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博客

作为保险公司员工,面对媒体采访,我们应该怎么说?

2020-07-05 09:27阅读:
作为保险公司员工,面对媒体采访,我们应该怎么说?
为什么今天要谈这个话题,是因为上周末一则发在网上的澎湃新闻: 标题:xx保险一支公司被指不履行车祸赔付金,回应称资金周转困难“浙江吕先生向澎湃质量报告投诉平台反映称,其岳父梁某(化名)在2019年的一次交通事故中造成了颅脑损伤并致其精神障碍,经鉴定构成人体损伤十级伤残。在与肇事方刘某协商一致后,由刘某的保险公司——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义乌支公司进行赔付。当事双方于今年3月23日签订了《人伤一次性赔偿协议书》后,由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义乌支公司赔付乙方人伤医疗费、伙食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恤金等总计129883.08元。赔付甲方刘某车辆维修费1484.5元。但该保险公司一直未能履行赔付事宜。
6月19日,某保险公司义乌支公司人伤部主管某某回应澎湃新闻称,目前公司因为资金周转困难,没有赔偿的资金,具体何时履行赔付要等上级领导通知。”

此新闻转发到一个保险行业交流群里以后,立即引发了大家激烈的讨论。大家基本可以分为两派观点,一派认为该公司人伤主管实话实说没有毛病,另一派则认为这种公开向媒体爆料本公司资金周转困难的做法不亚于自杀式袭击。
作为在保险公司从事法律合规工作的资深保险法律人,崔老师针对此事谈下自己的看法。崔老师认为,人伤主管的说法及做法不够职业,犯了以下几个大忌。
第一大忌:通过猜测推出不实的结论
很多人认为,该人伤主管敢于实话实说,勇于揭丑,值得嘉奖。那让我们分析下,此人伤主管的说法是不是立足于事实的实话实说?
新闻报道应该基本尊重客观事实。从新闻里可以确定的事实,是发生了交通事故,签署了一次性赔偿协议书,签署时间是3月份,目前是6月份没有赔付。为什么说这些是事实?因为新闻上附了调解协议书的照片。另外,没有赔付的事实,是根据新闻得出的,道理很简单,如果赔付了就不会反映到媒体了。但仅就上述事实是否就可以得出保险公司资金周转困难的结论呢?答案是否定的。
原因很简单,未按调解协议履行支付赔款的原因很多,也许上级审批部门认为调解协议不合理等等。仅凭保险公司未按时支付赔款就推出保险公司存在资金周转困难的结论,是非常不严谨的。当然这不是媒体的说法,是保险公司员工的说法。
有人估计会问,保险公司的员工为什么要抹黑自己公司呢?另外崔老师,那又不是你们公司,你怎么知道那不是事实?让崔老师结合保险行业的监管规定给大家分析下。
保险公司作为一类特殊的金融企业,要接受行业监管。关于本新闻中提到的保险公司资金周转困难问题属于监管的重大事项:偿付能力中的流动性风险问题。如果保险公司的资金周转出现困难,说明公司的流动性出现了问题。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2号:流动性风险》第41条规定,保险公司出现重大流动性风险时,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三日内向保监会报告,说明当前流动性水平流动性风险状况以及采取合理的应急措施等。也就是保险公司出现流动性风险应第一时间向监管部门报告。监管部门会相应采取应对措施。如果监管部门不知情,出现流动性风险就不应该是事实。
在监管部门都没有发现该公司出现流动性风险的情况下,怎么能得出保险公司出现了流动性风险的结论呢?作为一个保险公司的员工,在不全面了解事实的情况下,就对外发表不负责任的对公司不利的不实言论,是一种非常不职业的表现。 作为保险公司员工,面对媒体采访,我们应该怎么说?
第二大忌:未经授权擅自对外接受采访及发言
从上面分析可以看出,该人伤主管对公司是不是真正存在资金周转困难其实是不了解的,那是不是意味着如果全面了解事实的员工,就可以随意接受媒体的采访代表公司对外发言?
答案仍然是否定的。道理很简单,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公司有公司的制度。保险行业属于强监管行业,公司经营的方方面面都需要接受监管文件的约束,每个保险公司也都相应制订有内部的制度。关于对外的新闻采访,崔老师所在的公司就有新闻宣传方面的管理制度。因面对媒体和私下与朋友聊天是不同的。有的事情私下谈没有毛病,但面对媒体采访,说话就要非常严谨不存漏洞。如果面对媒体随意发表看法,如果不了解事实的员工,会随意说出一些对公司不利的言论,被媒体放大后,对公司会造成很强的杀伤力,就有可能给公司带来声誉风险,从而危及到公司的正常经营。因此,大家不要小看某个员工随意说出口的一句话。
为避免出现上述问题,在管理制度中,一般都会规定哪些部门可以接受媒体采访、如何接受媒体采访、谈话尺度如何掌握及采访内容上报审批流程等等。而且一般都会要求,代表公司接受媒体采访发言的,要由一个部门一个口径,未经授权的部门及人员是不可以代表公司对外接受采访发言的。
当然也有人会问,你怎么知道该人伤主管未经审批和授权呢?这是从常识进行的判断。此种“公司资金周转困难”的言论,不可能是经过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审批和授权后允许面对媒体发表的言论。上述是对媒体采访的应对要求,那是不是就意味着,大家私下聊天就可以畅所欲言了吗?就此新闻中人伤部主管的回应,有人认为其应该没有意识到是媒体采访,因为他还顺便说出了公司一大批案件存在此种延后支付的情形,也就是他可能被套路了。
如果此种推断是事实,更加提醒我们,朋友聊天也要注意分寸把握,大家要借鉴毕姥爷、仝卓等的前车之鉴。崔老师认为,作为保险从业者,有义务爱护保险业的声誉和形象,该说的说不该说说的坚决不说,这是对一个职业人最起码的要求。下次遇到媒体采访,我们保险公司员工,你知道怎么回答了吗?


作为保险公司员工,面对媒体采访,我们应该怎么说?

我的更多文章

下载客户端阅读体验更佳

APP专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