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地址:《楞严经》中为何将淫欲列为地狱十因之首?
滕建波整理
2.12.5
《楞严经》中为何将淫欲列为地狱十因之首?
上次印光大师简单开示了贪欲当中的淫欲如何对治。在《楞严经》当中,淫欲也属于地狱十因之一,我们来看看经文,加深一下印象。一者。淫习交接。发于相磨。研磨不休。如是故有大猛火光。于中发动。如人以手自相摩触。暖相现前。二习相然。故有铁床铜柱诸事。是故十方一切如来。色目行淫。同名欲火。菩萨见欲。如避火坑。
这段经文我们直接引用宣化上人的《楞严经浅释》:
第一种是淫习交接。万恶淫为首,亦是生死之根本。男女交接,互相摩擦,以求欢乐,摩擦不休,就会发出大猛火光。犹如有人用手自相摩擦,自然就会发出暖热。宿生之淫欲习气未除,现生之淫欲习气再增,两习相交,有如干柴烈火,相互炽燃。死后就会感召铁床铜柱地狱之报。
死者神识生于一根状如火山的铜柱顶上,铜柱之下有大猛火,火上有铁床,床上有刀轮,又有铁嘴虫、铁嘴鸟。这时,犯淫戒的死者,被火烧得痛苦万分,忽然看见铁床上有美女。若死者是女人,则看见是美男,于是心里即生爱欲,便从铜柱滑入,滚到铁床上,即时他们的男女根同时都发生猛火焰,铁嘴虫就钻入男女根,出出入入令人痛苦难言。如是一日一夜之间,死九百亿次,生九百亿次。可见淫欲之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