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圣叹一事考
2025-05-10 13:18阅读:
《金圣叹一事考》
某日,闲逛“某乎”,见有网名“奋斗的蝼蚁101”者提问:“你知道的最冷但有趣的‘冷知识’是什么?”
我对“某乎”这类几被“玩儿坏了”的公众平台,一向取嬉皮姿态——不否认,不肯定,跟着玩儿,图个乐儿,偶尔上去骂个街,亦图个爽快;偶尔见到与我同好者,也能从中看出有趣处。人不能太自闭,混迹于“某乎”,也即“混迹于市井”——本已落尘埃,何苦假清高?
对于什么“冷知识”的提问,我想也没想,就回答说:“金圣叹临刑时告诉刽子手:花生米与豆腐干同吃,有烤鸭子味道。”
不想引来一众网评,有的问:“不是火腿味儿吗?”有的说:“我们这边凉菜里面放黄瓜、豆腐干和花生米,我是从未吃出鸭子味。”有的严正指出:“是‘火腿味’,不要瞎传。”还有的问:“有没有网友验证过呀?”更有人发了愁:“这没办法验证,就算花生品质是稳定的,但各地豆干的工艺、配方、含水量等不一样”……
我为此踌躇了一整天。因为这“烤鸭子味儿”不是我读书读来的,而是听相声听来的,所以绝非确论,也不会坚持,“烤鸭子味道”也好,“火腿味儿”也罢,我看到的其实是一个在异族血腥统治下“装疯卖傻不合作”的清瘦文人背影,嚼出的是其实是一种无以尽言的苦涩与疏狂。
事到此间,可以结束了。没想到不久又看到一网名“安迪斯晨风”者说:“金圣叹的临终遗言很出名:‘花生与豆腐干同食,有火腿滋味。’然而令人惊异的是,这句话其实是讹传。因为在最早记载这件事的《清稗类钞》中,写的是‘盐菜与黄豆同嚼,大有胡桃滋味。’人家说的是核桃,不知道是谁给改成火腿的,有可能是汪曾祺先生。”
把“汪先生”也牵连进来了,这事儿开始更好玩起来。然后又在网
上看见有位仁兄说:金圣叹临刑是喊出的,是“杀头至痛也,灭族至惨也,圣叹无意得此。呜呼哀哉,然而快哉!”而至于“味道”云云,则出自金圣叹入监临刑时给家人的信,内容是:“字付大儿看,盐菜与黄豆同吃,大有胡桃滋味,此法一传,我无遗憾矣。”而且这位仁兄亲自去饭店尝了一品“雪菜黄豆炒肉丝”,结果是“慢慢的咀嚼、品呷。味道确实不错,却怎么也找不到胡桃的滋味。”然后这位仁兄说道:“有专家说,金圣叹这句话其实是大有深意的。‘盐菜’,就是‘咸菜’,喻‘贤才’;‘胡桃’,糊涂的谐音。意思是说官府有贤才而不用,反而要杀掉,纯粹一群糊涂蛋。”
不知他说的是哪位脑路清奇的专家。但金圣叹的不传之秘究竟是什么,到此反而更糊涂了,于是便认起真来。然后在网上就查到了不知何人提供的【资料拓展】,其文略曰:
金圣叹,名采,字若采。一说原姓张,明亡后改名人瑞,字圣叹,自称泐庵法师……顺治十八年(1661年),吴县新任县令任维初为追收欠税,鞭打百姓,亏空常平仓的漕粮,激起苏州士人愤怒。三月初,金圣叹与一百多个士人到孔庙聚集,悼念顺治帝,借机发泄积愤,到衙门给江苏巡抚朱国治上呈状纸,控诉任维初,要求罢免其职。朱国治下令逮捕其中十一人,并为任维初遮瞒回护,上报京城诸生倡乱抗税,并惊动先帝之灵。清朝有意威慑江南士族,再逮捕金圣叹等七名士人,在江宁会审,严刑拷问,后以叛逆罪判处斩首,于七月十三日行刑,是为“哭庙案”。
金圣叹临刑前请狱卒带信给家人,狱卒以信呈官,官疑其必有谤语,启缄视之,上书:“字付大儿看:盐菜与黄豆同吃,大有胡桃滋味。此法一传,吾无遗恨矣。”官大笑曰:“金先生死且侮人。”
这位引文者认为,金圣叹写此家书时,早猜到官府必然会对他的临终文字实施检查,所以故意开个玩笑,“耍”了官府一道——以此“表达他不肯屈服于官威,对官场黑暗嗤之以鼻的态度”。
这个解读,有点儿合我的心气儿。还是看看原始出处吧——《清稗类钞·讥讽》载:
金人瑞以“哭庙案”被诛。当弃市日,作家书,付狱卒寄妻子。狱卒疑有谤语,呈之官。官开缄视之,则见其上书曰:“字付大儿看:盐菜与黄豆同吃,大有胡桃滋味。此法一传,吾无遗恨矣。”
