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篇博客的开头,我首先要说,我是一位坚定的保守主义者,希拉里·克林顿不是我喜欢或者支持的政治家。最近美国联邦调查局决定希拉里·克林顿在担任国务卿时使用私人电子邮件服务器的行为不应该面临刑事起诉,这一决定在美国社会掀起了很多讨论,支持者有,反对谴责的人也不少。

本文主要是想从美国法律的角度解释一下联邦调查局为什么决定不刑事起诉希拉里。
其实这一决定从刑事诉讼的角度而言是不难判断的,联邦调查局局长詹姆斯·科米(James Brien Comey, Jr.)说的关键一句话就是找不到希拉里或者她的幕僚有故意泄露机密的用意。也就是说,希拉里及其幕僚极其不小心,“应该知道这不是好主意”,“一定知道这不是一个好主意”,这都不足以起诉希拉里及其幕僚。因为习惯法的古老传统要求刑事诉讼必须有犯罪嫌疑人的某种意识(拉丁文mens rea)。
也就是说,光是“犯错”是不够的,必须是犯罪嫌疑人必须有一些“主观意识”,这个“主观意识”是什么呢?我前次在博文《吹牛哥和银行劫匪的故事》中就提到过这个问题:
在歌词里这哥们号称要用一门迫击炮炮击前妻的家里,在另外一首里他号称要到幼儿园里去扫射儿童。他如此嚣张地游走在法律边缘的言论
本文主要是想从美国法律的角度解释一下联邦调查局为什么决定不刑事起诉希拉里。
其实这一决定从刑事诉讼的角度而言是不难判断的,联邦调查局局长詹姆斯·科米(James Brien Comey, Jr.)说的关键一句话就是找不到希拉里或者她的幕僚有故意泄露机密的用意。也就是说,希拉里及其幕僚极其不小心,“应该知道这不是好主意”,“一定知道这不是一个好主意”,这都不足以起诉希拉里及其幕僚。因为习惯法的古老传统要求刑事诉讼必须有犯罪嫌疑人的某种意识(拉丁文mens rea)。
也就是说,光是“犯错”是不够的,必须是犯罪嫌疑人必须有一些“主观意识”,这个“主观意识”是什么呢?我前次在博文《吹牛哥和银行劫匪的故事》中就提到过这个问题:
在歌词里这哥们号称要用一门迫击炮炮击前妻的家里,在另外一首里他号称要到幼儿园里去扫射儿童。他如此嚣张地游走在法律边缘的言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