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汉语的叙述句
2011-11-06 12:27阅读:
古代汉语的叙述句
叙述句是以动词为谓语、叙述人或事物的行动变化的
句子。古今汉语的叙述句在结构上并没有什么不同。下面我们分双宾句、连动句、兼语句、被动句和动量句进行介绍。
(一)双宾句
动词带两个宾语的句子叫双宾句。有些动词既可涉及人,又可涉及物,因而可带两个宾语。这类动词一般表示给予、告语的意思,如与、赠、赐、谓等。这是
古今汉语都一样的。
但是古代汉语一般动词也可带双宾,这是古代汉语所特有的。如:
欲见贤人而不以其道,犹欲其入而
闭之门也。(《孟子·万章下》)
这种双宾句中最值得注意的是
动词“为”字。古书上有许多用动词“为”的句子带了双宾。如
不如早为之所。
且君尝为晋君赐矣。(此例中之“为赐”即“施恩”,其意指“国君您曾经已给晋君恩惠了”,但很容易被误解为被动句)
(其他例子见教材第253页)
(二)
连动句连
动句是一个句子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
动词。如:
舟止,从其所契者
入水
求之。
古今不同的是,古代两个动词之间常用“而”、“以”等连接,表示承接和目的。如:
公入而赋。
(三)
兼语句用兼语词组充当谓语的叫兼语句,这种句子的前一动词往往含有“使令”的意思。如:
郑人使我掌其北门之管。
句中的“我”既是“使”的宾语,又是“掌”的主语,是为兼语。
古今不同的是,古代的兼语常常可以省略。如:
杞子使( )告于秦。
(四)
被动句
主语是谓语动词所表示的行为的被动者、受事者,而不是主动者、施事者,这就是被动句。下面谈三个问题:
1.意念上的被动句
意念上的被动句在形式上与主动句没有区别,主语的被动意义只能从意思上去理解。如:
蔓草犹不可除,况君之宠弟乎?
昔者龙逢斩,比干剖。(《庄子·胠箧》)
龙逢是被夏桀斩的,比干是被纣王剖的。
意念上的被动句在甲骨文中就有,比如说:“鹿禽”(《粹953》)
2.有形式标志的被动句
有形式标志的被动句有下面这些不同的句型:“于”字句、“为”字句、“见”字句、“为……所”式、“见……于”式、“被”字句。下面分别说明。
A.用“于”的
被动句
这种句子是在动词谓语后用“于”字。这种“于”是介词,作用是引进动作行为的主动者,使得主语的被动意义更加明显。如:
郤克伤于矢,流血及屦。
根据上下文的意思,“郤克”是受伤的,可见在这种情况下,动词“伤”已经用于被动意义。因此我们如果把“于矢”去掉,句子还是被动句。但是有了“于矢”,也就是说介词“于”引进了动作行为的主动者,这时我们不需要上下文就可判断这是被动句,因为既然有了主动者来施行“伤”这个动作,那么主语必然就是被动者。可见“于”字在这种句子中是用来表示主语是主动还是被动的一个形式上的标志,由于有“于”字来引进动作的主动者,句子的被动意义就更加明显。
关于“于”字式的被动句,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①古代“于”字式的被动句和现代汉语“被”字句的结构不同,“于”字所构成的介宾短语放在动词后作补语,“被”字所构成的介宾短语放在动词前作状语,比较:
穷者常制〈于人〉(《荀子·荣辱》)
走投无路的人常常〔被别人〕支配。
②古代汉语“于”字式的被动句,其形式上与表示处所、时间的“于”字句完全相同,容易引起误解,比如:
孙嘉聘于齐(《左传·襄公二十六年》)
(比较:郤克伤于矢)
百里奚举于市。(《孟子·告子下》)
“孙嘉聘于齐”是指孙嘉在齐国聘问(古代诸侯之间或诸侯与天子之间派使节问候),“于齐”是处所补语,全句是主动句。而与之结构完全相同的“郤克伤于矢”却是一个被动句。“百里奚举于市。”是被动句,但“于市”并不是主动者,而是介绍处所的。为什么两种不同的句子的结构却完全相同?这可能是因为在古人的观念里,动作的施事和动作的处所是同类性质的东西。这种情况造成了有些句子在理解上的歧义现象,需要借助其他的信息才可确定到底是哪一种结构。如:
而个别的表示被动意义的句子,介词“于”究竟是引出主动者还是介绍动作行为的处所,几乎无法区分。如:
屈原放逐于楚国。(《盐铁论·相刺》)
此句既可理解为屈原被楚国放逐,也可理解为在楚国被放逐。这说明古人是把施事者和施事处所看作同类的东西,所以运用了同一结构形式。
正因为“于”字句作为被动句存在这样的歧义,所以后来没有形成表义精确的被动句式而逐渐被淘汰。
B.“为”字式的
被动句“为”字式的被动句在结构上与“于”字式不同,而与现代汉语的“被”字句完全相同,如:
郤克伤于矢。
身为宋国笑。(《韩非子·五蠹》)
自身被宋国人讥笑。
“为”字式的被动句中,“为”的作用也是引进动作行为的主动者,使主语的被动意义更加明显,其地位和作用很像现代汉语的“被”。
有时“为”字后面的主动者可以不出现,“为”字直接放在动词前,这一点与“被”字也相同。如:
父母宗族,皆为戮没。(《战国策·燕策三》)
这种句式可以认为是“为”字式的另外一种表示法,这种“为”是表被动的助动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