技术合同的处理,恐怕就会出现问题。
中国财税浪子技术提示——民法典第八百六十二条规定,技术转让合同是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将现有特定的专利、专利申请、技术秘密的相关权利让与他人所订立的合同。技术许可合同是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将现有特定的专利、技术秘密的相关权利许可他人实施、使用所订立的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中关于提供实施技术的专用设备、原材料或者提供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约定,属于合同的组成部分。民法典第八百六十三条还进一步规定,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等合同。技术许可合同包括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使用许可等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民法典中技术转让合同是不包括技术许可合同的。
民法典生效日是2021年1月1日,此前适用的是被民法典废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分则部分第十八章《技术合同》第三节《技术转让合同》和民法典的规定存在一定的差异,合同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很显然,合同法的技术转让合同包括技术许可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是大概念,技术许可合同是从属于技术转让合同的小概念。
从合同法到民法典的变化,属于民事法律方面的变化,但是这个变化并未改变增值税制度对技术转让的理解。
在原营业税时期,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 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1999年11月2日 财税字〔1999〕273号)明确对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外国企业和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第二分编《典型合同》第二十章将技术合同分为三大块:第一块是技术开发合同;第二块是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第三块是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其中第二十章第三节《技术开发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将技术开发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分开进行了定义。站在民法典的角度,可以将技术开发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之间的关系看作并列关系,技术开发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都是技术合同,但是具体来说,各自是相对独立的。这一点从法律概念的角度来说,基本没有什么争议。但是如果将这个概念体系强制性用于增值税中技术合同的处理,恐怕就会出现问题。
中国财税浪子技术提示——民法典第八百六十二条规定,技术转让合同是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将现有特定的专利、专利申请、技术秘密的相关权利让与他人所订立的合同。技术许可合同是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将现有特定的专利、技术秘密的相关权利许可他人实施、使用所订立的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中关于提供实施技术的专用设备、原材料或者提供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约定,属于合同的组成部分。民法典第八百六十三条还进一步规定,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等合同。技术许可合同包括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使用许可等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民法典中技术转让合同是不包括技术许可合同的。
民法典生效日是2021年1月1日,此前适用的是被民法典废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分则部分第十八章《技术合同》第三节《技术转让合同》和民法典的规定存在一定的差异,合同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很显然,合同法的技术转让合同包括技术许可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是大概念,技术许可合同是从属于技术转让合同的小概念。
从合同法到民法典的变化,属于民事法律方面的变化,但是这个变化并未改变增值税制度对技术转让的理解。
在原营业税时期,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 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1999年11月2日 财税字〔1999〕273号)明确对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外国企业和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