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传·桓公六年》
原文:
九月丁卯,子同生。以大子生之礼举之:接以大(太)牢,卜士负之,士妻食之,公与文姜、宗妇命(名)之。
公问名于申繻(xū)。对曰:“名有五,有信,有义,有象,有假,有类。以名生为信,以德命为义,以类命为象,取于物为假,取于父为类。不以国,不以官,不以山川,不以隐疾,不以畜牲,不以器币。周人以讳事神,名,终将讳之。故以国则废名,以官则废职,以山川则废主,以畜牲则废祀,以器币则废礼。晋以僖侯废司徒,宋以武公废司空,先君献、武废二山,是以大物不可以命。”公曰:“是其生也,与吾同物,命之曰同。”
白话:
鲁桓公六年(公元前七〇六年)九月二十四日,嫡长子同出生(即鲁庄公)。鲁国举行太子出生的礼仪:父亲接见儿子时用牛、羊、豕三牲各一的太牢,占卜选择吉利的士人抱着他,占卜选择吉利的士人妻子给他喂奶,桓公和文姜(桓公嫡夫人)、同宗妇人为他取名字。
先前桓公向大夫申繻询问取名字的事。申繻说:“取名有五种方式,有信,有义,有象,有假,有类。用出生的某一种情况来命名是信,用祥瑞的字眼来命名是义,用相类似的字眼来命名是象,假借某种事物的名称来命名是假,借用和父亲有关的字眼来命名是类。命名不用国名,不用官名,不用山川名,不用疾病名,不用牲畜名,不用器物礼品名。周朝人用避讳来奉事神明,名,在死了以后就要避讳。所以用国名命名,就会废除人名,用官名命名就会改变官称,用山川命名就会改变山川的神名,用牲畜命名就会废除祭祀,用器物礼品命名就会废除礼仪。晋国因为僖公而废除司徒之官,宋国因为武公而废除司空之官名,我国因为先君献公、武公而废除具山、敖山二山之名,所以大的事物不可以用来命名。”桓公说:“这孩子的出生,和我在同一个干支,把他命名叫做同。”
杂谈:
原文:
九月丁卯,子同生。以大子生之礼举之:接以大(太)牢,卜士负之,士妻食之,公与文姜、宗妇命(名)之。
公问名于申繻(xū)。对曰:“名有五,有信,有义,有象,有假,有类。以名生为信,以德命为义,以类命为象,取于物为假,取于父为类。不以国,不以官,不以山川,不以隐疾,不以畜牲,不以器币。周人以讳事神,名,终将讳之。故以国则废名,以官则废职,以山川则废主,以畜牲则废祀,以器币则废礼。晋以僖侯废司徒,宋以武公废司空,先君献、武废二山,是以大物不可以命。”公曰:“是其生也,与吾同物,命之曰同。”
白话:
鲁桓公六年(公元前七〇六年)九月二十四日,嫡长子同出生(即鲁庄公)。鲁国举行太子出生的礼仪:父亲接见儿子时用牛、羊、豕三牲各一的太牢,占卜选择吉利的士人抱着他,占卜选择吉利的士人妻子给他喂奶,桓公和文姜(桓公嫡夫人)、同宗妇人为他取名字。
先前桓公向大夫申繻询问取名字的事。申繻说:“取名有五种方式,有信,有义,有象,有假,有类。用出生的某一种情况来命名是信,用祥瑞的字眼来命名是义,用相类似的字眼来命名是象,假借某种事物的名称来命名是假,借用和父亲有关的字眼来命名是类。命名不用国名,不用官名,不用山川名,不用疾病名,不用牲畜名,不用器物礼品名。周朝人用避讳来奉事神明,名,在死了以后就要避讳。所以用国名命名,就会废除人名,用官名命名就会改变官称,用山川命名就会改变山川的神名,用牲畜命名就会废除祭祀,用器物礼品命名就会废除礼仪。晋国因为僖公而废除司徒之官,宋国因为武公而废除司空之官名,我国因为先君献公、武公而废除具山、敖山二山之名,所以大的事物不可以用来命名。”桓公说:“这孩子的出生,和我在同一个干支,把他命名叫做同。”
杂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