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具体经验上升到一个外在的最高原因;
②
宇宙论证明:从关于个别存在的经验上升到必然存在的原因;
③
本体论证明:从对“上帝”概念的分析得出“上帝存在”的结论。
奥古斯丁——上帝存在的知识论证明
个人简介:354-430年,罗马帝国时期教父思想的集大成者。《忏悔录》《论三位一体》《上帝之城》。
“基督教是真正的哲学”,利用现世的哲学为基督教服务,理性辩护主义立场,以缜密的推理来说明人的认识的性质、过程和标准←→信仰主义,反理性。
关心问题:不怀疑人有确切的知识,只是人的知识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确定性?确定的知识从哪儿来?结论:上帝是真理自身和人类真理来源。
理性拥有严格意义上的知识(即确定的真理)
(一)知识对象和认识的关系
依照柏拉图主义的思想,把知识对象和认识的关系理解为由下到上的等级关系:
①外感觉——以外部有形事物为对象;
②内感觉——以外感觉为对象;
③理性——以内感觉为对象。
“很明显,有形事物被身体感觉所感知,身体感觉不能感知自身。内感觉不但可以感知被身体感觉所感知的有形事物,而且可以感知身体感觉本身。理性却认识所有这一切,并认识自身。因此,理性拥有严格意义上的知识。”——即确定的真理(数学命题、逻辑原则和像“人人都追求幸福”之类的哲学命题)。
(二)人的理性所拥有的真理的来源是什么?
来自三种选择:理性之上、之中和之下。
①真理不可能来自理性之下。如果真理低于理性,那么真理将被理性所判断。但是真理作为判断的准则,是不可能处于被判断的地位的。
②真理不可能来自理性之中。因为理性不可能于自身中产生规则。理性是心灵的能力和状态,处于流动变化之中,而真理却是确定不变的,永恒不变的真理不可能等同于变动不居的理性。
③真理必来自理性之上。在人类知识等级之上,存在一个处于最高级地位的真理,它赋予人类理性以确定的规则,使人的心灵认识真理。这一最高的、外在于人类知识的真理就是上帝。
安瑟尔谟——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先天证明)
个人简介:意大利坎特伯雷,1033-1109年,将辩证法应用于神学——辩证神学,作为解决神学问题的理性工具(“我决不是理解了才信仰,而是信仰了才理解;因为我相信:除非我相信了,我决不会理解。”)←→达米安“哲学应当像婢女服侍主人那样为神圣的经典服务”;德尔图良“惟其不可能,我才相信”的信仰主义口号。
关心问题:“能否找到一个独立的充足的关于上帝存在的证明?”——先天证明
证明的实质:
认为上帝的存在是一个必然的真理,否认上帝的存在必然导致逻辑上的自相矛盾,因而证明上帝的存在不需要借助有限的经验事实,而只需要借助先验的逻辑力量,仅仅从概念就可以推演出上帝的存在。
安瑟尔谟首先断定人心中有至高无上者的观念,继而宣布至高无上者不可能只作为观念存在于人心中,它必然也在现实中存在,上帝就是这样的至高无上者,最后推论出上帝必然存在于现实中的结论。
《宣讲》:
因为:上帝是一个被设想为无与伦比的东西;
又因为:被设想为无与伦比的东西不仅存在于思想之中,而且也在实际上存在;
所以:上帝实际上存在。
论证过程:
①“被设想为无与伦比的东西”=“不能设想有比它更伟大的东西”
●仅仅是思想中的一个观念,不等于实际存在着的无与伦比的东西。
●即便那些不相信上帝存在的愚人(《圣经》:“ 愚顽人心里说:‘没有上帝
’”)也不能否认在其心中有一个“不能设想比之更伟大的东西”的观念——可以不称作上帝,但完全能够理解这一观念,也即承认这一观念的可靠性。
②“不能设想比之更伟大的东西”≠“可设想的最伟大的东西”
●
“最伟大的东西”的观念是通过与他人观念相比较而得出的最高观念——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最伟大的东西”的观念,无法比较(基督徒、异教徒、无神论者的观念各不相同)。
●
“不能设想有比之更伟大的东西”是自己与自己心目中其他观念相比较而得出的结果——不是对“什么东西最伟大”问题的正面回答,避免了各种不同“最伟大的东西”观念之间的比较而产生的歧义。
●
“不可设想有比之更伟大的东西”的观念﹥“最伟大的东西”的观念,普适于一切有思想的人,不只适用于有着共同信仰的人们。
③被设想为仅在心中存在的东西,不如被设想为同时在心中与现实中存在的东西那样伟大。
“被设想为无与伦比的东西不能仅仅在心中存在,因为假使它仅仅在心中存在,那么被设想为在实际上也存在的东西就更加伟大了。所以,如果说被设想为无与伦比的东西仅在心中存在,那么,被设想为无与伦比的东西与被设想为可与伦比的东西就是相同的了。但这根本不可能。因此,某一个被设想为无与伦比的东西毫无疑问既存在于心中,又存在于现实中。”
