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医疗保险办公室 作者:王 丹
1.“特殊病种”的申请范围
参加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符合以下情况可以提出“特殊病种”申请:
2.“特殊病种”如何选择医院
1) “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只能确定一家。
2)
参保人员可在本人选定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或专科、中医、A类定点医疗机构中,确定一家作为“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
3)
异地安置或长期派驻外地工作的患“特殊病种”的参保人员,可在个人选择的两家当地医疗保险定点机构中,认定一家作为异地“特殊病种”定点医院。
3.“特殊病种”的申批流程
如选定北京世纪坛医院为“特殊病种”定点医院,参保人员需持我院医生开具的“诊断证明书”和“患者社保卡”,到医保办领取《北京市城镇居民特殊病种申报审批单》,由专科医生填写病情确诊情况,经医保办核实盖章,再携带审批单、社保卡和诊断证明书,到患者单位、区县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特殊病申请批准后,特病信息会输入社保卡。参保人员需将审批单第三联“医疗机构联”交到我院医保办。
- 患恶性肿瘤需放射治疗或化学治疗
- 肾功能不全需长期肾透析治疗
- 肾移植术后需长期服用抗排异药治疗
- 门诊治疗血友病
- 再生障碍性贫血治疗
- 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