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18日,中捷股份披露《关于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的公告》,法院一审判决中捷股份须赔偿投资者损失及受理费54,128.68
元。
2023年3月24日,中捷股份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3号)。
经查明,中捷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17年6月27日,在未经审议程序的情况下,中捷股份与广州农商行签订《差额补足协议》,约定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广州农商行在任一信托合同约定的核算日(含利息分配日、本金还款日以及信托提前终止日)未能足额收到信托合同约定的投资本金或收益时,中捷股份应向广州农商行承担差额补足义务。
时任中捷股份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周某涛
2023年3月24日,中捷股份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3号)。
经查明,中捷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17年6月27日,在未经审议程序的情况下,中捷股份与广州农商行签订《差额补足协议》,约定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广州农商行在任一信托合同约定的核算日(含利息分配日、本金还款日以及信托提前终止日)未能足额收到信托合同约定的投资本金或收益时,中捷股份应向广州农商行承担差额补足义务。
时任中捷股份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周某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