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7日,原告汤某与被告佛山市港威置业有限公司签订《港威XXXXX中心物业使用权转让合同》,约定由原告向被告受让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南庄二马路XX号港威XXXXX中心一座10层XX室使用权,物业建筑面积为34.05平方米。
合同主要内容为:“……第二条物业的基本情况……2.该物业使用性质为服务型公寓,非住宅,非商品房。……第三条物业使用权期限1.物业使用权期限二十年,自甲方实际交付合同约定物业之日起计算,以下简称‘约定年限’。2.在约定年限届满后,乙方按合同全面履行付款等义务的条件下,物业使用权自动延续至2058年4月30日(以下简称‘续期到期日’),延续期内乙方可无偿继续使用该物业。第四条物业使用权总价款、支付方式及期限1.……该物业使用权约定年限的总价款为228166元。……”
此外,还约定如甲方逾期超过180天仍不能将该物业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在乙方选择解除本合同的情况下,甲方须于收到乙方的书面解除合同通知后30天内将乙方所支付的全部物业使用权价款及违约金返还给乙方。如乙方未按时、全额支付房款的,甲方有权逾期交楼,且不视为甲方违约。……
因交付问题,汤某诉请解除使用权物业,并要求返还已支付相关款项。
合同主要内容为:“……第二条物业的基本情况……2.该物业使用性质为服务型公寓,非住宅,非商品房。……第三条物业使用权期限1.物业使用权期限二十年,自甲方实际交付合同约定物业之日起计算,以下简称‘约定年限’。2.在约定年限届满后,乙方按合同全面履行付款等义务的条件下,物业使用权自动延续至2058年4月30日(以下简称‘续期到期日’),延续期内乙方可无偿继续使用该物业。第四条物业使用权总价款、支付方式及期限1.……该物业使用权约定年限的总价款为228166元。……”
此外,还约定如甲方逾期超过180天仍不能将该物业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在乙方选择解除本合同的情况下,甲方须于收到乙方的书面解除合同通知后30天内将乙方所支付的全部物业使用权价款及违约金返还给乙方。如乙方未按时、全额支付房款的,甲方有权逾期交楼,且不视为甲方违约。……
因交付问题,汤某诉请解除使用权物业,并要求返还已支付相关款项。
