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高铁调度岗位设置及工作职责的通知
2012-03-22 09:25阅读:
各铁路局:
根据铁路发展需要,铁道部决定优化调整高速铁路调度指挥管理模式,对高铁调度按铁路局属地实行管理。为进一步加强高铁调度指挥工作,理顺调度管理关系,明确调度工种及工作职责,铁道部经过认真研究,特对铁路局调度所高铁调度各岗位及其工作职责进行明确,现予公布。请相关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一、 铁路局调度所高铁调度台工种设置
铁路局调度所“综合施工调度”岗位更名为“综合设施调度”。
涉及高铁运行指挥的相关铁路局应设置高铁值班副主任、计划调度、列车调度、动车调度、动车司机调度、供电调度、客服调度、综合设施调度台,调度台业务实行专业化管理。动车调度由车辆处,动车司机调度由机务处,供电调度由供电处,客服调度由客运处,综合设施调度由工务处、电务处进行专业指导和专业培训,并对其专业管理负责。
二、 铁路局调度所高铁岗位设置原则
高铁调度台划分按照精干、高效、便于精细化指挥的原则,根据调度区段的车站数量、大型客站数量、列车密度、动车段、动车所、大型养路机械运用检修段数量、供电设施布点、系统信息化程度等因素综合考虑,且充分考虑调度员在设备处于非正常状态时的工作内容及工作量。
㈠列车调度台设置原则
客运专线(城际铁路)列车对数在60对及以上,
200~300公里左右设置1个列车调度台;列车对数在60对以下的,300~400公里左右设置1个列车调度台。高铁枢纽(地区)台应便于调度掌握,根据列车密度和枢纽复杂程度设置。
客货共线客运专线列车对数在60对及以上,150~250公里左右设置1个列车调度台;列车对数在60对及以下,200~300公里左右设置1个列车调度台。
对铁路局管内既有线列车调度台,由铁路局按照调度指挥精细化要求和运输组织需要合理设置。
㈡计划调度台设置原则
计划调度负责高铁日开行计划的编制、下达,组织动车组临时加开、停运、途中折返、变更客运业务停站和应急情况下的票额调整等工作。管内动车组列车运行60对以上时,可设置1个调度台。动车组列车运行不足60对时,相关工作职责可由接受过高铁专业技能培训的客运调度员兼任。
㈢动车调度台设置原则
动车调度台主
要负责动车段(所)、动车组及随车机械师乘务的调度管理。值班调度台及人员的数量根据配属动车组的数量设置,同时综合考虑管内动车组开行线路的里程、动车组开行的列数、动车所的数量等因素。
管内配属动车组(标准列)50列以下的设1个台,每班1人;配属动车组(标准列)50~100列设1个台,每班2人;配属动车组(标准列)100~150列设2个台,每班3人;配属动车组(标准列)150~200列设2个台,每班4人;配属动车组(标准列)200列以上的可根据管内列车开行情况增台或增人。设2个台及以上的铁路局,可按管内不同线路分工,也可按管辖不同的动车所分工。对涉及京沪、京广等车流密度大、速度等级高、运行里程长高铁调度的铁路局可另外单独设台,专门负责有关高铁线路的动车组调度工作。
㈣动车司机调度台设置原则
动车司机调度负责动车组司机乘务人员的组织、指挥及相关专业指导。担当高铁(时速300公里)动车组司机乘务任务,或担当时速200公里及既有线动车组司机乘务任务60对以上时,设置1个调度台。担当时速200公里及既有线动车组司机乘务任务动车组列车运行不足60对时,相关工作职责可由接受过高铁专业技能培训的机车调度员兼任。
㈤供电调度台设置原则
根据供电设施布点情况,按照路网性枢纽应单独设置调度台的原则,高铁调度台的管辖范围里程以300~500公里左右为宜。
㈥客服调度台设置原则
客服调度台主要负责与列车、大型客站信息联系和客服应急处置工作。高铁线路与既有线路应统筹设置。根据客车密度,每开行100对旅客列车或管辖4~6个大型客站可设置一个调度台。