评:
设计两个
观念完满性的比较,而非像某些人理解的那样涉及观念与现实之间的比较。
“无与伦比的东西”如果被设想为仅在心中存在,那么,心灵还会设想另外一个观念,设想它在心中与现实中都是无与伦比的,那么,前一个观念逊于后一个观念,这一观念就不成其为“无与伦比”而陷入自相矛盾。
所以毫无疑问,无与伦比的伟大的东西,即上帝,既存在于思想中,也存在于现实中。
由此,只要一个人在思想中有一个“无与伦比的东西”的观念,逻辑必然性会使他同时承认这个东西的实际存在。且不管他对这个东西如何称谓,这个东西的实际意义只能是基督教信仰的上帝。
高尼罗的反驳
①
理解一样东西和承认它的实际存在是两码事。一个画家在作画之前所构思的观念与实际画出的画是不同的两件事——愚人完全可以理解“被设想为无与伦比的东西”这些词的意义,但却不承认这些词指示着一个真实存在的对象。
②
观念内容的完满性并不包含实际存在。传说中有一个谁也没去过的最完美的海岛,人们可以理解传说中的一切美好的内容,但却不能因此而推定传说中的海岛必然存在。——安瑟尔谟“如果它并不存在,那么其他任何真实存在着的岛屿都不会比它更完美,那样,那个被理解的比其他岛屿都更完美的岛屿也就不会是更完美的了。”——做这样推理的人不是在开玩笑,就是一个真正的愚人。
安瑟尔谟的回答
●
承认被心灵所理解的观念并不全都指示存在的事物,观念的完满性并不包括真实存在性,不能仅仅因为观念的确信性便推导观点表示的对象必定存在——然而这些一般规则不适应于“被设想为无与伦比的东西”的观念。这些观念不同于“最完美的海岛”之类的观念。
●
后一种情况下,我们可以设想出一个比之更完满的其他东西,然而“被设想为无与伦比的东西”比一个心灵所能设想的其他一切观念都伟大,如果能够设想它不存在,那么就不能设想其他任何东西存在了。
●
如果说,我们设想的“最完美的海岛”同时被设想为不存在的海岛而不违反矛盾律,但是“被设想为无与伦比的东西”若被设想为不存在的东西必定自相矛盾。
评:
●从模态逻辑的观点看,一般的观念(海岛)存在的只是存在的可能性,而不是现实的存在;而“被设想为无与伦比的东西”所蕴涵的则是存在的必然性——必然性的反面是不可能的——由此可以从这一观念的不矛盾性推导出它所指示的对象必然存在。
●
高尼罗与安瑟尔谟关于这个论证的争论反映了对观念与存在关系问题的两种对立立场。高尼罗认为观念与存在是两个不同的序列,不能做出从观念到存在的跳跃;而安瑟尔谟则认为,能够解释一切的最高原则(注意,是最高原则!)必定达到了观念与存在的同一性。哲学史上围绕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展开的争论延续不绝,笛卡尔、莱布尼茨、黑格尔赞同并修改了这一证明,托马斯、洛克、康德否定了这一证明的有效性。
[扩展知识]
模态逻辑:
是处理用模态如“可能”、“或许”、“可以”、“一定”、“必然”等限定的句子的
逻辑。模态逻辑可以用语义的“
内涵性”来描述其特征:
复杂公式的真值不能由子公式的真值来决定的。允许这种决定性的逻辑是“
外延性的”,经典逻辑就是外延性的例子。模态算子不能使用外延语义来形式化:
“
乔治·布什是美国总统”和“2
+
2 = 4”是真的,但是“乔治·布什必然是美国总统”是假的,而“2
+
2
= 4 是必然的”是真的。模态逻辑的最常见解释中,你要考虑“所有
逻辑上可能的世界”。如果一个陈述在所有
可能世界中是真的,则它是必然的真理。如果一个陈述碰巧在我们的世界中是真的,但不是在所有可能世界中是真的,则它是偶然的真理。在某些(不是必须在我们自己的)可能世界中是真的陈述叫做可能的真理。
这种'可能世界'是否是解释模态逻辑的最佳方式,怎样在文字上接受这种方言,是形而上学的鲜活的问题。例如,可能世界的方言可以把关于大脚怪的断言翻译为“有某个可能世界,在其中大脚怪存在”。要主张大脚怪的存在性是可能的,但不是现实的,你可以说“有某个可能世界,在其中大脚怪存在;但是在现实世界中,大脚怪不存在”。但是对使模态断言对我们负责的那个东西是什么仍是不清楚的。我们真的要宣称可能世界的存在性吗?它在每一点都同我们的现实世界一样真实,却惟独不是现实的。
David
Lewis 强硬的说就是这样,可能世界同我们自己的世界一样真实。这种立场叫做“
模态现实主义”。不足为奇的,多数哲学家不愿意接受这种特别的学说,在搜寻一种可替代的方式来释义我们的模态断言所蕴含的本体论承诺。
托马斯·阿奎那关于上帝存在的证明
个人简介:1224-1274,意大利人,中世纪最重要的哲学家,是经院哲学的集大成者,他成功完成了神学与哲学的最大、最全的综合。做出哲学与神学的区分,认为哲学独立于神学,哲学和神学有着共同的研究对象,如上帝、创世、天使、拯救等,但哲学以理性认识它们,神学靠天启认识它们,两者因此是两门独立科学。哲学可用于证明、解释和保护神学——自然神学。
人可不可以认识上帝?
