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年前南阳人的时尚浪漫婚姻——订婚结婚在报纸上登启事“秀恩爱”
2023-08-21 20:34阅读:
八十年前南阳人的时尚浪漫婚姻——
订婚结婚在报纸上登启事“秀恩爱”
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本报记者 王渊博 文/图
日前,新人结婚兴起了一波复古又浪漫的潮流——在报纸上刊登结婚启事。本报就可以为新人提供这项服务,对于95后和00后来说,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除了一起慢慢变老,还要和你在报纸上昭告天下,留下永恒的印记。
你知道吗,早在民国时期结婚登报就曾风行一时,皇粮国税博物馆馆藏的报纸《宛南民报》上,就有新人刊登订婚启事和结婚启事。
刊登报纸曾是时尚
婚姻是人生大事,历来受到人们的重视。古代传统婚姻制度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在封建婚姻习俗影响下,传统婚姻礼俗要经历“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等六个重要的程序。民国时期,接受过西式教育、思想开明、家境富裕、人脉众广的家庭一般会选择在报纸上刊登订婚、结婚甚至离婚启事。“这种在大城市比较流行的时髦婚姻告知方式在当时的南阳城也风靡时尚。”皇粮国税博物馆馆长谢总喆介绍。
皇粮国税博物馆在征集地方区域社会生活文献史料时,征得部分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四月份的《宛南民报》,其上面分别刊登多则青年男女在南阳订婚、结婚启事。其中4月5日报纸刊登的是“江乔森、史如莹订婚启事”;4月9日报纸刊登的是“杨忠温、邓俊英订婚启事”及由“于修常、刘伯良两先生”作媒的结婚启事。“这种在报纸上刊登婚姻启事,一来是一种风潮,也与当时婚姻法不完备以及婚姻登记制度不健全有关;二来告知双方家庭的亲朋好友、老亲旧眷关于订婚、结婚的消息,在以后生活中作为见证婚姻凭证,具有一定法律效力;三来报纸便于长久保存,更具纪念意义。”谢总喆介绍。
民国时期新式婚俗去繁就简趋势增强,婚姻礼俗也开始朝着简单化的方向发展,并逐渐形成了以新式婚俗取代旧式婚俗的趋势。民众生活中,虽然淘汰了许多陋习陈规,但是订婚这个程序是必须的。青年男女即便自由恋爱也要请人作为介绍人,起到三媒六证作用,在征得双方家长同意后,互相交换纪念品,摄影留念,并在报上合登订婚启事。
婚姻礼俗见证时代
据有关文献记载,《宛南民报》于1931年9月在南阳创刊,是著名报人李静之创办的《前锋报》前身。刊登在《宛南民报》上的三则订婚、结婚启事内容分别是:“江乔森、史如莹订婚启事:我俩承叶芷生、陈梅陇两先生之介绍,并得双方家长之同意,定于民国二十八年四月五日在南阳订婚,谨此敬告亲友。”
“杨忠温、邓俊英订婚启事:我俩承周伯威、李金山两先生介绍,经双方家长同意,定于民国二十八年四月九日在南阳订婚,特此敬告亲友。”“我俩承于修常、刘伯良两先生之介绍,谨定于X年X月X日举行结婚,因国步艰难,一切从简。特此函告诸亲友,不另发请柬。”
由此刊登的订婚、结婚启事可知:民国时期在报纸上公告婚姻启事格式大体相同,启事中首先都会提及双方婚姻介绍人的名字,还特意强调征得双方家长同意。可见民国时期,青年男女大多经人介绍相识,介绍人在婚姻中有着重要的位置。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仍然是传统婚姻的主要形式。接着将订婚、结婚的时间、地点交代清楚。
谢总喆介绍,订婚启事一般会在订婚日期的当天或次日的报纸上刊登。结婚启事的结婚日期必须提前几日在报纸上告知,以便亲朋好友参加婚礼婚宴。四月九日的报纸刊登的“于修常、刘伯良两先生作媒”的结婚启事中,特别提及“因国步艰难,一切从简。特此函告诸亲友,不另发请柬。”
1939年4月4日,一架日本战机轰炸宛城,敌机在南关及女小附近共投放炸弹6枚,炸死一人,炸伤15人,炸毁房屋30余间。此次日机轰炸宛城以及南阳城防发出“空袭警报、紧急警报、解除警报”的详细报道刊登在1939年4月5日出版的《宛南民报》上。
谢总喆认为,婚姻礼俗见证时代,时代引领婚俗风尚。民国时期南阳人的这种既时尚流行,又传统守制的婚姻关系,把传统婚姻礼制的私密性以启事刊登报纸公开告知大众,是民众追求婚姻自由的表现,更是南阳人开放意识增强与新时代融合的标志。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