㈦综合设施调度台设置原则
根据客运专线固定设施维修作业需要,有高铁列车调度台的铁路局调度所设置一个综合设施调度台,调度台工作由具备工务、电务专业知识技能的调度人员分别担当,每班人数根据管辖设备数量确定。
三、 铁路局调度所高铁岗位工作职责
㈠高铁值班副主任主要职责
1.在调度所值班主任的领导下,负责管辖范围内高铁运输生产的集中统一指挥,协调高铁各线间、高铁与既有线间的运输工作,加强与相邻铁路局调度所间的工作联系,并向铁道部高铁调度汇报有关工作。
2.严格执行各项规章、文件、电报、命令和安全管理制度。
3.掌握高铁列车、动车组列车安全正点情况,遇涉及动车组及高铁的非正常行车组织、应急处置等情况时,上台加强组织指挥。
4.掌握相关区段综合维修计划、试验列车开行、动车组回送情况。
5.负责审核管内高铁动车组列车加开、停运、回送等计划。遇非正常情况,指导相关调度调整列车开行计划(含客运业务停站股道运用计划)、动车组车底运用计划。
6.组织协调相关工种调度制定并实施管辖范围内高铁站车滞留旅客疏导方案,及时协调处置高铁站车发生的与客服相关的突发事件。
7.负责管内救援用动车组列车的调用。需要跨局调动救援列车时,向铁道部调度申请。
8.掌握高铁重点任务运输情况,协助列车调度员做好列车运行组织和调整。遇有突发情况,立即向铁道部报告。
9.组织实施应急指挥中心确定的救援和处置方案;协调相关单位实施救援、抢修、抢救。
10. 根据文件、电报、有关单位申请,审核管辖范围内动车组试验运行计划,审批施工天窗内的临时施工、维修作业计划。
11. 负责铁道部调度命令申请单的审核,并督促有关工种调度转发铁道部调度命令。
12. 负责高铁安全信息的收集、通报和高铁列车正点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13.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和任务。
㈡ 列车调度员(列车调度岗位)主要职责
1. 严格执行各项规章、文件、电报、命令和安全管理制度。
2.
接收调度日计划,负责本调度区段行车指挥工作,编制和下达列车运行调整计划,组织并监控列车运行,调整列车运行计划和到发线使用。
3. 负责与相邻台交换列车运行计划。
4.
掌握管辖范围内车站及列车的技术设备和作业过程,注意列车的运行情况、掌握重点列车运行信息,正确及时地发布与行车指挥有关的调度命令、行车凭证和口头指示。
5. 需人工办理进路时,负责布置进路,并听取助理调度进路准备妥当的汇报,确认进路正确。
6.
转为非常站控时,负责向车站应急值守人员下达列车运行调整计划(包括车次、股道、方向、到开时刻)、布置进路并听取进路准备妥当的汇报,调度集中控制(CTC)终端能够正常显示时须与助理调度共同确认进路正确;收取列车到发时刻(能通过计算机报点的除外)。
7.
遇发生铁路交通事故、设备故障、自然灾害、防灾安全监控系统报警及列车报告异常信息等情况时,正确及时处理,通报信息,并按规定填写安监报-1。
8. 掌握救援列车的分布情况,根据值班(副)主任的指示,及时发布救援列车运行的调度命令。
9. 对列控限速调度命令(数据格式)与助理调度执行 “二人确认制度”。
10. 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和任务。
㈢列车调度员(助理调度岗位)主要职责
1. 严格执行各项规章、文件、电报、命令和安全管理制度。
2. 接受列车调度员(列车调度岗位)的领导。
3.
掌握管辖范围内站、段及列车的技术设备和作业过程,注意列车的运行情况和有关安全监控设备工作情况,注意管辖各站列车进路和调车进路的排列情况。如需人工办理进路和开放信号时,根据列车调度员的指示人工办理。
4. 负责进行控制模式转换、列控限速设置、接触网有(无)电状态、线路(道岔)封锁等操作。
5.
