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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关于对学校社团(兴趣小组)管理的指导意见

2015-04-03 17:06阅读:
关于对学校社团(兴趣小组管理
的指导意见
(2015年4月1日)
为了培养学生特长,开发学生潜能,根据《河东区小学教学工作评估办法(讨论稿)》、《河东区小学教研工作计划》、《2015年学校工作思路和工作要点》、《音体美教学评估标准》,要求各学部根据场地、教师特长、学生需求等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学校社团(兴趣小组)活动。
为了增强学生社团(兴趣小组活动的效果,调动辅导教师工作积极性,确保我校学生社团(兴趣小组活动的有序发展,最大限度地提高办学效益,特对兴趣小组的管理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兴趣小组的建立
1.“以生为本”根据学生发展需要及素质教育要求设置学生社团(兴趣小组),可开设舞蹈、声乐、钢琴、电子琴、古筝、书法、绘画、剪纸、电脑等学生社团(兴趣小组)。学校本着人尽其材的原则,合理安排学生社团(兴趣小组辅导老师。
2.坚持做到“五定”,即定活动目标、活动时间、辅导老师、活动内容、活动地点。
二、
学生社团(兴趣小组)管理的要求
1、选拔补充学生社团(兴趣小组)人员,要充分考虑学生的爱好及相关素质,充分做好和班主任及有关任课教师的协调工作。因学生社团(兴趣小组)人员已经毕业或因准备升学而退出学生社团(兴趣小组),需要及时补充。各学生社团(兴趣小组)人员补充后不得少于学校规定人数。
2、各学生社团(兴趣小组)要注意人员的稳定,非 毕业或学校同意不得有人员流失,各小组之间搞好协作,同一学生原则上不间跨两个小组,不得从某一小组学习一段时间后在转到其他小组。
3、辅导教师每学期初要及时上交辅导计划,计划要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包括活动内容、活动目标、学情分析、活动措施、学生名单等。
4、严格活动时间,教师、学生要保证按时上课,不迟到、早退或溜堂。有事不能活动须先请假,由辅导教师提前安排好学生。
5、组织好课堂教学,精心备课,认真上课,课后及时总结。教学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期末要做好整理、编集等工作,形成具有学科特色的教程。
6、辅导教师要向学生强调注意爱护公共财物,注意学生的安全。相关事宜将执行学校财物、安全制度规定。
7、辅导教师要记录小组学生的考勤及学习情况,表现出色的学生可在适当的情况下进行表彰奖励。
三、关于学生社团(兴趣小组)评估的建议
依据学校综合评估制度等规定,对学生社团(兴趣小组)实施动态管理,检评结果纳入到辅导教师的教学评估中。为了强化目标意识,使辅导教师工作有依据、有方向,根据学校情况可灵活参照进行评估
1、计划与总结(10 %)
2、过程管理。(40 %)加强过程调控,通过教学常规查看,依据相关制度采取扣分形式计入评估。
3、课程资源。期末依据辅导老师提供的汇总资料进行评估。(10 %)
4、阶段成果。(40 %)
(1)比赛获奖
(2)阶段汇报、考查
辅导教师工作量加分,将根据活动时间、学生社团(兴趣小组)人数等因素计算。
四、实施调研说明
各学部于4月10日前完成学生社团(兴趣小组)的成立并进行活动开展,教研室将根据本指导意见对各学部学生社团(兴趣小组)不定时进行调研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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