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博客

清郑纯《皇清待赠显考二十有二龄文恪郑府君暨待赠显妣五十龄黄孺人合葬墓志》

2020-07-28 08:19阅读:
清·郑纯《皇清待赠显考二十有二龄文恪郑府君

暨待赠显妣五十龄黄孺人合葬墓志》
清郑纯《皇清待赠显考二十有二龄文恪郑府君暨待赠显妣五十龄黄孺人合葬墓志》
文恪郑公墓志铭
墓志铭原件
墓志铭比较普通,直接在红色方砖上以黑笔撰写。方砖边长32厘米,比普通的尺二砖略大,且较为平整,应该是特制品。铭文以楷体字竖写,共28行,每行26字,字距约1厘米。铭文的字迹清秀,书写工整,简直可与标准的楷体字帖相媲美。
铭文由文恪郑公廷班的儿子郑纯公撰文、书写。郑纯公去世后,后代子孙又在原来的墓志铭上面稍加添改,作为父子合葬的墓志铭,并进行第二次安葬。
这方清代乾隆年间的墓志铭,于2012年在今聚龙小镇范围内的大坝内龟山因迁墓时被二次出土,后随迁墓被再次安葬。
墓志铭铭文
皇清待赠显考二十有二龄文恪郑府君暨待赠显妣五十龄黄孺人合葬墓志
府君讳廷班,字尔列。先世自孟忆公住居于今之士美
里,再传而为三水教谕慎庵公。自慎庵公分派五,传而为曾王父讳国瑞公。国瑞公举丈夫,子七。王父太学生文有公,其长也。生先府君兄弟五:长讳廷季公、国学生,次先府君,三讳廷珍公,四讳廷琨君,五讳廷珩公、国学生。
先府君生而俊颖,王父钟爱之,人英秀而文,轻财重义,勤学谨行,至于今乡人士犹交称之。娶显妣节孝黄孺人,太学生黄讳应时公次女,温惠淑慎,与先府君敬礼相接,远事祖母,曲尽欢心,偕诸伯叔母处和而有礼。不孝生週岁,而先府君殁,母失念,冰霜以成府君之××志,不孝年四岁即××,传夜间每令诵而听之,无间风雨,××××。先府君之事,亲××××兄弟、宗族可为不孝法者,××不孝××至令僮密视×××××××。不孝勉治家勤俭,××××祭祀×亲洒扫,其岁××××病×不××而常恤之,尤足想见天性××云。呜呼!不孝少××××,先府君之嘉言懿行,不能躬亲,生不能×其养,殁不能表其哀。母之节操艰辛,×行勤苦,×××如酬万千。戊申(1788年)之春,不孝方受×于×××××××母竟以是岁六月终。痛哉!痛哉!
先府君生乾隆己未年(1739年)八月十八日午时,卒于庚辰年(1760年)八月廿九日戍时;×××乾隆己未年(1739年)三月初三日未时,卒于戊申年(1788年)六月初六日午时。××××卒时,吾伯父尔玉公为葬于大坝内龟山之阳,穴负癸向丁兼丑未。兹奉吾(父)母合厝焉,时则乾隆癸丑年(1793年)十二月初五日酉时也。××××邑庠生娶郡庠生庄讳世华公次女,无兄弟,伯父尔玉××××××××为不孝妹,适邑内职员×讳尤容君,家郎任舍×××××女孙三。余绳绳未艾,不孝抱憾××××乞铭于缙××××××××××××××××××云 哀子郑纯泣血×××××××
添改部分的铭文
1、墓志铭额首上的原标题被抹去,自右而左改写新标题:
光绪五年又三月合葬墓志 父子合葬
2、在墓志铭的左上角空位上,竖写:
郑公讳纯岁贡
妈庄孺人合葬墓志
三月十日辰时吉
译注
皇清待赠显考二十有二龄文恪郑府君暨待赠显妣五十龄黄孺人合葬墓志
先父讳廷班,字尔列,别号文恪(注:根据铭文标题有“文恪郑府君”)。先祖自孟忆公(注:“孟忆”两字原件字迹较为模糊,待考)徙居于今之士美里(即今仕尾村),再传而为广东三水教谕慎庵公郑琛。自慎庵公后分派为五个支系,其中的第五支系再传而为曾王父(即曾祖父)讳国瑞公。国瑞公生男七个,其中,王父(即祖父)即太学生文有公,是七个兄弟中的老大。祖父文有公生先父兄弟他们五个:老大讳廷季公,是国学生,老二即先父廷班,老三讳廷珍公,老四讳廷琨公,老五讳廷珩公,也是国学生。
