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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导读之一:重刊序言和后记

2011-11-27 19:18阅读: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在上个世纪四十年代后期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乡村社会学”课程的讲稿,后来在《世纪评论》陆续发表,一九四七年列入观察丛书连缀成一本小册子。
这门小书的成因,费孝通在重刊序言和后记中说得很清楚。他开始讲“乡村社会学”课时,由于国内没有教材,采用美国的教材作参考,觉得不很惬意:给中国学生讲乡村社会学谈论美国乡村社会情况,当然有点不伦不类。没办法,只得另起炉灶,凭着热情、学识和初生牛犊的闯劲,探索着讲自己所认识到的中国乡村社会。
当然,费孝通的这种探索是有着基础的。从学术背景来看,他一九三五年毕业于清华大学研究院,曾师从吴文藻、史禄国等社会学名师;一九三八年毕业于英国伦敦经济学院并获博士学位,曾师从著名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打下深厚的知识基础。并且,从《乡土中国》一书中,还可以看出他对中国传统儒家经典文献熟习非常。从实践背景来看,除其本人生于斯土长于斯地外,在本书成书前,他在广西、云南进行了大量的田地调查工作,对中国乡村社会有着丰富的生活经验和实践体会。这两方面的因素是他敢于另起炉灶、新开中国乡村社会学的基础。
在重刊序言中,费孝通称这本小书与其所写的《江村经济》(博士论文)、《禄村农田》等调查报告不同。调查报告是根据调查材料对具体社会单位的描述和分析,是微观社会学。而《乡土中国》是根据对中国乡村社会的整体观察与研究,对中国乡村社会生活的宏观概括;是从具体社会里提炼出一些概念,这些概念支配着中国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搞清楚了乡土社会的这些概念,就可以帮助我们理解具体的中国社会。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费孝通通过这本小书,提炼出中国传统乡村社会(我认为,可以提升为中国传统社会。因为,乡村社会是传统中国的基础和核心)的基本概念体系,如差序格局、礼治秩序、长老统治等。关于这些概念体系,既类似于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所建构的“理想类型”。“理想类型”是为了理解和说明社会而构建起来的一个精确明晰的概念体系,其所表现的是一种可能性,而不是现实性。但是,透过这种可能性,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现实性。同时,
也类似于美国人类学家露丝·本尼迪克特所提出的“文化模式”。“文化模式”是民族国家在特定经济地域基础之上并渗透着民族国家的文化传统,决定着该民族国家人民性格和行为方式的共同心理取向。通过对某一民族国家“文化模式”的提炼,有助于认识这一民族国家的历史发展进程和人民行为方式选择。如,本尼迪克特通过日本民族的考察,认为日本的文化模式为“菊花”与“刀”。无疑,差序格局、礼治秩序、长老统治等概念体系,就是费孝通所凝练出来的认识中国传统社会的“理想类型”和“文化模式”。
在重刊序言部分,费孝通还谈到了教师的任务问题。他认为,教师的任务不应该只是传授已有的知识,这些学生自己可以在书本上去学习,而主要是在引导学生敢于向未知的领域进军。这可以说是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前,我一直认为,教师不要只捧着一本教材讲,因为学生是识字、有理解能力的,能看懂教材。教师要对所讲解课程中的每一部分内容,都应有一个丰富的了解,这种了解是对课程(或教材)内容的现有国内外研究状况的完整、清晰把握。在此基础上,提出你对该部分内容的理解,并与学生共同交流分析问题的方法。看了费孝通对教师任务的要求,反观我以前的想法,觉得对自己的要求还是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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