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喜事(包括丧事、馨香、祭祀、除灵)
一、 丧礼
福寿康宁,固人之所同欲,死亡疾病,亦人所不能无。(所谓五福一曰寿,二曰富,三曰康宁,四曰攸好德,五曰考终命)初终。(汲西江之净水,煮南国之香汤,洗涤装殓,沐尸穿寿衾,首加帽,足加鞋袜,覆以布制裹尸,露其面抬入中堂,坐于椅上,脚踏米谷,孝子与执事鸣锣,至江河取水揩尸面,烧起身包)
二、孝服
服制不外乎正加降义四字,服者辩分,以达其情也。自斩衰以至缌麻,而分亲疏,因服生情。
正服:子为父母故,斩衰三年,祖父母丧称齐期嫡孙期年众孙大功,曾祖父母丧称小功,小功五月服,高祖父母丧,元孙缌麻三月服。
加服:长子已死,长孙承重者,斩衰三年。
降服:抚子,嫁母,出母,父母在,妻亡,不杖期。
义服:慈母亡,继母抚养大者,斩衰三年。子随母下堂,继父故,期年之服。
注一:凡姑、姐、妹女及孙女在室或已嫁被出妇服与男同,出嫁而无夫与子者为为兄弟姐妹及侄皆仍服不杖期。
注二:凡嫡孙父卒为祖父承重者加服斩衰三年,为祖母承重者加服亦可。
注三:凡女适人者为私亲皆降一等为曾祖高祖不降为兄弟之为父后者不降为兄弟侄之妻不降。
注四:凡男为人后者为其本生亲属服阶降二等,母降服不杖期父母报服相同。
妻为夫义服图表
注一:夫为人后其妻为本生舅姑降服大功
注二:夫为祖父母及高曾祖父母承重者并从夫服
注三:妻为夫之生母义服斩衰三年,妻为夫之庶母义服,齐衰三年。
注四:旧礼妻为夫外祖父母义服思麻,妻为夫母舅母姨义服思麻,今制均无服。
附: (1)丧服图解
斩衰三年:即用粗麻布为衣,下边与袖俱斩齐,不缝背用名贩用麻布方八寸缀于领下,垂之前当心首经,腰经俱麻履用草管,父杖用竹,母杖用桐,丧毕于墓前焚之。
齐衰杖期五月不杖期三月:用稍麻布为衣,缝袖及下边。首经腰经俱用布为之。
思麻三月:用稍细熟布为衣,冠带同功服履用细白布为之。凡同五世族属在思麻,无服之外,皆有袒免亲遇丧葬,则服素服尺不缠头。
大功九月:用粗熟布为衣,冠带履用熟白布为之。
小功五月:用稍粗熟布为衣,冠带履用熟白布为之。
(2)服制孝帖详解
一、
福寿康宁,固人之所同欲,死亡疾病,亦人所不能无。(所谓五福一曰寿,二曰富,三曰康宁,四曰攸好德,五曰考终命)初终。(汲西江之净水,煮南国之香汤,洗涤装殓,沐尸穿寿衾,首加帽,足加鞋袜,覆以布制裹尸,露其面抬入中堂,坐于椅上,脚踏米谷,孝子与执事鸣锣,至江河取水揩尸面,烧起身包)
二、孝服
服制不外乎正加降义四字,服者辩分,以达其情也。自斩衰以至缌麻,而分亲疏,因服生情。
正服:子为父母故,斩衰三年,祖父母丧称齐期嫡孙期年众孙大功,曾祖父母丧称小功,小功五月服,高祖父母丧,元孙缌麻三月服。
加服:长子已死,长孙承重者,斩衰三年。
降服:抚子,嫁母,出母,父母在,妻亡,不杖期。
义服:慈母亡,继母抚养大者,斩衰三年。子随母下堂,继父故,期年之服。
注二:凡嫡孙父卒为祖父承重者加服斩衰三年,为祖母承重者加服亦可。
注三:凡女适人者为私亲皆降一等为曾祖高祖不降为兄弟之为父后者不降为兄弟侄之妻不降。
注四:凡男为人后者为其本生亲属服阶降二等,母降服不杖期父母报服相同。
注一:夫为人后其妻为本生舅姑降服大功
注二:夫为祖父母及高曾祖父母承重者并从夫服
注三:妻为夫之生母义服斩衰三年,妻为夫之庶母义服,齐衰三年。
注四:旧礼妻为夫外祖父母义服思麻,妻为夫母舅母姨义服思麻,今制均无服。
附: (1)丧服图解
斩衰三年:即用粗麻布为衣,下边与袖俱斩齐,不缝背用名贩用麻布方八寸缀于领下,垂之前当心首经,腰经俱麻履用草管,父杖用竹,母杖用桐,丧毕于墓前焚之。
齐衰杖期五月不杖期三月:用稍麻布为衣,缝袖及下边。首经腰经俱用布为之。
思麻三月:用稍细熟布为衣,冠带同功服履用细白布为之。凡同五世族属在思麻,无服之外,皆有袒免亲遇丧葬,则服素服尺不缠头。
大功九月:用粗熟布为衣,冠带履用熟白布为之。
小功五月:用稍粗熟布为衣,冠带履用熟白布为之。
(2)服制孝帖详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