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个产妇不幸离世,而且是以“坠楼”这样一种极其惨烈的方式。这两天,陕西绥德县张家峰村产妇马茸茸在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自杀的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而对于她的死因,家人和医院陷入口水战,随着舆论关注升温,在9月5日达到高潮。
一尸两命,“母难日”也成了未及出生婴儿的生命终点。这当然是一个家庭的绝大悲剧,但同时也深深刺痛了社会公众。这一切,难道真的是完全不可避免?现有的制度框架、法律体系,为何不能保护一个在阵痛期苦苦挣扎的年轻母亲?我们的社会为什么需要一再支付如此惨痛的代价?
根据榆林院方9月6日凌晨发布的声明,称顺产决定是产妇和家属在入院后一道做出并签字。当产妇要求转而实行剖宫产时,医院只能遵从家属做出的决定。而据财新网报道援引产妇丈夫延壮壮自述,当妻子马茸茸因疼痛难忍提出做剖腹产要求之后,“我二话没说就答应了”,是医生“进去检查后说马上就该生了,不需要剖腹产”。马母也称,“应该和医生保持一致”。

目前双方各执一词,真相仍不清晰,尚无法确定马茸茸自杀是否与医院未实施剖宫产手术有关。但穿透诸多纷纷扰扰的说法,一个基本的问题仍有必要厘清,即我们究竟该如何保障产妇的生命权益?看似严密的法律制度为何恰恰忽略了产妇本人的意志?
产妇入院时本人与家属一道签署决定顺产的文本,当然具有法律效力。这一点毋庸置疑。但作为一个特殊的“病人”,现实地看,待产妇女在产前乃至产中、产后,均可能面临不测的风险,期间出现意愿的改变,不仅不意外,也是一种正常的、自然而然的行为,岂能一成不变、坚执于此前双方的“共同决定”?
而决定的改变,一是取决于产妇的体征状况,以及本人对疼痛的耐受程度;再一个,则是医院出于专业层面做出的综合评判。前者自不待言,每一个产妇都会有不同的状况及承受力,现实中也有各种不同的表达。而后者则显然有着更大的话语权与专业优势。这也是当下家属以及社会公众质疑医院的根源所在。
一尸两命,“母难日”也成了未及出生婴儿的生命终点。这当然是一个家庭的绝大悲剧,但同时也深深刺痛了社会公众。这一切,难道真的是完全不可避免?现有的制度框架、法律体系,为何不能保护一个在阵痛期苦苦挣扎的年轻母亲?我们的社会为什么需要一再支付如此惨痛的代价?
根据榆林院方9月6日凌晨发布的声明,称顺产决定是产妇和家属在入院后一道做出并签字。当产妇要求转而实行剖宫产时,医院只能遵从家属做出的决定。而据财新网报道援引产妇丈夫延壮壮自述,当妻子马茸茸因疼痛难忍提出做剖腹产要求之后,“我二话没说就答应了”,是医生“进去检查后说马上就该生了,不需要剖腹产”。马母也称,“应该和医生保持一致”。

目前双方各执一词,真相仍不清晰,尚无法确定马茸茸自杀是否与医院未实施剖宫产手术有关。但穿透诸多纷纷扰扰的说法,一个基本的问题仍有必要厘清,即我们究竟该如何保障产妇的生命权益?看似严密的法律制度为何恰恰忽略了产妇本人的意志?
产妇入院时本人与家属一道签署决定顺产的文本,当然具有法律效力。这一点毋庸置疑。但作为一个特殊的“病人”,现实地看,待产妇女在产前乃至产中、产后,均可能面临不测的风险,期间出现意愿的改变,不仅不意外,也是一种正常的、自然而然的行为,岂能一成不变、坚执于此前双方的“共同决定”?
而决定的改变,一是取决于产妇的体征状况,以及本人对疼痛的耐受程度;再一个,则是医院出于专业层面做出的综合评判。前者自不待言,每一个产妇都会有不同的状况及承受力,现实中也有各种不同的表达。而后者则显然有着更大的话语权与专业优势。这也是当下家属以及社会公众质疑医院的根源所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