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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团化办学的三个理论思考

2016-11-02 16:36阅读:

集团化办学|钟秉林:关于集团化办学的三个理论思考

2016-11-01 中国教育学会会长 钟秉林   
导 读
集团化办学产生的初衷是什么?在探索集团化办学的过程中,应根据什么来判断、选择集团化办学的类型?相对薄弱的学校又是否一定要完全依赖名校?在我会举办的10月29日“共享、联动、创生:集团化办学的探究与实践”研讨会上,钟秉林会长对集团化办学做了深刻的理论思考。
此次中国教育学会举办的“共享、联动、创生:集团化办学的探究与实践”研讨会,是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背景下召开的,希望通过本次会议促进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大学和科研机构研究人员,以及中小学校长、老师们对集团化办学的深入思考,准确地把握当前基础教育领域集团化办学实践的现状、经验和问题,构建集团化学校发展的体制机制。
集团化办学的价值旨归助推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教育程度不断提高,免费义务教育已经全面实施,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的教育正在加快,职业教育在大力发展,高等教育正在加快向普及化阶段迈进。目前我们国家受教育的人口已经超过了2.6亿,各级各类学校50万所,教师超过了1500万,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绩。但与此同时,优质教育资源短缺的矛盾不减,辅导热、办班热、择校风等等这些违背教育规律和教育公平的现象屡禁不止。因此提高教育质量,办好每一所学校,减轻学生不合理的课业负担,使孩子们全面发
展、健康快乐地成长,已经成为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时代任务。
教育规划纲要指出,均衡发展是义务教育的战略性任务,要探索多种形式,提高办学水平,扶持薄弱学校发展,扩展优质教育资源,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办学效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要求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潜力,发挥优质学校教育资源的带动作用,探索集团化办学,提倡对口帮扶,整体提升学校办学水平。集团化办学就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应用而生。
集团化办学最初出现在上个世纪的90年代,是一种以契约为纽带,通过优势互补或强带弱的方式,建立起大规模、多层次的组织形态,增强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力,推进教育资源优质均衡发展的再生模式。学校由单一走向联合开放,推动了学校的组织建设。在很多地方,实施集团化办学已经成为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公办学校教育集团化办学现象的出现,是现阶段基础教育变革对人民群众不断增长教育需求的积极回应,是基础教育体现兼顾公平和效益价值取向的有效形式,是缓解优势教育资源不足和教育选择性需求的创新探索,对扩大优质教育覆盖面具有重要的意义。
集团化办学的路径选择应鼓励多样化探索
为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内对优质名校勇于担当社会责任的集团化办学进行了多样化的实践探索。在集团化办学过程中逐步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区域模式和学校品牌,比如北京史家、浙江学军、深圳红岭、重庆巴蜀等等。从集团化办学的模式背景来看,可以概括为以下三种类型:一是“名校加薄弱学校”,这类教育集团是通过名校对薄弱学校的重组或者引领,将名校的先进教育理念、管理方式和优秀文化输出给薄弱学校,让薄弱学校在名校的拉动下得到快速发展,提升薄弱学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二是“名校加新建学校”,这一类型的教育集团是名校通过输出品牌、办学理念、管理方式、干部及优秀教师等方式带动新建学校共同发展,促进新建学校在较短时期内获得社会的认可;三是“名校加民办学校”,通过名校与民办学校之间的合作,运用名校品牌效应,科学的管理和优良的师资,帮助民办学校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同时促进办学体制的改革,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进入教育领域。
从集团化办学内部治理关系来看,可以归纳为以下三种类型:一是“紧密关系型”,教育集团实行总校大校长负责制,集团内所有的学校是集团的一个组成部分,不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集团内的人、财、物由大校长统一调配;二是“分散关系型”,教育集团实有独立法人资格制,集团内各成员校人、财、物独立支配,是平等合作的关系;三是“复合型”,教育集团内部既有“紧密关系型”的合作学校,又有“松散关系型”的合作学校,是紧密型和松散型的复合体。
  在集团化办学的实践探索过程中,要根据办学环境和办学需求,以及区域教育资源现状等,来探索灵活多样的办学形式。可以是上述办学的类型,也可以结合集团自身发展的逻辑,探索新的模式类型和内部治理关系。
  集团化办学是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均衡发展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模式,但不是唯一有效模式。我国教育人口众多,区域、城乡、学校之间的差异比较大,要坚持因地制宜,因校制宜的原则,尊重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创造精神,独立探索多样化的模式,避免一刀切,走形式,一哄而上。改革探索成功与否的标准,是要看其是否真正扩大了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面,是否使学生真正受益,是否得到学生、家长及社会的认可。
集团化办学的规律探寻和谐共生、追求特色
我国教育集团发展的时间还很短,对于集团化办学的理论建构还比较薄弱,认识尚比较肤浅,实践经验积累不足,要进一步深入探索和研究。当前要重视并且处理好以下几个问题。
提倡优秀供给,促进合作共赢
无论哪一种类型的教育集团,总体而言,在创建初期都采取了抱团发展的方式。今后,集团内的教育关系由简单的抱团发展转变为多元主题参与共享、联动和创生的关系,就是基于个性的资源共享,基于共赢的成员互动,基于自主的协同创生,目的是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这种发展方式必须是整体教育高于个体项目,是系统的集成和优化,而这种集成和优化要求教育集团学校之间相互合作、互助互利,要求教育集团做好文化认同和整合工作,促进集团文化的重构与再生,从而真正实现优势互补、扬长避短、合作共赢。
坚持和而不同,注重特色发展
  集团化办学是一个区内以一所名校为龙头,带动区域中若干学校,制定共同的教育发展目标,利用组建集=团方式来运作,达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和均衡发展的一种办学模式和组织管理模式。
  集团化办学的关键是龙头学校,龙头学校要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充分的思想准备和足够的支撑实力,保持缩小差距,才是持续发展的教育均衡发展道路。同时也要警惕同质化的现象,尊重集团内各成员校的历史,处理好统一性和相对独立性之间的关系,挖掘每个成员学校在独特的地理环境和人文环境中形成的特色,将继承传统与改革创新相结合,追求特色发展。
  集团化办学不是仅让名校连锁办学,更应该是秉承和而不同的态度,使薄弱学校能够体验、学习借鉴名校先进的办学文化、先进的师资理念、科学的管理制度、高水平的课程教学,逐步提升自身水平,从而达到集团整体的优质化。

