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峄山刻石》拓片局部)
《峄山刻石》,原石秦始皇二十八年(公元前219年)立,惜早已焚毁。现存西安碑林的《峄山刻石》为北宋淳化四年(993年)时任陕西转运副使的郑文宝依据其师徐铉摹本,重刻立于京兆孔庙的。碑为长方形竖石,圆首方座,通高218厘米,宽84厘米,厚16厘米,两面刻字,碑阳9行,碑阴6行,每行15字,篆书。刻石内容记述了秦始皇废分封立郡县的功绩及秦二世诏文。碑阴有郑文宝题记,记载了重刻的始末。 《峄山刻石》相传为秦相李斯所书。在秦始皇统一全国后,他主持以秦国通行的文字形体为主,确立了小篆。其书法用笔圆转,结体匀称。
据《史记》记载,自公元前220年起,始皇五次出巡,所到之处,多立石纪功,夸耀威仪,留下了七处刻石。秦二世即位当年,亦东行郡县,南至会稽,在始皇所立刻石上,又加刻了自己的诏书。峄山,在今山东省邹城市东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