分散自律模式下,担任调车领导人,及时编制调车作业计划,向调车指挥人和司机下达调车作业计划,并负责办理调车进路。
6. 遇使用无线传送系统发送调度命令不成功时,按照列车调度的指示使用列车调度电话向司机发布调度命令。
7. 负责列控限速调度命令(数据格式)的设置、取消及人工排列的进路,与列车调度执行 “二人确认制度”。
8. 转为非常站控时,在CTC终端能够正常显示的情况下与列车调度共同确认进路正确。
9.
按列车调度的指示,负责办理综合维修、设备故障登、销记和接触网停送电签认手续,及时拟定并发布综合维修、抢修作业的调度命令。
10. 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和任务。
㈣计划调度主要职责
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文件、电报、命令和安全管理制度。
2.了解客流变化,掌握管辖范围内动车组配属、备用、运用情况,落实动车组列车开行方案。
3.掌握相关区段综合维修计划、试验列车开行、动车组回送情况。
4.汇总、编制调度日计划,及时上报、接收铁道部审批下达的日计划。
5.与相邻铁路局调度所交换日计划及有关资料。
6.
在客运处的指导下,根据客流需要,发布动车组列车临时加开、停运、途中折返、编组调整、定员变化、变更客运业务停站和应急情况下的票额调整等调度命令。跨铁路局时,向铁道部高铁调度提出调度命令申请。
7.遇非正常情况,会同相关调度调整列车开行计划(含客运业务停站股道运用计划)、动车组车底运用计划。
8.组织管辖范围内高铁运输中有关军事运输工作,安排新老兵乘车计划,重点掌握有关高铁动车组安全正点情况。
9.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和任务
㈤动车调度主要职责
1. 严格执行各项规章、文件、电报、命令和安全管理制度。
2.掌握本局管内动车组的配属、转属、借用及车底到位等情况;掌握本局管内当日动车组运用、检修、备用、热备、试运、回送、试验计划。
3.负责编制动车组车底运用日计划,并组织落实,遇列车运行计划变更时,组织调整车底运用计划。掌握铁路局管内动车组车底运用周转情况,组织段实施日计划。
4.掌握日常运行动车组随车机械师乘务信息。掌握热备动车组停放位置和车底变更、临时开行等情况。
5.监控本属及在管内运行动车组列车的运行情况,及时收取相关故障信息报告。接到运行故障信息后立即汇报铁道部动车调度和有关领导,通报相关专业调度和相关铁路局动车调度,并及时做出判断,采取妥当的应急处置措施。
6.监控动车组出、入库及列车始发情况,出现晚点时,负责组织车底运用、检修的调整工作。因动车组故障或其它原因影响管辖范围内车底正常交路时,组织车底交路调整、热备启用工作。
7. 掌握运用动车组的故障情况,协调回送工作。掌握故障动车组的入库检修情况。督促车辆段进行原因分析并上报铁道部动车调度。
8.动车组需要异地检修时,协调有关单位组织实施,需跨铁路局检修时,上报铁道部动车调度。
9.掌握铁路局管内动车组的定期检修计划。负责检查督促铁路局管内车辆段合理制定动车组在段检修计划。督促车辆段按计划组织及时出入厂、出入段,协调组织回送工作。定期掌握配属动车组在厂、在段检修进度、检修计划兑现及调整情况。掌握管内动车组造修企业动车组出厂计划,协调做好动车组回送工作。
10.负责动车组相关调度命令的发布。跨铁路局时,向铁道部动车调度提出调度命令申请。
11.掌握管内动车运用所运用检修能力及每日运用检修基本情况,检查督促车辆段制定运用检修计划,保证动车组科学合理检备。
12.负责动车组管理信息有关数据的监控,定期对动车组检修、运用的数据进行汇总、统计、分析和上报。
13.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和任务。
㈥动车司机调度主要职责
1. 严格执行各项规章、文件、电报、命令和安全管理制度。
2.负责接收相关动车组文电、调度命令,并向相关铁路局(段)机务部门传达,组织贯彻落实。
3.掌握动车组配属、转属、借用及车底到位等情况;掌握当日动车组状态(运行交路、值乘人员、热备车体、车体检修)、检修计划、运用计划、临时开行、试验运行、车体更换等情况。
4.