先父自幼容貌俊俏,才智聪慧,祖父特别疼爱他。长大后,人俊美而又文质彬彬,轻视钱财而看重道义,学习努力,行事谨慎,以至于至今还在被乡里那些有身份、有名望地位的人士交口称赞之。
先父娶我的母亲黄孺人,是位有节操、有孝行的人,是惠安太学生黄讳应时公之次女。母温和仁慈,贤良谨慎,与先父恭敬如宾,以礼相待;长期侍奉老祖母,委曲又竭力地博取老人家欢心;与各位伯叔母也能和睦相处,彬彬有礼。不孝我刚满周岁,父亲去世。母亲痛失精神依靠,始终以纯洁的操守,完成先父未竟的遗愿,含辛茹苦地培养我读书成才。不孝我遵从母教,年满四岁,即能读书识字。据说每到夜晚的读书时令,都会听从母亲的教诲而吟诵诗书,而且风雨无间…。先父的突然变故,亲戚、朋友以及伯叔兄弟、家族亲友都来替不孝我处置后事。然而,不孝我自幼年至童年的成长,更是离不开母亲乃至伯叔族亲的栽培。他们勉励我克勤克俭,教会我治理家务,供奉神灵,祭祀祖先,甚至洒水扫地。有一年,不孝我卧病不起,母亲忧心、顾虑,不离左右,足见其母爱之天性的伟大。
呜呼!不孝我年少丧父,慈父那好言语,好品行,我不能亲历亲为,实在是生不能相养于共居,殁不能抚汝以尽哀;慈母那坚定的操守,艰辛的一生,善良忠厚,辛勤劳苦,其恩慈如同酬金万千!
清乾隆戊申(1788年)之春,不孝我刚受(命)于…(注:原件此处字迹缺失,应该是去某地为官),母亲竟于这一年的六月寿终,痛哉!痛哉!
先父生于清乾隆己未年(1739年)八月十八日午时,卒于清乾隆庚辰年(1760年)八月廿九日戍时;母亲生于清乾隆己未年(1739年)三月初三日未时,卒于清乾隆戊申年(1788年)六月初六日午时。
先父去世后,由吾伯父尔玉公主办安葬于大坝内的龟山之阳,墓穴负癸向丁兼丑未(坐北向南偏西南)。如今,不孝我再奉吾母遗骸与先父合葬,时辰则是清乾隆癸丑年(1793年)十二月初五日酉时也。
不孝郑纯,惠安邑庠生(县学秀才),娶郡庠生(泉州府学秀才)庄讳世华公之次女。不孝我无兄弟,由伯父尔玉公…为不孝的妹妹主婚,嫁于惠安城内职员×讳尤容,家住郎任舍。先父母现有男孙×,女孙三。…但愿后裔枝繁叶茂,相续不绝。不孝我今生抱憾多多,未能对父母长辈恪尽孝道,但愿在未来官场上有所建树而乞求后人于铭中扬我先祖之美名,明著于子孙之后世…。
哀子郑纯泣血×××××××
添改部分译注
清光绪五年(1879年)又三月 合葬墓志 父子合葬
皇清岁贡郑公讳纯(见附注1)暨妈庄氏孺人(注:孺人明清时期为七品官妻子的封号
合葬墓志
三月十日辰时吉
附注
1、郑纯(1759-?年)
墓志铭铭文撰写者,仕尾郑氏先贤,郑琛公后裔,文有公之孙,廷班公之子,清乾隆年间邑庠生(县学秀才),清道光元年辛巳(1821年)恩贡生,官至正八品。
2、根据郑纯公夫妇及其父母合葬墓中的随葬品有一颗铜质阴雕镂金花式样的圆珠(注:即清朝正八品官顶戴花翎上的顶珠),可以证明郑纯公当过正八品官。而从墓志铭中添改的铭文中,郑纯公夫人称“庄孺人”,妻子称之为“孺人”者,又可以说明郑纯公的官阶应该是七品。至于郑纯公的官阶是正八品还是正七品,目前资料散佚,不得而知,待考。
(郑成法抄录、译注 201210月于泉州)
清郑纯《皇清待赠显考二十有二龄文恪郑府君暨待赠显妣五十龄黄孺人合葬墓志》
墓志额首添改新标题
清郑纯《皇清待赠显考二十有二龄文恪郑府君暨待赠显妣五十龄黄孺人合葬墓志》
添加新铭主及落款
清郑纯《皇清待赠显考二十有二龄文恪郑府君暨待赠显妣五十龄黄孺人合葬墓志》
清代八品官顶戴上的顶珠


我的更多文章

下载客户端阅读体验更佳

APP专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