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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项目」顺德区促进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

2022-07-07 17:02阅读:

「佛山项目」顺德区促进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

项目内容
2022年度顺德区促进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

申报期限
2022-07-20截止

具体扶持方式
知识产权强企工程资助
1、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和优势企业及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一次性给予10-30万元资金支持。其中,获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给予20万元资金支持,若当年有效发明专利比上年增长20%以上的,增加支持10万元,共给予30万元;获国家知识产权优势及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当年有效发明专利比上年增长20%以上的,增加支持10万元,共给予20万元。

2、对获得国家专利金奖、银奖和优秀奖的项目,一次性分别资助最高不超过30、20、15万元支持。

3、对获得广东省专利金奖、银奖和优秀奖的项目,一次性分别资助最高不超过15、12、10万元支持。

4、对获得驰名商标认定保护的,给予每件商标50万元支持,成功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获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批复的,给予每件商标或每个地理标志产品30万元支持。

知识产权海外布局资助
通过马德里体系取得国际商标注册的,对获取《商标注册证》并通过各指定国核准注册后,一次性资助每件商标1万元。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资助
1、企业实际融资金额在20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一次性给予8万元补贴。

2、企业实际融资金额在300万元以上600万元以下的,一次性给予15万元补贴。

3、企业实际融资金额在600万元以上800万元以下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补贴。

4、企业实际融资金额在800万元以上1200万元以下的,一次性给予35万元补贴。

5、企业实际融资金额在12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补贴。

6、企业实际融资金额2000万元或以上的,一次性给予65万元补贴。

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机构租金补贴
对入驻顺德知识产权大厦的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机构,给予三年租金补贴。第一年给予50%的年度租金补贴,第二年给予30%的年度租金补贴,第三年给予20%的年度租金补贴,单个机构每年租金补贴总额不超过12万元。

知识产权维权保护资助
1、对购买专利保险的单位,按实际支出保费的20%给予资助,每个单位资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申请资助年度以保单发票日期为准。

2、知识产权海外维权资助

(1)在外国(地区)提起侵权诉讼资助

顺德区域内企业获得外国(地区)专利授权后,在外国(地区)提起专利侵权诉讼,最终判定专利侵权成立的,美国、日本、欧盟国家每宗案件一次性给予20万元资助,其他国家或地区每宗案件一次性给予10万元资助。侵权是否成立以法院生效的判决文书为准。

(2)在外国(地区)积极应对侵权诉讼资助

顺德区域内企业在外国(地区)应对专利侵权诉讼,最终判定专利侵权不成立的,美国、日本、欧盟国家每宗案件一次性给予20万元资助,其他国家或地区每宗案件给予10万元资助。侵权是否成立以法院生效的判决文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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