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加工承揽合同受伤,发包方不承担工伤责任 2025-05-13 09:15阅读: http://blog.sina.cn/dpool/blog/u/2604588405 近日,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工伤保险资格认定行政案件作出终审宣判,认定农民工王某在履行承揽合同过程中受伤,依法不构成工伤,并据此撤销了此前行政机关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行政复议决定,以及一审行政判决。 据介绍,2023年2月初,桐梓县某建材有限公司与自然人令狐昌某签订《施工合同》约定,桐梓县某建材有限公司将其公司经营场地内的彩钢棚发包给令狐昌某拆除和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