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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任城区桂芹婚姻介绍所服务合同

2023-04-06 20:08阅读:
济宁市任城区桂芹婚姻介绍所服务合同
济宁市任城区桂芹婚姻介绍所(以下简称:甲方)。
征婚者姓名:_____,身份证 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婚姻介绍当中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在友好协商、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和相互信任与相互理解的基础上签订本婚介服务合同。
一、会员报名登记以后即成为甲方的会员。甲方将不限制提供的人数和服务时间的为乙方服务,时间从乙方交费之日开始至乙方结婚为止;
二、乙方提供的个人资料信息和本人婚姻状况等必须真实、合法和有效,会员资料登记表格如实填写,乙方确认以后签字生效。由于资料不真实而给甲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甲方有权利对违背社会道德,侵害第三方和甲方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警告和制止,直至终止服务,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保证所提供人员的身份信息、婚姻状况和家庭住址的真实性合法和有效性,其它超出婚介所能力范围的事宜,请男女双方在彼此的交往过程当中逐步的加以了解和掌握,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五、甲方将对会员的个人资料和个人信息对甲方会员以外的人员严格保密,恪守职业道德。由于每位会员想要了解和
掌握的信息程度不一样,有些个人情况甲方必须要向对方介绍清楚,不能因此而视为甲方侵权;
六、甲方济宁店、曲阜店和高新区店包括甲方以后所设立的其它各分店均都使用一份合同,合同条款不作任何修改;
七、婚介服务费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
八、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积极为乙方选择本婚介机构内适合乙方的会员给予安排。由于每个人的条件和要求以及个人定位不同,所以,甲方在认真负责积极安排的同时,如果甲方近期确实没有适合乙方的会员,乙方必须要耐心等待;
九、乙方在报名登记以前请认真仔细的阅读本合同,本合同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婚介服务不同于其它服务,甲方一概不退费,乙方违约必须双倍缴纳违约金。
十、微信以及网上报名登记的会员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一律视为与甲方签订了书面的合同协议,发生任何问题和纠纷时均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来处理和解决。
甲方合同协议的电子版会在乙方报名登记以前一并发出,望您认真仔细的阅读,再三斟酌以后再缴费给甲方,只要乙方缴纳了费用即被视为已经同意并与甲方签订了本服务合同;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以后生效,(微信和网上报名登记的会员乙方交费以后本合同立即生效)。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诉诸法律。

甲方: 济宁市任城区桂芹婚姻介绍所 乙方:

电(微):15253790189 电话:

本合同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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