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地址:《论命细法》注解讲课稿
父母之凶(早年丧父、丧母)
1、财太旺,父凶——七杀带刑,八字安静者不验。
乾造:
癸癸己乙
酉亥丑亥
①地支三支有财。
②年月带刑。
③七杀无制。
未满周岁,父母俱亡。
2、印比同旺,父凶——带刑,八字安静者不验。
坤造:
甲乙甲丁
辰亥子卯
①地支三个地支带印。
②带刑。
③带刃。
七岁庚戌年丧父。
3、印旺,第一运又行印运,父母多灾。
乾造:
壬戊癸庚
辰申卯申
印旺,第一步大运又是印运。九岁己酉运庚子年丧父。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