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一生拿了36个博士学位。时间跨度从民国24年(1935年)至1959年。按学科分:法学24个,文学9个,人文学
1个,不明学科1个;按国家和地区分:美国31个,加拿大2个,英国1个,香港1个。
1927年3月,37岁的胡适由英国赴美国,向母校哥伦比亚大学补交了博士论文(著作)《中国古代哲学方法之进化史》(亚东书店版)100册,完成了哲学博士学位手续,得到了第一顶博士帽。
胡适的第二顶博士帽,是 1935年1月5日,香港大学授予胡适的法学名誉博士学位。
1936年8月,哈佛大学授予胡适名誉文学博士学位。是为胡适的第三顶博士帽。
同年,美国南加州大学授予的名誉文学博士学位,是为胡适的第四顶博士帽。
其余的博士帽分别是:
1939年,哥伦比亚大学的名誉法学博士(6月6日);芝加哥大学的名誉法学博士(6月13日)。
1940年,美国8所大学分别授予胡适8个名誉法
1927年3月,37岁的胡适由英国赴美国,向母校哥伦比亚大学补交了博士论文(著作)《中国古代哲学方法之进化史》(亚东书店版)100册,完成了哲学博士学位手续,得到了第一顶博士帽。
胡适的第二顶博士帽,是 1935年1月5日,香港大学授予胡适的法学名誉博士学位。
1936年8月,哈佛大学授予胡适名誉文学博士学位。是为胡适的第三顶博士帽。
同年,美国南加州大学授予的名誉文学博士学位,是为胡适的第四顶博士帽。
其余的博士帽分别是:
1939年,哥伦比亚大学的名誉法学博士(6月6日);芝加哥大学的名誉法学博士(6月13日)。
1940年,美国8所大学分别授予胡适8个名誉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