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课老师调查3:广东省对原民办代课老师问题的处理
2020-08-27 09:52阅读:
广东省的代课教师通过多种途径维权:让访、给领导留言、信函、、、向政府反映代课老师的问题,反映较多的问题是:
1、转正名额少,竞争残酷,很多地方多年未举行公开转正考试;
2、在校工作没有同工同酬,干得比公办老师多,工资比公办老师少,代课教师待遇仅为公办1/3;
【广东省对代课老师问题的处理】
文件:《广东省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工作方案》
根据这份文件:
一、自2008年年9月1日起,欠发达地区冻结现有代课教师名单,严禁招收新的代课教师;经济发达地区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自行制订措施。
二、代课老师的出路:各地拿出一定数量的编制,对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代课教师组织“代转公”
招录考试,合格的录用为公办教师;为首次未通过招录考试、但须暂时留教的代课教师提供一次免费培训;对参加招录考试不合格,但适合在非教学岗位工作的代课教师,参加转岗考试合格后,可转录为非教学人员;所有招录考试考核都不合格的代课教师将被辞退,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经济补偿。
(转正一批,转非一批,辞退一批)
【被辞退代课老师的社保问题】
广东省的社保走在全国的前面,现在是全民社保。2009年以来,广东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2012年底基本实现了城乡居民(包括原民办代课教师)的全覆盖。
原民办代课、幼儿园老师办理十五年社会保险,(违反计划生育的,取消资格),保险费政府负责大部分,个人负担小部分,办理社会保险,年龄六十周岁办理退休,领取月退休金的政策。
【广东省对原民办老师和代课老师的补助】
政策文件: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font
face='宋体'>关于向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教师[2018]13号)
补贴对象: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
1、原民办教师:现为广东省户籍,1993年3月27日(含)以前曾在我省公办中小学(含幼儿园、附属学前班)教学岗位上连续任教满1学年(或2个学期)以上,离开教学岗位后未被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录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原民办教师。
2、原代课教师:现为广东省户籍,1993年3月27日(不含)—2008年8月31日期间与聘用学校、办学单位签订“聘用代课教师合同书”,并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在我省公办中小学(含幼儿园、附属学前班)教学岗位上连续任教满1学年(或2个学期)以上,离开教学岗位后未被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录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原代课教师。
补贴方式: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
补贴方案:
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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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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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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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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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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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补助标准由省制定,所需资金由省市按5:5的比例分级负担。
工作年限1-9年的补助标准由各市制定,所需资金由市县自行筹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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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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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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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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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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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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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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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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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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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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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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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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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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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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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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