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嘉博创(000889)(000889.SZ)披露公司重大仲裁事项最新进展。公告显示,上市公司与刘英魁方因2018年3月27日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下称“购买资产协议”)所引起的纠纷事项目前已进入质证阶段,受疫情影响双方质证结束时间尚需延期,因此本仲裁事项尚未有仲裁结果。
中嘉博创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尽快消除因仲裁事项给上市公司带来的影响,专家法律论证中心组织了多位法学教授与法律专家对本仲裁事项进行了专家论证。专家经论证后认为,刘英魁方主张的合同解除无法律依据;中嘉博创暂时中止支付交易对价的行为系正当行使不安抗辩权,不构成违约;案涉协议因刘英魁方违约而解除,中嘉博创有权请求刘英魁方恢复原状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进一步请求对方赔偿履行利益损失。
收购子公司 业绩承诺未达标引发纠纷
2018年11月,中嘉博创完成重大资产重组,以14.8亿的交易对价向交易对方刘英魁以及嘉语春华、嘉惠秋实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嘉华信息100%股权。
根据双方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刘英魁方对于此次交易业绩承诺期间为2017年度至2020年度。2020年嘉华信息扣非后的实际净利润为7,969.66万元,未达到预期业绩承诺净利润20,100万元的目标,四年来嘉华信息累计业绩完成率为81.85%,触发业绩补偿条款。
中嘉博创认为,根据《业绩补偿协议》,刘英魁方因嘉华信息业绩承诺未达标需支付业绩补偿2.68亿元,并返还现金分红66.55万元。据中嘉博创此前公告,公司与刘英魁方就业绩补偿或调整方案进行多次协商,但未达成一致意见。
2021年5月底以来 ,刘英魁方以此争议向北京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书》。此后,刘英魁方通过律师函以仲裁事项仍在进行中为由抗拒中嘉博创内审要求,并向嘉华信息全体员工发出声明,主张中嘉博创已非嘉华信息实际股东、无权干涉嘉华信息内部管理,号召嘉华信息管理团队及员工抗拒中嘉博创对嘉华信息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导致中嘉博创在事实上失去对子公司嘉华信息的控制,无法对嘉华信息行使正当的股东权利。
2022年1月12日,中嘉博创向北仲仲裁庭递交了以刘英魁、嘉语春华及嘉惠秋实为被申请人的仲裁反请求申请书等文件,要求解除中嘉博创与刘英魁方签署的《购买资产协议》《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业
中嘉博创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尽快消除因仲裁事项给上市公司带来的影响,专家法律论证中心组织了多位法学教授与法律专家对本仲裁事项进行了专家论证。专家经论证后认为,刘英魁方主张的合同解除无法律依据;中嘉博创暂时中止支付交易对价的行为系正当行使不安抗辩权,不构成违约;案涉协议因刘英魁方违约而解除,中嘉博创有权请求刘英魁方恢复原状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进一步请求对方赔偿履行利益损失。
收购子公司 业绩承诺未达标引发纠纷
2018年11月,中嘉博创完成重大资产重组,以14.8亿的交易对价向交易对方刘英魁以及嘉语春华、嘉惠秋实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嘉华信息100%股权。
根据双方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刘英魁方对于此次交易业绩承诺期间为2017年度至2020年度。2020年嘉华信息扣非后的实际净利润为7,969.66万元,未达到预期业绩承诺净利润20,100万元的目标,四年来嘉华信息累计业绩完成率为81.85%,触发业绩补偿条款。
中嘉博创认为,根据《业绩补偿协议》,刘英魁方因嘉华信息业绩承诺未达标需支付业绩补偿2.68亿元,并返还现金分红66.55万元。据中嘉博创此前公告,公司与刘英魁方就业绩补偿或调整方案进行多次协商,但未达成一致意见。
2021年5月底以来 ,刘英魁方以此争议向北京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书》。此后,刘英魁方通过律师函以仲裁事项仍在进行中为由抗拒中嘉博创内审要求,并向嘉华信息全体员工发出声明,主张中嘉博创已非嘉华信息实际股东、无权干涉嘉华信息内部管理,号召嘉华信息管理团队及员工抗拒中嘉博创对嘉华信息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导致中嘉博创在事实上失去对子公司嘉华信息的控制,无法对嘉华信息行使正当的股东权利。
2022年1月12日,中嘉博创向北仲仲裁庭递交了以刘英魁、嘉语春华及嘉惠秋实为被申请人的仲裁反请求申请书等文件,要求解除中嘉博创与刘英魁方签署的《购买资产协议》《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