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5-17 来源: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
2023年第三届
“全国鉴定式案例研习大赛”
公告
为促进鉴定式案例教学的沟通交流与本土化发展,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于2020年共同发起“全国鉴定式案例研习大赛”,并先后于2020年、2021年成功举办首届、第二届大赛,引发积极反响。三校经协商,决定继续举办2023年第三届“全国鉴定式案例研习大赛”,并由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承办。现将比赛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
比赛题目
【案情】
辗转的登记
甲自有一套房屋,原市价300万元。
2021年6月,甲的堂弟乙赴甲家参加家宴,借甲正在招待宾客之机,以假证调包,窃得甲的房产证。7月,乙凭房产证和伪造的甲的身份证,冒充甲与不知情的丙订立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以310万元价格出售房屋予丙。8月,乙继续冒充甲与丙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并向丙交付了其私下配制的房屋钥匙,丙向乙支付了310万元。
2021年9月房屋市价上涨至340万元,丙将房屋以345万元出卖予丁。同月,丙和丁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并向丁交付了钥匙,丁向丙支付了345万元。11月,丁收房发现甲居住在内,方知事情有异。丁遂联系丙一同前往要求甲搬出,甲主张自己是所有权人,拒绝搬出,丙才知道原来之前的交易系乙冒名所为。此时,同地段同类房屋的市价已经上涨至352万。
【问题】各当事人依法可以提出何种请求?
要求:
1. 运用请求权基础方法以鉴定式体裁解题;
2.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现行有效规范(截止至2023年5月8日)为法条依据;
3. 答题模
2023年第三届
“全国鉴定式案例研习大赛”
公告
为促进鉴定式案例教学的沟通交流与本土化发展,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于2020年共同发起“全国鉴定式案例研习大赛”,并先后于2020年、2021年成功举办首届、第二届大赛,引发积极反响。三校经协商,决定继续举办2023年第三届“全国鉴定式案例研习大赛”,并由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承办。现将比赛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
比赛题目
【案情】
辗转的登记
甲自有一套房屋,原市价300万元。
2021年6月,甲的堂弟乙赴甲家参加家宴,借甲正在招待宾客之机,以假证调包,窃得甲的房产证。7月,乙凭房产证和伪造的甲的身份证,冒充甲与不知情的丙订立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以310万元价格出售房屋予丙。8月,乙继续冒充甲与丙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并向丙交付了其私下配制的房屋钥匙,丙向乙支付了310万元。
2021年9月房屋市价上涨至340万元,丙将房屋以345万元出卖予丁。同月,丙和丁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并向丁交付了钥匙,丁向丙支付了345万元。11月,丁收房发现甲居住在内,方知事情有异。丁遂联系丙一同前往要求甲搬出,甲主张自己是所有权人,拒绝搬出,丙才知道原来之前的交易系乙冒名所为。此时,同地段同类房屋的市价已经上涨至352万。
【问题】各当事人依法可以提出何种请求?
要求:
1. 运用请求权基础方法以鉴定式体裁解题;
2.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现行有效规范(截止至2023年5月8日)为法条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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