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功书法丛论·孙过庭〈书谱〉考》节选
2012-04-21 13:20阅读:
论释文异同诸字
《书谱》释文,各家大致相同,唯有廿余字互有歧异,兹略论之。不详举某家释作某字,以省篇幅。
1、『私为不忝』之『忝』字,各家多释为『恶』,按墨迹第二笔紧顶横画中间,实为『天』字,加『心』为『忝』。
2、『有乖入木之术』之『术』字,陈奕禧释文并列『微、术』二字,且谓『本是术字,于文理作微为顺』。模棱无当。
3、『殊衂挫于毫芒』之『衂』字,或释『剑』,误。
4、『讵若功宣礼乐』之『宣』字,或释『定』,按释『宣』是也。字形既是『宣』字(卷中『宣』、『恒』等字下部与此同),且于文有征:『功宣于听』(《宋书·武帝纪》),『世弥积而功宣』(《头陀寺碑》),『功宣一匡』(《晋书·陶侃传》),『功宣清庙』(《旧唐书
·刘仁轨传》)等皆是。
5、『互相陶染』之『染』字,或释淬锻之『淬』。按日本藏智永《千文》墨迹本『墨悲丝染』之『染』字,真书作『淬』,草书与《书谱》同。
6、『自阂通规』之『阂』字,陈谓『字是阂而文应是阙』,按非但字形是『阂』,且『阂』则不通,于文义亦不应作『阙』。
7、『趋变适时』之『变』字,或释『事』或释『吏』,俱非。按此字是改写而成者,且纸有破痕,故点画不甚明晰,实为『变』字。
8、『题勒方畐』之『畐』字,借作『幅』,或释作『富』,非。
9、『殆于专谨』之『谨』字,或释『涂』,谓借为『途』。按智永《千文》『劳谦谨敕』之『谨』字草书,唐林藻《深慰帖》末『谨空』之『谨』字,唐人《月仪帖》中『谨』字,俱与此同。且《书谱》中『道途』之『途』字俱作从『』之『途』,不作从『土』之『涂』。
10、『包括篇章』之『章』字,或释『乘』,误。辨已见前。
11、『义无所从』之『义』字,或释『蒙』,据上文『手蒙』、『笔畅』之文义而言也,按字形实是『义』字。
12、『中画执笔图三手』之『手』字,或释作『年』,非。手者,所画执笔之手形也。
13、『徒彰史谍』之『谍』字,释文或书作『片』字旁,非。
『历代孤绍』之『孤』字,或释为『脉』,非。按『孤绍』犹言『专宗』,谓右军成为唯一之宗师也。其前之崔、杜,后之萧、羊,多已散落,唯右军之法独行耳。
14、『心迷议舛』之『议』字,应有『言』旁,辨已见前。
15、『规矩暗于胸襟』之『暗』字,借作『谙』。
16、『断可极于所诣矣』之『诣』字,或释『临』,或释『论』,俱不合。或释『治』,『治』为唐讳,更误。又或释『诒』。按章草《急就篇》之『诣』字,正如此作。
17、『终爽绝伦之妙』之『爽』字,或作『奏』,非。宋人引文及录文各本俱作『爽』。按《阁帖》卷六末右军《二谢帖》云『知丧后问』之『丧』字,与此形同,疑是『丧』字。姑拈于此,以待续考。
18、『轻琐者染于俗吏』之『染』字,与前『陶染』之『染』字相同,或释『流』。按卷中各『流』字俱不如此作,仍应释『染』。
19、『便以为姿质直者』之『便』字,近人柯缝时先生释文遗稿,释为『浸』,其说可从。
20、『垂拱三年』,之『三』字,中有一斜画,乃误笔,似初欲写『元』字,未写末钩,已觉其误,遂改为『三』。曹骖刻本虽缺此一行,而其跋中称『作于垂拱之五年』,是误释『三』为『五』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