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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十项规定

2012-03-24 15:34阅读:

江西省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十项规定



1.不举办进行专业训练的各类兴趣班和实验班。
2.不以任何形式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
3.不给幼儿布置家庭作业。
4.不统一组织幼儿参加各种竞赛。
5.不违反国家规定超额编班。
6.不要求家长统一购买幼儿教材、读物和教辅材料。
7.不放松幼儿安全监管和教育。
8.不简单粗暴教育幼儿。
9.不缩减幼儿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时间
10.不忽视幼儿卫生保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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