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预付款消费方式已成时尚,而对不同的预付卡,由于规定不同,相关的税收处理也各有不同,下面结合常见的几种预付卡,就相关税收处理作一解析:
一、单用途卡及多用途卡
单用途卡:是指发卡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行的,仅限于在本企业、本企业所属集团或者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兑付货物或者服务的预付凭证。比如超市的购物卡
多用途卡:是指发卡机构以特定载体和形式发行的,可在发卡机构之外购买货物或服务的预付价值。
那么对于单用途卡和多用途卡如何开票?如何被扣?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三条第(一)项规定:即无论是单用途卡还是多用途卡
售卡方:在售卡或接受充值时,不纳增值税,但可向购卡或充值方开具“不征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实际销售方:在接收持卡人实际购买货物或服务时,按规定缴纳增值税,但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
购买方:在购买或充值环节,企业取得税率栏“不征税”的普通发票,作为 “预付账款”进行核算管理,相关支出不得税前扣除;在发放环节,凭相关内外部凭证,证明预付卡所有权已发生转移的,根据使用用途进行归类,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税前扣除。如发放给职工的可作为工资、福利费,用于交际应酬的作为业务招待费进行税前扣除。企业内部
一、单用途卡及多用途卡
单用途卡:是指发卡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行的,仅限于在本企业、本企业所属集团或者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兑付货物或者服务的预付凭证。比如超市的购物卡
多用途卡:是指发卡机构以特定载体和形式发行的,可在发卡机构之外购买货物或服务的预付价值。
那么对于单用途卡和多用途卡如何开票?如何被扣?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三条第(一)项规定:即无论是单用途卡还是多用途卡
售卡方:在售卡或接受充值时,不纳增值税,但可向购卡或充值方开具“不征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实际销售方:在接收持卡人实际购买货物或服务时,按规定缴纳增值税,但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
购买方:在购买或充值环节,企业取得税率栏“不征税”的普通发票,作为 “预付账款”进行核算管理,相关支出不得税前扣除;在发放环节,凭相关内外部凭证,证明预付卡所有权已发生转移的,根据使用用途进行归类,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税前扣除。如发放给职工的可作为工资、福利费,用于交际应酬的作为业务招待费进行税前扣除。企业内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