人是有限的、不完善的,而上帝则是无限的、完善的。人可不可以认识上帝?困扰中世纪神学家的问题。
两种倾向
①人类主义倾向——强调人与上帝的相似性,把人类所能描述的最好属性归诸上帝;
②神秘主义倾向——强调上帝至高无上的超越地位,否定人的思想和语言可以弥合人神之间不可逾越的差距。
“是否可用单义的称谓同时表述上帝与被造物?”
①一个称谓如果能同时表示上帝与被造物——意义单一;
②一个相同的称谓在表述上帝与被造物时有着不同的意义——多义词。
M:“耶稣是善的”“苏格拉底是善的”中,若:
①“善”的意义相同——可用单义称谓同时表述上帝与被造物——人类主义倾向;
②“善”的意义不同——否认用单义称谓表达上帝可能性——神秘主义倾向。
依据相似性的类比,人可以认识上帝
托马斯:我们用来表述上帝的称谓(存在、真、善、美、智慧、力量、仁慈等),既非单义,亦非多义。
①
非单义——造物主与被造物不可能具有同等的完善性,被造物从造物主那里获得的完善性受到自身缺陷的限制,因而是有限的、不完善的;
②
非多义——造物主与被造物的完善性有等级高低、程度多少、范围大小的性质区别,但并不是完全不同——如果承认一切事物都是上帝创造的,那么至少应该承认被造物与造物主之间具有一定程度的相似性。
“类比”——“上帝的称谓与被造物的称谓的意义是依照比例的类比”。
注:“比例”指等级秩序,造物主把被造物依次安排在高低不等的位置,每一被造物享有与其地位相配的完善性,处于等级顶端的造物主具有最高完善性,等级之中的被造物依次被赋予等而下之的完善性。
关于上帝存在的五个证明——五路
①
安瑟尔谟:从完满观念出发来论证上帝存在——先天证明;
②
托马斯:关于上帝存在的证明必须从后天经验事实出发——后天证明。
五路:
①依据事物的运动。事物在运动,这是事实。一个事物运动的原因在于另一事物的推动,每一推动推动者又被其他事物所推动——由此构成了运动的序列。
这个系列最初必然有一个不动的推动者——他启动了整个系列,自己却不受任何东西推动——这就是上帝。
②依据事物的动力因。经验告诉我们,没有事物是自身的动力因,每一事物都以一个在先的事物为动力因——由此上溯,必然有一个终极的动力因。
假如一个序列没有开端,那也不会有中间和终端;如果没有终极的动力因,那也不会有中间原因和最后结果——这违反了动力因的因果系列——因此必须肯定动力因序列是有限的,存在一个终极的动力因——上帝。——牛顿信仰了宗教。
③
依据可能性与必然性的关系。自然事物处于生灭变化中,它们可能存在,也可能不存在——现在有某些事物存在的事实说明:“有些事物必须作为必然的事物而存在,否则的话,在某一时刻一切事物都不可能存在——如此则现在也不可能有任何事物存在了。”
若继续追问必然存在的原因,应该承认:“有些事物的必然性是由其他事物造成的,有些则不是。”——追溯事物必然存在的原因,最后必然会到达一个终极的必然存在,“它自身具有必然性而不从其他事物那里获得必然性,不仅如此,它还使其他事物获得必然性。”——必然存在的终极原因/自因,上帝。
④
依据事物完善性的等级。一切事物都具有或多或少的完善性(真善美等),但这些有条件的完善性都是相对于一个最高的完善性而言的,只是在他们与这个最高完善性相比较的意义上,我们才判断他们具有某种程度的完善性。——存在一个最完善的东西,且它是其他一切事物完善性的最高原因。
事物不同程度的完善性是完善性序列的不同环节,在完善性序列中,比较完善的事物是低一级事物的原因,最完善的事物是所有或多或少完善的事物的终极原因。“火是热的,是所有发热事物的原因。同样,必定有一个最完善的事物作为所有事物的存在、善以及其他完善性的原因,我们称之为上帝。”
⑤
依据自然的目的性。即使无理性的自然物也朝向一个目的活动,它们总是遵循可以达到最佳后果的同一条路线活动——活动的目的性与齐一性证明它们的活动不是偶然的、随意的,而是有预谋的。——预谋需要知识与智慧,如果没有一个有知识、有智慧的存在者指导,没有理智的自然物怎么可能朝向它们的目的活动?(没有射手,箭就不会飞向目标)——有目的的预谋着安排世界的秩序,上帝。
评:“五路“把世界当成一条因果链条——可从较低级的可感事物出发,追溯其最初原因或终极原则(上帝)。但假如世界因果联系不是线性的,而是复杂的相互作用的网络;或者因果关系不是有限,而是无限的——证明很成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