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该书的序言所说“本书将会留下横七竖八的尸体和一滩血迹”,所幸这些尸体皆是人们想象的产物,是由“电车难题”引发的一系列扩展思辨的精神牺牲品。《你会杀死那个胖子吗?》以电车难题中那位倒霉的“胖子”为引,不断扩展这个令人精神倍受折磨的难题,拷问人的道德良知,而后又戳穿人的思维误区、戳中人的思维盲点,虽然及至书的最后,一切迷局仍无答案,但没有人再会忘记那个“胖子”,忘记这世间那么多的两难选择,思考的余波不会因阅读的停止而结束。
电车难题大家并不陌生:五个人不明原因被绑在电车轨道上,一辆失控的电车朝他们驶来,如不采取措施他们就会丧命。幸运的是,你可以拉动一个拉杆,将电车送到另一条轨道上。然而问题在于另一条轨道上也绑了一个人。这时是否拉动拉杆,成为两难选项。不采取行动,眼看着五个人送命,其实是另一种行凶;采取行动则意味着一个无辜的人因你的决定而死亡。五个人的生命是否比一个人的生命重要?人的生命是否可以象物品一样以数量、重量、质量来比较衡量?我们可以做他人生命的判官吗?
再转换一下假设,假设在电车难题中,那个可能救下五人的孤独被缚者,现在站在高处,由于他的体型足够庞大是个“胖子”,你只要把他推下去,他就将挡在电车前,代替那五个人死去,你下得了手吗?推一个人与拉动一下拉杆,并没有本质区别,但这中间人们会发现虽细微却“本质”的差异,更加突现了主观杀人的动机,而拉似乎仅是带来了不能避免的双重结果。如果为救五个人,可以让另一个人死去,那么医生是否为以为了救五个等待器官移植手术的人,而杀死一个健康人?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这个世界将异常恐怖,如果答案是否定的,我们又有什么理由可以推动那个“生命拉杆”?
世事就是这样微妙,场景稍微转换,人们的心智就会做出不同的反应,面对生死难题,形式重于实质吗?也许人们看到“医院杀人”的假想案例,第一反应是那是违反法律的。法律是什么?法律是执政阶层意志的体现,它能规定人们一般情境下的行为准则,但并不代表绝对正义,也不代表被普遍执行的法律就无道德、情感硬伤。法律代表的是世俗,是制度与服从的关系,却永远无法触碰人的灵魂,也永远跟不上事世变迁的步代,更不能用于解决哲学难题。
很多人认为这样的困境仅存在于哲学家的大脑之中,是人为想象的产物,争论并无意义。但事实并非如此,哲学不会凭空产生于人脑之中,它一定有现实的根基。其实电
电车难题大家并不陌生:五个人不明原因被绑在电车轨道上,一辆失控的电车朝他们驶来,如不采取措施他们就会丧命。幸运的是,你可以拉动一个拉杆,将电车送到另一条轨道上。然而问题在于另一条轨道上也绑了一个人。这时是否拉动拉杆,成为两难选项。不采取行动,眼看着五个人送命,其实是另一种行凶;采取行动则意味着一个无辜的人因你的决定而死亡。五个人的生命是否比一个人的生命重要?人的生命是否可以象物品一样以数量、重量、质量来比较衡量?我们可以做他人生命的判官吗?
再转换一下假设,假设在电车难题中,那个可能救下五人的孤独被缚者,现在站在高处,由于他的体型足够庞大是个“胖子”,你只要把他推下去,他就将挡在电车前,代替那五个人死去,你下得了手吗?推一个人与拉动一下拉杆,并没有本质区别,但这中间人们会发现虽细微却“本质”的差异,更加突现了主观杀人的动机,而拉似乎仅是带来了不能避免的双重结果。如果为救五个人,可以让另一个人死去,那么医生是否为以为了救五个等待器官移植手术的人,而杀死一个健康人?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这个世界将异常恐怖,如果答案是否定的,我们又有什么理由可以推动那个“生命拉杆”?
世事就是这样微妙,场景稍微转换,人们的心智就会做出不同的反应,面对生死难题,形式重于实质吗?也许人们看到“医院杀人”的假想案例,第一反应是那是违反法律的。法律是什么?法律是执政阶层意志的体现,它能规定人们一般情境下的行为准则,但并不代表绝对正义,也不代表被普遍执行的法律就无道德、情感硬伤。法律代表的是世俗,是制度与服从的关系,却永远无法触碰人的灵魂,也永远跟不上事世变迁的步代,更不能用于解决哲学难题。
很多人认为这样的困境仅存在于哲学家的大脑之中,是人为想象的产物,争论并无意义。但事实并非如此,哲学不会凭空产生于人脑之中,它一定有现实的根基。其实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