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為反方內容(僅供參考)
主辦
學生應不應該留校午膳,這一直都是一個與學生密切相關的話題。那麼到底應不應該呢?我方認為是不可取的.理由有二:第一,留校吃飯聽似健康,其實飯商供應的食物並不健康。第二,學生覺得自己應該要有權利選擇,不應該要被學校束縛。
由於香港的社會生活節奏快,很多家庭都沒有時間為孩子準備飯盒。因此為了方便起見所以很多家庭的孩子都選則了在校午膳。其實當中並不是全然贊同也不是全然否定,所以支持外出用膳的人為數也不少,大多數人都認為,學校的午膳公司並非由學生選出,午膳公司很多的學生都覺得食膳公司是很難吃的,有時不是分量多就是分量少,供應商在運輸這些飯盒的過程中,反而會使食物的味道方面營養價值方面有所減少。
另一方面,因應市場需要很多的學生餐也由此而生,價錢方面也比較合理。
一般學生反對的理由5個。
1:學校的午膳公司並非由學生選出 (不一定)很多學校的午膳餐供應商一直以來這樣下去。
2:午膳公司的選擇不多,一天只有四款而且餐單經常重複,兩三年都是吃差不多的東西。
3:食物水平,質素差,很多的學生都覺得這些學校午飯很難吃,所以經常吃不到幾口就不要了。這樣一來,造成了很大的浪費。
4,食物公司標明自己是健康的實際上並不健康,舉例說學生每天都是雞翅,魚蛋,星州炒飯,豬排,這些經常吃的話都是不健康的。
5,食物不是分量多就是分量少。
一般的學校午膳供應商都是把飯盒送到學校去的,在運輸過程中,反而味道方面營養價值方面要減少。
正方:可以節省交通費用
反方:是不是到遠一點的地方去,並不是所有的人都是選擇到遠的地方吃,只是隨人的意願來說。因此這並不是一個合理的反駁理由。
正方:在外用膳不衛生
反方:我方指的出外用膳並不是指單純的到外面的餐廳吃飯,而是學生有權選則回家吃飯,對於不能做到在家用膳的同學,學校可以與家長合作,鼓勵學生到有信譽保障的食肆用膳,同時建議學校實行獎懲制度,鼓勵學生們食用健康午餐。
二辯
學生應該有權利選擇,不應該被束縛(讀作:付)在學校用午膳。
是否在校用午
主辦
學生應不應該留校午膳,這一直都是一個與學生密切相關的話題。那麼到底應不應該呢?我方認為是不可取的.理由有二:第一,留校吃飯聽似健康,其實飯商供應的食物並不健康。第二,學生覺得自己應該要有權利選擇,不應該要被學校束縛。
由於香港的社會生活節奏快,很多家庭都沒有時間為孩子準備飯盒。因此為了方便起見所以很多家庭的孩子都選則了在校午膳。其實當中並不是全然贊同也不是全然否定,所以支持外出用膳的人為數也不少,大多數人都認為,學校的午膳公司並非由學生選出,午膳公司很多的學生都覺得食膳公司是很難吃的,有時不是分量多就是分量少,供應商在運輸這些飯盒的過程中,反而會使食物的味道方面營養價值方面有所減少。
另一方面,因應市場需要很多的學生餐也由此而生,價錢方面也比較合理。
一般學生反對的理由5個。
1:學校的午膳公司並非由學生選出 (不一定)很多學校的午膳餐供應商一直以來這樣下去。
2:午膳公司的選擇不多,一天只有四款而且餐單經常重複,兩三年都是吃差不多的東西。
3:食物水平,質素差,很多的學生都覺得這些學校午飯很難吃,所以經常吃不到幾口就不要了。這樣一來,造成了很大的浪費。
4,食物公司標明自己是健康的實際上並不健康,舉例說學生每天都是雞翅,魚蛋,星州炒飯,豬排,這些經常吃的話都是不健康的。
5,食物不是分量多就是分量少。
一般的學校午膳供應商都是把飯盒送到學校去的,在運輸過程中,反而味道方面營養價值方面要減少。
正方:可以節省交通費用
反方:是不是到遠一點的地方去,並不是所有的人都是選擇到遠的地方吃,只是隨人的意願來說。因此這並不是一個合理的反駁理由。
反方:我方指的出外用膳並不是指單純的到外面的餐廳吃飯,而是學生有權選則回家吃飯,對於不能做到在家用膳的同學,學校可以與家長合作,鼓勵學生到有信譽保障的食肆用膳,同時建議學校實行獎懲制度,鼓勵學生們食用健康午餐。
二辯
學生應該有權利選擇,不應該被束縛(讀作:付)在學校用午膳。
是否在校用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