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被北医三院与中科院这件事刷屏,发现不少人还在纠结医院、医生究竟有无过错,其实医院有无过错与打击“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行为”完全是独立的两件事,更不能与“红头公函”、“官方声明”等混淆。
首先,任何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行为都应当依法处理,与有无医疗过错无关。这30年来公安部和卫生部等多部委至少5次联合发布《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知》,此外《侵权责任法》第六十四条明确提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干扰医疗秩序,妨害医务人员工作、生活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刑法修正案(九)》:三十一、将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一款修改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即便医院、医生有过错,也要依法追究其责任,而不能聚众扰乱医疗秩序,在家属的声明中黑纸白字写明是11日患者死亡,直到14日家属才撤离病房,院方声明中也指出有患者被迫转院、有医生被打伤,具体损失公安部门会依法进行鉴定和处理,监控录像也会由警方调走取证,而不能像家属声明中要求院方公布录像等材料。
“跟一位(英国)法官朋友谈起北医三院的事件,他说了几点:
首先,任何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行为都应当依法处理,与有无医疗过错无关。这30年来公安部和卫生部等多部委至少5次联合发布《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知》,此外《侵权责任法》第六十四条明确提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干扰医疗秩序,妨害医务人员工作、生活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刑法修正案(九)》:三十一、将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一款修改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即便医院、医生有过错,也要依法追究其责任,而不能聚众扰乱医疗秩序,在家属的声明中黑纸白字写明是11日患者死亡,直到14日家属才撤离病房,院方声明中也指出有患者被迫转院、有医生被打伤,具体损失公安部门会依法进行鉴定和处理,监控录像也会由警方调走取证,而不能像家属声明中要求院方公布录像等材料。
“跟一位(英国)法官朋友谈起北医三院的事件,他说了几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