关于金圣叹的死状,传说甚多,上海的《解放日报》上曾发文说:“临刑前,金圣叹泰然自若,他向监斩官索酒畅饮,饮罢大笑道:‘割头,痛事也;饮酒,快事也;割头而先饮酒,痛快!痛快!’”这其实不太可能,李国文先生在《中国文人的非正常死亡》中说金圣叹临行时是“背插招旌,口塞栗木”的,哪里有豪饮而去的待遇?但李国文先生的文章,也是很“文学性”的,他写道:
金圣叹又唤了狱卒,说“有要事相商”。狱卒心算,既是将死之人,还能有何要事?想来才子临终也是俗人一般,大不了是些妻儿老小如何怎地交代的事情。这狱卒懒懒地走近了金圣叹,目视之,金圣叹脸上没有一点儿将死的恐惧、临了的悲情,眼里混的不知是灵光还是慧黠。有意思,且听他能说出什么话来。
金圣叹见狱卒走得近了,隔着牢栏凑近狱卒耳朵,左手抬掌虚护住声音,右手指了牢饭的余残,悄声说:“花生米与豆干同嚼,大有核桃之滋味。得此一技传矣,死而无憾也!”言罢哈哈大笑,歪了身子斜躺在冰凉坚硬的狱床上,大笑不止……
嗯……这个……我还是回到史料中来说吧。现在流传下来的金圣叹绝命之际的诗,共三首,分录于下:
一、《绝命词》:鼠肝虫臂久萧疏,只惜胸前几本书。虽喜唐诗略分解,庄骚马杜待如何?
“鼠肝虫臂”算是个“冷典”,出自《庄子·大宗师》句:“以汝为鼠肝乎?以汝为虫臂乎?”大略是指极微小、轻乎、不足道哉的事物。
二、《与儿子》——吾儿雍,不惟世间真正读书种子,亦是世间本色学道人也。与汝为亲妙在疏,如形随影只于书。今朝疏到无疏地,无著天亲果晏如。
金性尧先生在《炉边话清史》中说:“这一首于旷达中倍觉沉痛,意谓他们父子之间的微妙处就在疏远,这一回死生永诀,从此便到疏无可疏的地步了。”
三、《临别又口号,遍谢弥天大人谬知我者》:东西南北海天疏,万里来寻圣叹书。圣叹只留书种在,累君青眼看何如?
这个“书种”,就是指前诗所言的儿子金雍。
此外还有一首《绝命诗》:“街鼓侵人急,西倾日欲斜。黄泉无客店,今夜宿谁家?”但其实这是五代人江为临刑时写的,一度被误传为明初人孙蕡临刑口占,再误传,就到了金圣叹的名下。还有人说他的绝命诗是:“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今日之事何所恃,手挽银河洗乾坤”我觉得词气和文采都不大对,应该不是金圣叹所作。另一首传为他的“绝命诗”是五言的:“壶中日月长,洞中天地宽。
笑指归期近,乘云入九寰。”同上,不多评价了。还有一首“天悲悼我地亦忧,
万里江山戴白头。明日太阳来吊唁,
家家户户泪长流”,也说是金圣叹临刑口占,但这是写过《金圣叹先生传》的清代人廖燕写的,用他自己的话说是:“予过吴门,访先生故居,而莫知其处。因为诗吊之,并传其略如此云。”
廖燕在这篇传中还记载:
传先生解杜诗时,自言有人从梦中语云:“诸诗皆可说,惟不可说《古诗十九首》。”先生遂以为戒。后因醉纵谈“青青河畔草”一章,未几遂罹惨祸。临刑叹曰:“斫头最是苦事,不意于无意中得之。”
追踪到此,真该结束了,不想又见有另外的解释——网上有“茨冈女神”者,发文说:
……金圣叹则偏爱替人写家书,你说我写,兴致斐然。他曾给人写过这样一封家书:“男外出托祖宗福荫,一路平安。圈里猪长弗长?母亲孕养弗养?家人要有空工夫,每日要搓麻绳三十丈,搭搭沿叶豆棚。家中光棍,切莫放进。光棍者,大兄二兄也。后门恶犬,须要谨防。恶犬者,大叔二叔也。黄豆与盐菜同食,有胡桃滋味,不可使南货店知。刘姑夫一路吃糕,不肯与我一块。此番不中,天理昭彰。忙中不写大萬字,写方字少一点之省文万字。刘字即劉字,慎勿认作九二码子,切嘱切嘱。”
金圣叹这封代人写的“家书”,我在其他处也见到过,但没查到最原始的出处,也不知道“代”谁而写,更不知道既然作为“代写家书”寄出去了,又是怎么辗转流传下来、并确认是金圣叹代笔的了。
姑存之。等我长了学问,或得博闻多识者指正,再去论它不迟。但它透露出的信息是:关于“黄豆与盐菜同食,有胡桃滋味”的“发明权”,这下子大约可以确定归金圣叹了。
——2025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