尊重教育规律,注重长期积累
  学校的发展要遵循教育规律,需要长期积累、厚积薄发。经费充足、规划得当、务实工作,学校的硬条件可以很快得到改善,学校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也可以在不太长的时间内得到明显提高。而办好学校的核心因素,建设精良的教师队伍,则需要几代教师的长期努力。
优良的办学传统,校园文化和校风、学风,以及鲜明办学特色的形成,更是需要长期的积淀,不可能一朝一夕、一蹴而就,也不可能用钱简单地堆积出来。因此集团的成员学校要依托名校的环境如文化基因、教学模式、课程体系、管理经验等,把主要精力放在学校的内涵建设和特色发展上,协调好扩张和积累的关系,使学校的制度得到完善、特色得到强化、发展空间得到拓展,促进自身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不断提升。
  教育集团要遵循教育规律,探索集团化运作规律,在优化治理结构、建立共享机制、加强校长教师培训、探索校长教师交流等方面积极探索,重视经验总结和理论探究,要转变急功近利的绩效观和政绩观,宣传先进教育理念,正确引导舆论,避免吸引眼球的炒作,使人民群众对改革的发展有理智的认识和合理的期盼。
  集团化办学是当前教育改革发展的一个现实的热点问题,是由单一的治理模式到集团化治理模式的发展过程,涉及到教育观念的转变、治理结构的变革、利益格局的调整,校园文化的重塑和方式手段的创新,必然会遇到种种问题和挑战,并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我们正在教育集团化办学变革与创新的路上砥砺前行,未来任重而道远。
  中国教育学会将高度关注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改革实践,在优质教育资源均衡发展的道路上和大家携手前行,期待着未来会有更多的集团化办学的理论与实践成果不断出现。
(以上内容根据钟秉林在“共享、联动、创生:集团化办学的探究与实践”研讨会上的讲话整理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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