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精讲】
所谓错误是指行为人主观上的想象与客观事实不一致。
事实错误分为两种:
①具体的事实错误,是指行为人认识的事实与实际发生的事实虽然不一致,但没有超出同一个犯罪构成的范围;
②抽象的事实错误,是指行为人所认识的事实与现实所发生的事实,分别属于不同的犯罪构成。
两种认识错误又可以具体分为:
①对象错误,误把甲对象当作乙对象加以侵害,而甲对象和乙对象体现相同的法益;
②打击错误,又称“方法错误”,指由于行为本身的误差,导致行为人所欲损伤的对象与实际受害的对象不一致,所欲损伤的对象与实际损伤的对象体现相同的法益;
③因果关系错误,是指虽然行为当时行为人所预见的因果关系的进程和现实所发生的因果关系的进程不一致,但却发生了行为人所预期的结果的情况,分为三种:
a.狭义的因果关系错误
b.事前故意:故意实施第一个行为,误以为结果出现,实际上是随后的第二个毁灭证据行为所致;
c.犯罪结果的提前实现:行为人所追求的犯罪结果提前于行为人的预想实现情况。
事实认识错误的处理标准,任务是在消除主客观之间事实上的差异,即在实际发生的事实与行为人所预想的事实重合的限度内肯定故意。
(1)法定符合说:行为人所预想的“事实”与实际发生的事实在犯罪构成范围内一致时,就成立故意犯罪的既遂,所以打击错误时仍然成立故意犯罪的既遂。
所谓错误是指行为人主观上的想象与客观事实不一致。
事实错误分为两种:
①具体的事实错误,是指行为人认识的事实与实际发生的事实虽然不一致,但没有超出同一个犯罪构成的范围;
②抽象的事实错误,是指行为人所认识的事实与现实所发生的事实,分别属于不同的犯罪构成。
两种认识错误又可以具体分为:
①对象错误,误把甲对象当作乙对象加以侵害,而甲对象和乙对象体现相同的法益;
②打击错误,又称“方法错误”,指由于行为本身的误差,导致行为人所欲损伤的对象与实际受害的对象不一致,所欲损伤的对象与实际损伤的对象体现相同的法益;
③因果关系错误,是指虽然行为当时行为人所预见的因果关系的进程和现实所发生的因果关系的进程不一致,但却发生了行为人所预期的结果的情况,分为三种:
a.狭义的因果关系错误
b.事前故意:故意实施第一个行为,误以为结果出现,实际上是随后的第二个毁灭证据行为所致;
c.犯罪结果的提前实现:行为人所追求的犯罪结果提前于行为人的预想实现情况。
事实认识错误的处理标准,任务是在消除主客观之间事实上的差异,即在实际发生的事实与行为人所预想的事实重合的限度内肯定故意。
(1)法定符合说:行为人所预想的“事实”与实际发生的事实在犯罪构成范围内一致时,就成立故意犯罪的既遂,所以打击错误时仍然成立故意犯罪的既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