掌握高铁担当局、段动车组司机人员动态。收集当日动车组、相关动车段(所)司机执乘或地勤司机、热备司机人员数量及名单、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非正常情况时,与各工种调度一起做好应急处置,合理运用动车组司机。根据动车组投用、热备计划,向相关管辖局、段下达动车组列车交路人员担当计划,组织临时变更和恢复动车组乘务担当局、段动车组司机值乘交路。
5.负责动车组司机乘务、地勤作业信息的收集与反馈。
6.对动车组回送及临时更换车底需安排司机乘务的申请进行把关,及时通报相关调度台,会签相关调度命令,向相关铁路局、机务段传达,并组织担当临时任务动车组司机乘务及带道安排。
7.根据动车组三、四、五级修检修计划,掌握检修进度,布置相关局、段动车组司机(含地勤司机)配合工作。
8.遇设备故障或非正常情况影响列车晚点时,指导调度辖区内动车组司机快速处置。
9.与相关调度台及相关局调度所司乘调度联系,了解影响动车组正常运行的设备故障发生、处理、恢复情况,及时汇报并根据情况做好动车组司机乘务、备用安排。
10.
发生动车组故障影响行车时,按规定响应有关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司机及其他有关人员对动车组运行故障的应急处理,对动车组运行安全信息实行全过程管理。及时按规定上报相关安全信息。
11.每日将动车组运行、晚点和故障信息进行统计,形成运行日报表,上报到相关部门。
12.负责根据动车组担当交路,向部调度指挥中心机调提出乘务交路优化建议,合理分配担当乘务交路计划,更合理使用动车组司机。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㈦供电调度主要职责
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文件、电报、命令和安全管理制度。
2.掌握管辖范围内牵引供电、电力设备分布情况;掌握主要设备技术状态和变(配)电所电源及负荷情况;掌握管辖范围内涉及牵引供电、电力设备的综合维修作业情况;了解管辖范围内列车运行情况。
3.监测牵引供电、电力系统的运行情况,根据需要及时调整供电方案,合理组织供电系统运行。
4.负责供电系统远动开关的操作,正确下达倒闸和作业命令,批准在供电设备上的停、送电作业。
5.按规定与列车调度员办理停、送电签认手续。
6.掌握管辖范围内各有关单位、班组的值班情况、交通机具状态。
7.掌握供电设备大修、维修、更新改造进度及完成情况,参与牵引供电、电力远动系统联调联试和验收,审核相关的施工方案,提高综合维修计划的兑现率。
8.核对与牵引供电、电力设备检修和停、送电等有关日计划,并按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
9.参与有关调度协议的签订。接受地方电力公司的停、送电命令。当外部电源非正常时,迅速与电力部门联系处理。
10.发生牵引供电、电力设备故障时,应立即启动抢修预案、通报信息,组织抢修。
11.正确处置安全监控系统的报警信息。
12. 完成供电检修天窗的各种统计及运行报表的分析工作。协助列车调度员完成供电设备非正常状态下的指挥工作。
13.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和任务。
㈧客服调度主要职责
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文件、电报命令和安全管理制度
2.
加强与各工种调度联劳协作,解决调度辖区内站车上报的与旅客服务相关的各类事宜,及时处置高铁站车发生的与客运服务相关的突发事件。
3.
掌握管辖范围内动车组配属、备用、运用情况,了解管内高铁客票发售情况、主要客运站客流波动、动车组列车席位利用及动车组列车的运行情况。
4.
掌握管内运行的动车组列车客运乘务信息及动车组库内保洁计划,遇列车运行计划调整时,及时组织调整本局担当动车组列车客运乘务(含餐服、保洁人员)计划;会同动车调度,及时组织调整动车组库内保洁计划。
5. 遇有动车组列车晚点时,加强与相关工种调度的联系,组织各部门加强协作,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晚点影响。
6.
遇有灾害、事故中断行车或发生设备故障等原因造成动车组不能继续运行时,会同相关工种调度,根据相关动车组列车调整计划、客票发售、动车组备用及邻近客车车内人数等情况,及时制定旅客疏导方案,指导相关单位做好列车上水吸污、折返保洁、备品交接、餐饮供应、退票改签、旅程接续、重点旅客安排等客运服务工作。
7.
