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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桑《红字》中的玫瑰

2014-04-19 05:37阅读:
作为一位教书匠,在讲美国19世纪历史过程中常常要涉及19世纪美国的文学。其中必谈的是纳撒尼尔·霍桑180474日-1864519日),其代表作《红字》,已成为世界文学的经典之一。小说情节是这样的:
年轻美貌的海斯特·白兰嫁给一个年老的医生罗格·齐灵渥斯,老夫少妻决定离开家乡英国去美国闯荡一下,以改变他们的人生。先去的白兰随即听说丈夫在来美的航行中遇难,成为了寡妇的她希望获得新的爱情,不久爱上了当地的一位牧师丁梅斯代尔,并生下一名女儿。牧师不愿承认自己是播种者,怕失去教士所拥有的特殊的社会地位,而白兰也拒绝透露孩子的父亲,以保护那位她深深爱上的男人,于是作为寡妇的白兰,被教会判定犯上了通奸罪,而要求在胸前佩带红的A字(英文“通奸”的缩写)。在侮辱和歧视下,白兰和她的女儿却顽强地生活着。


命运作弄人,白兰的丈夫并没有死,来到美国后,他改了名换了姓,在一次替牧师治病时,发现了后者的秘密,于是起了报复的念头,想置给自己戴上绿帽子的人于死地。与此同时,由内疚而产生的精神折磨使牧师在临终前坦承了自己的罪过,以求上帝和白兰的宽恕。随后白兰带着女儿去了英国,当女儿长大出嫁后,又重返美国,但始终坚持佩戴红字A。在她眼里,那个A字早已变成了她在逆境中奋发图强的能力的象征。在英文中“
通奸”和“能力”的头一个字母是相同的。


霍桑在小说用了比喻的手法,其中最典型的是玫瑰。白兰家门口有个玫瑰园,对于被清教徒社会所歧视,所抛弃的母女俩,玫瑰象征美丽,自由和希望。在冷漠中,在歧视里,红色的玫瑰给母女俩带来了一丝温暖,一线希望。同时红玫瑰的刺最终也刺破了清教徒社会的双重标准,牧师的私欲,他的那个“红色”最终以一场悲剧而结束。


霍桑《红字》中的玫瑰
霍桑《红字》中的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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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桑《红字》中的玫瑰
霍桑《红字》中的玫瑰
霍桑《红字》中的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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