接受上级或相关调度所命令或信息,收取辖区内车站、列车上报的与客运服务相关的信息(当班列车车长姓名、电话;滞留列车简要情况:车次、担当局(段)、滞留时间、地点、列车滞留地点地质灾害或水害等情况;车内旅客情况:总人数、分席别人数、重点旅客人数及状况;餐料、餐车燃料可供餐次数;其他认为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向上级及相关调度所通报或直接向站车和铁路客户服务中心发布自然灾害、行车事故、设备故障等原因造成的列车晚点信息(晚点原因、目前晚点时间、预计晚点时间等)等客服信息。
8. 协助做好有关军事运输、新老兵运输、专包及中央大型会议等重点任务的客运服务。
9.负责旅客(动车组)列车客运服务及正点分析和上报工作;及时记录收集、整理分析客服方面存在的各类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收取站车客运服务的有关资料、站车典型事例等情况。
10.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和任务。
㈨综合设施调度主要职责
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文件、电报、命令和安全管理制度。
2.实时掌握防灾系统各子系统的报警及故障报警信息。掌握每条高铁每日风、雨、雪等主要气象信息。
3.熟悉防灾系统各子系统故障的处理流程,防灾系统发生故障报警时,通知相关单位按处置流程处理。
4.某监测点异物侵限监控系统发出异物侵限报警时,协助列车调度员按照相关应急处置流程处置。
5.某线地震安全监控系统发出地震报警时,自动触发列控系统和供电系统使动车组停车和接触网断电,协助列车调度员通知运输系统各部门上线检查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6. 监视电务设备运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单位按处置流程处置。
7.
掌握综合维修天窗和施工作业进度,收集施工现场信息,及时向列车调度员报告情况;协助处理高铁工务、电务等固定设施、设备施工的申请、登销记、要点及联系工作,并负责相关试验工作。
8.掌握综合维修系统的基础信息,接收综合维修计划,掌握路用列车开行情况,参加工务、电务、供电专业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计划协调会,协调设备管理单位合理利用综合天窗。
9.加强与各工种调度及作业单位的联系,了解各单位作业前准备情况,及时掌握施工及维修作业进度,协调处理综合维修作业结合部存在的问题,做好综合维修作业及动车组确认列车检查信息的收集工作。
10.做好非正常情况下的专业应急处置等工作。
11. 收集专业施工计划,盯控施工进度。
12.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和任务。
四、 铁路局调度所高铁调度员选拔要求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对选拔铁路局调度所高铁调度员应符合以下要求:
1.学历要求:铁路局调度所高铁调度员须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2.专业要求:列车调度员由运输、机务相关专业毕业,现场工作满2年;其他相关专业毕业的须在运输、机务工作岗位定职后现场工作满3年。其他工种调度员由相关专业毕业,现场工作满2年。
3.年龄要求:列车调度员初任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其他调度员初任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遇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
4.工作经历:列车调度员从事既有线列车调度员或高铁动车组司机工作不少于2年;动车调度员从事既有线车辆调度员或从事动车组检修、运用现场工作不少于2年;客服调度员从事列车长、值班站长、客运值班员工作不少于5年或既有线调度员工作不少于2年;综合设施调度员从事工长及以上职务或从事既有线调度员不少于2年;其他调度员应从事既有线调度员工作不少于2年。
5.职业道德:遵章守纪、爱岗敬业、服从指挥、团结协作。
五、 其他需明确事宜
1.高铁调规中“综合维修调度”相关职能(根据每日协调会确定的综合维修内容编制施工维修日计划、发布运行揭示调度命令等)由调度所施工调度室负责,不单独设立调度台。
2.合理确定调度岗位定员编制。劳卫部门合理核定调度人员编制,按不低于16%的预备率配齐调度所人员,以适应日常调度指挥以及下现场、应急盯控、休假、脱产培训等需要。
3.本通知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铁道部前发《高速铁路调度暂行规则》(铁运〔2010〕253号)中第57条同时废止。其它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二○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